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带,一直带到双胞胎上学。
她刚过来的时候周杨提议,每个月给她开个工资。
虽然没有出去上班多,得给一点,留她自己花也行,存着也行。
洪秀秀每个月把钱发给她,小妹会自己拿出一小部分,剩馀的还给洪秀秀让她帮忙存着。
三个孩子都上幼儿园,洪秀秀最开始去夜市摆摊,也是两个人一起的。
小妹拿出她存的钱和洪秀秀合伙,赚到的钱也是两人平分。
小妹一直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她当时自己说的:「房租,水电,生活费我就不给了,给你们带孩子抵。」
所以幼儿园接送,她接的比洪秀秀多。
洗衣服,给孩子洗漱喂饭。
带周妍睡。
带他们三个玩。
小孩子后面大点,不小心尿裤子了,第一个找的都是她,她分担了洪秀秀一半的育儿压力。
两个人既是妹妹,又像母女,又像闺蜜一样。
直到后面夜市不让摆了,洪秀秀和周扬决定开店。
两个人能忙的过来。
洪娟娟当时也成年了,她就想自己找份工作。
当时是在周扬朋友的朋友工厂里做质检。
都没三个月,就和现在这个老公谈起了恋爱。
有时候觉得她和周妍有点像。
怎么就那么容易被男人哄骗。
现在想来应该是像书上说的一样是缺爱的。
小妹因为不是亲生的,洪秀秀捡回来的。
当时父母都不想养,自己家孩子都养不过来了,还养别人的孩子。
洪秀秀坚持。
她妈就说先养着,回头其他人要,就讨出去。
这一养,就养出了感情来。
她妈就一个普通的农村老太太。
家里三个孩子,两个是自己生的,一个是捡的。
她觉得给口饭吃,给上学,不打骂,已经是她人善良了。
那个年代自己的孩子都得不到多少爱,更何况是捡的孩子。
农村周边人嘴特别碎。所以小妹也是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捡来的,不是亲生的。
就活的有点小心翼翼,不如她和大哥那么有底气。
后面一直和洪秀秀生活在一起,没有机会接触一些异性,对男女关系思想单纯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