原书里,盛淮强迫“陈妙”成了他的金丝雀,彻底打碎了女孩仅剩的尊严。
既然如此,提前一点也没有什么关系吧?
况且这一次,不用盛淮逼迫,她主动跳进他的手掌心。真论起来,盛淮也该向她说一声谢。
她让他省了多少事啊!
想到此,陈妙都忍不住在心里给自己点个赞。
……
“我饿了,去做饭。”
推开女孩后,盛淮没有多看她一眼,坐在沙发上,随手扔下自己的外套,面无表情地躺进了沙发里。
带着一点无法掩藏的颓丧。
陈妙默默站了起来,轻声问:“你想吃什么?”
不等男人回答,她补充道:“我今天特意买了排骨和牛肉,还让朋友特地捎了一只自家养的土鸡,不如我给你炖鸡汤吧?自己养的鸡,炖出来的汤很香的。”
最后一句尾音上扬,似带着几分期待。
排骨,牛肉,土鸡……盛淮当然都吃过,但从未有人会在他耳边谈论这些家常的话。
在外人眼中,他是淮铭的老板,亲手处理的都是上亿的项目,每日奔波在高楼大厦中,怎么也不可能与土鸡扯上关系。
对于普通人来说,土鸡或许是好东西,但对于盛淮这种层次的有钱人,不过如此。
处处充满了土气。
却又意外的不让人讨厌。
是因为那张脸吗?
可陈玥从未给他做过饭。
作为陈家的大小姐,自幼就有保姆照顾,十指不沾阳春水,她当然不会做饭。盛淮曾经想过他与陈玥的婚后生活——
他从外头应酬了回来,他的妻子便会温柔的为他准备晚餐。他在客厅里等待她,看着她,她在厨房里忙忙碌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