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只有宋阿兰。
我入京那日,亦是离京那日。
走马游街学子闹的琼林宴,人人唏嘘,看我们的眼神:
或高高在上的怜悯,或幸灾乐祸的取笑。
毕竟谁人不知,外放岭南,这状元郎的仕途,尚未开始,便已结束。
可谢徵紧紧揽过我的肩,视人潮喧拥为无物,春雨渐渐的下,他偏头,为我举起一把竹木枝伞,墨发披开,衬得他白皙的面色更添几分潋滟。
唇角勾起,他微微笑:
「此一去,路迢迢,未有归期,山穷水恶。娘子可愿同行?」
这一幕,我记了很多年。
那时我答:「然,死生不负。」
后来我们穿过十里恶瘴,躲过土着追杀,在山洞里两个人分一捧水喝,在县衙口受过万民请愿。
是什么时候变的呢?
当他身边所有同僚渐成为高不可攀的仰望,唯余他在边南蹉跎年华。
当初他逆圣人意选了我,多清高的行为,连皇权都踩在脚下。引来众人喝叹,成为关注中心,而如今物是人非,当视线渐渐散去,他发现,他想要的,还是荣华。
尤其是我——他的妻子。
一个日渐黝黑丶言语粗鄙的妇人,每日不过在吃食家务上打转。谢徵疑惑,难道他想要的,就是这种人生吗?
我不知他是如何同新寡的郡主搭上线,也不知他们的鸿雁传书持续了多久。
等一切发酵到明面上时。
都太晚了。
那年,谢徵二十六岁,重回了阔别已久的京都。
他从岭南将我接回来时,郡主已住进了他府中。他说我们不过一年少荒唐,他只把我当妹妹,愿给我一纸和离,好聚好散。
我愤怒,我闹过,可没人听我说话。
郡主是皇上的亲妹妹,一向作眼珠子疼。到最后,就连跟我最久的阿嬷也劝我,夫人,算了吧。
他们公然在我的眼皮下调情。
这样还不够。
郡主穿我的衣裳,在我床上,同我夫君撒娇。问:「我与你妻孰美?」
一墙之隔,我被她的护卫死死摁住,听一晚荒唐。
那天的恨意将我淹没,我太不甘了,我要和他们鱼死网破,斗到底。
就要一封状纸闹到太后面前。
却在起程前夕,我的夫君将我浸猪笼。他们诬我私通,不守妇德,死不足惜。
冰冷的河水没过眼畔。
而我死后不过七日。
谢徵便娶了郡主。
她等不及,肚子快瞒不住。
第2章
带着枉死的记忆投胎。
我新名阿瓷,出生在离京郊千百里的偏僻小渔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