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作为一位文学素养极高的人民艺术家,沈倩觉得,自己的实力太不容小觑,如果一个不小心,发挥过于优秀,直达达了六年级的水平,那么老师很有可能把她当场抓住,成为学校里代写作业的家长负面典型。
第二天,琳达正式回归工作室。
沈倩带着她一同正式入驻了北城电视台的《一路有歌》节目组。
《一路有歌》这个节目是中宣部跟北城电视台合作举办的一个普及音乐的文化类节目。
整个节目组一共分成了三个摄制小队,每个小队由两位国内著名音乐人和一位年轻素人组成,分别去往节目组指定的一个边远地区进行为期半个月的拍摄。
沈倩因为本身是唱作民谣的,又有在外采风的经历,所以被分配到了最南边、也最具少数民族特点的地区南田。
跟她一组的音乐人她倒也认识,就是之前和陈钦相亲过的曾冉华,而那个素人更不得了,是当初在南湖电视台小年夜演唱会后台,调戏过她的那位大佬的儿子程浩。
程浩看见沈倩其实也挺意外的。
他平时做事不着调得很,在学校惹是生非,因为长得还不错,以后准备进军娱乐圈,提前被他妈安排来参加了这个《一路有歌》的节目。
他原本心里有气,觉得自己来参加这么个土里土气的节目,还不如多跟几个女生谈谈恋爱,做做人生大和谐的事儿,只是没想,刚下车呢,竟然就遇见了曾经让他一见钟情的沈倩。
程浩对于一见钟情的定义很简单,长得好看,有韵味。
在他过去十七年短暂的人生当中,他一共一见钟情过十二位女生,以爱情的名义拿下过其中十一位,唯一的例外,就是沈倩。
这事儿让程浩一直耿耿于怀。
因为,这个女人不但已婚,甚至还有一个疯狗似的丈夫。
程浩在沈倩的身上遭遇了人生难得的一次滑铁卢。
如今再次相见,不禁越发感觉到她身上的光彩照人。
节目组这两天的拍摄地是在北城郊区,所有参加节目的六位明星和三位素人都在一起,录制一个前期的宣传片。
沈倩带着大箱子到的挺早。
见着程浩和他身边那条大傻狗了,扯着嘴角的肌肉,很不真诚地笑了一笑。
程浩走上前来,眼神里头隐约泛着点绿光,“姐姐,咱们又见面了。”
沈倩觉得程浩这么高大壮实的个头,不去当保安简直可惜,点点头,直言道:“没想到,我们在这里还能再见,如果你好好做一个弟弟,不说那些混账话,咱两应该还可以勉强混下去。”
程浩浑然不知自己的邪恶嘴脸已经被沈倩看破,凑过来,还在那里大言不惭:“但有时候,人也要忠于自己的内心,并不可耻。”
沈倩也不知这么个十七岁的小孩儿打哪听来的这么多鬼话,往那一站,咧嘴乐了:“你和我聊啊?好啊,那我问问你,你知道,为什么‘长安一片月’,下面是‘万户捣衣声’吗?”
程浩哪里知道,沈倩上来就给他整文学这么高端的东西,于是有些拘束地站在原地,摇了摇头。
沈倩笑嘻嘻地回答:“傻孩子,因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啊。那我再问你,为什么会所里总要对客人夹道欢迎?”
程浩回答不上来,又摇了摇头。
沈倩于是看着小孩儿,更加慈祥了:“哎,傻孩子,因为管鲍之交情深义重,每一回见面,都是一日三秋啊。”
程浩在国外长大,此时听见沈倩的话,仿佛打开了新世界大门,只觉此女简直是流氓中的战斗机,流浪诗人中的亨利米勒。
可沈倩对于教育小毛孩子可不怎么感兴趣,叹气说到:“你看,咱两的文学素养明显不匹配。老实告诉你吧,像你这样不中不洋的品种,配不上我这样被老师表扬有五年级文学造诣的大才女。”
程浩没有被沈倩劝退,他更加迷恋沈倩了。
琳达原本一直在旁边观察着,此时听见两人的对话,只觉此子十分有病,她小年夜时不在国内,回屋给李茜去了个电话,得知程浩之前的“彪悍”事迹,当即决定给姚信和去了个电话。
姚信和原本是准备明天早上来送沈倩上飞机的。
如今得到琳达的电话,当天下午就带着姚小糖坐了车过来。
节目组里对于家属的来访很是欢迎。
到了晚上,还专门给大家安排了一个篝火晚会。
这次参加节目的六个明星,年纪相差不大,两个男歌手都是已婚,四个女歌手里也有三个结了婚。
已婚的三位女歌手,除去沈倩,另外两位找的都是自己公司的高层。
家属形象十分典型,大肚便便,头顶几缕坚强不屈的头发迎风飘扬,油腻中带着点儿中年男人独有的自信。
刘巧君的丈夫乔凯就是这些中年男人里的一个。
乔凯是乔家幺子,也是姚信和那个二婶乔丽芸最小的弟弟,据说为人极其好色,娶过四任老婆,每一任都是年轻漂亮大长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