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排车门推开。
原本只是对车感兴趣的邹文昌不经意瞥了眼,而后瞳孔猛烈收缩,惊为天人!
那是一个女人。
盘着复古发髻、身穿棉质麻衣的女人。
甚至踩在地上的那只脚,居然穿着这个时代极为罕见的布鞋。
邹文昌头脑发空,不由自主的产生了一股无比强烈的违和感和虚幻感。
他穿越了吗?
明明是这个从凯雷德走下的女人与学校门口整个环境格格不入,可是不知为何,她竟然具有莫名其妙的聚焦能力,让周围的一切变得黯淡模糊。
邹文昌不了解摄影,但却直观且猛烈的体会到了一般只有摄影人才会有的感受。
那句诗怎么说来着。
来接孩子放学的女性家长不在少数,有的女佣人也是姿色非凡,可是当这个女子下车后,顷刻间黯然失色。
邹文昌见识过很多女人,确切的说,经历的女人也有很多,除了家里的正宫,在全国各地目前还养着几只金丝雀,别扣道德大帽,但凡成功的男人,谁不风流?
他上面的大boss,情人甚至比有些人的微信好友还要多。
即使“见多识广”,可他还是毫无抵抗能力的失了魂魄,目光不自觉被对方依附,追随对方移向马路。
“嘶……”
手指的疼痛刺激邹文昌回过神,原来是烟屁股都快烧了起来,来不及思考,邹文昌下意识的迅速推门下车,“砰”的甩上车门,往校门口快步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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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没有反应。
邹文昌大步流星走到对方身边,再度叫了声“小姐”。
作为一名商人,肯定不会是内向的性格,当然,他也不会幼稚到立刻产生什么非分之想,追上来搭讪,只是出于一种基因本能的冲动。
作为一个男人,碰到这样的异性,如果就远远的看着她路过,消失,不提会不会后悔,但起码肯定会遗憾。
平庸的人,遗憾或许就遗憾了,毕竟遗憾是平凡人生里的常态,但他又不是凡夫俗子。
隔近了瞧,对方的仪容更是令他心潮起伏,欺霜赛雪的肌肤与鲜艳的红唇形成极具张力的色彩反差,眼角狭细,眉宇纤薄,布鞋麻衣,婉约与玲珑糅杂,又散发迷人的危险。
邹文昌吸了口气,失去了在酒桌上的能说会道,相当朴实的说了句:“能认识一下么?”
冒昧。
但不算唐突。
甚至,看着那张令他心跳前所未有激烈的脸,能够准确从一个女人脸上看出她的野心的邹文章甚至都没法分辨出对方的年纪。
但是不重要。
女人的年纪,虽然就像男人的钱包,但这个女人的魅力,已经超出了年龄的束缚。
“我也是来接孩子的,我的孩子在初三六班。”
作为地地道道的成功者,邹文昌的表现果然没让人失望,不管对方搭不搭话,反正自己说自己的,不让冷场的情况发生。
听到这,女人脚步不停,但是却开口了。
“知道初三六班在哪吗。”
邹文昌当即一喜,连忙回答道:“知道,第一天送孩子来报到,就是我送他来的。”
继而,他察觉到什么,“你的孩子,也是初三六班?居然这么巧。”
有孩子,没什么值得介意的,他又不是稚嫩的小年轻,这压根不是什么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