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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第1页)

一辈子?

好遥远的时间单位。我们会用那么久的时间来实践这个承诺吗?他的耐心有那么久吗?

我的耐心有那么久吗?

未定数啊!为何他可以在此刻笑得这么心满意足,并且以吻示情?

其实,不管有没有爱情,我与他也可以相处得很好不是吗?为什么非要以爱情来定位这一切呢?

有机会我一定得问问他——

正文

“台北传情颂”花店。

我蹲在一桶绿玫瑰前面,看着淡绿的色泽发呆;浑然忘了老板阿怪要求我剪叶去刺做苦工,以回报他收留锺昂住宿在这儿的恩情。

当然我是可以带锺昂回我台北的小窝共宿啦,反正有房间。但基本上我不会傻到让对我有企图的男人步入我的地盘。谷亮鸿那傻小子之所以成了特例,是因为我看准了他的“恋慕”只是一种错觉。我与他之间哥儿们的情谊比男女之情超过更多。

但锺昂不同。我从没这么深刻的感觉到男人对我有所图的氛围;朱棣亚没有,其他人都没有,就连小谷也不过是因为不曾情窦初开过,所以自以为很爱我。如今那小子不也追去日本了?恐怕这次当真是被爱神k中了(他自然又成了我哀悼的事件之一)。

爱情呀--真是令人丧气。

阿怪猛然由百合花丛中蹦跳起来的身影狠狠吓了我一跳,并且呻吟了起来。又来了!

就见他死气沉沉的眼突然晶亮,且死死瞪向门外某一点,双手就这么一捞--这回捞到的是一束刚进货的满天星口然后大步奔跑出去!

不必看也知道这个怪男人又相到什么美女,莫名其妙送人花去了。

虽然他送花的怪异行为曾遭受多次钜创--例:被美女的男朋友殴打或撂话,被美女甩巴掌当神经病看;被拒收;或吓坏美人,尖叫跑开--但他仍戒不了这种怪异行为。我实在是败给他了,并且奉送他“小怪”的美名。

我与他相识当然也是这么结缘的。一年前与友人在对面餐厅吃饭,才出饭馆哩,就有一个长相斯文,行为却怪异的男子送我一盆“火焰草”,我好笑之余,情商着要求换一束百合花才要接受,但他抵死不肯,花硬塞在我手中就要走回花店。接下来他便以一下午的时间彻底了解惹到我的下场。

然后,每次我上台北时一定会赖在这追讨一壶花草茶喝。偶尔偶尔也介绍一些人来这边打工。像半年前被我扭来这里当免费工人的张博宽,如今已成了另一家分店的店长兼股东了--谁说坐过牢的不良少年没前途?

阿怪的奇怪就在这里--我对他做什么,他都无异议的接收;只不过更加相熟了之后,他小子也懂得回整我。真正是学坏了。

不一会,我看到阿怪脸上含笑的走进来,显然这次的美女很给面子,收下花了。

“我真怀疑这种怪癖不改,你哪一年才娶得到老婆。”我叹气。

“我喜欢欣赏美女,但不想收藏任何一个。”

“如果美女们知道伫守这片小小店面的老板其实是十来家花店的总负责人的话话,你的行情一定会暴涨。”我是不知道他家底如何啦,但能在一年内开十一家分店的人,肯定也是有钱人等级。

“你一直介绍人来,我又不喜欢与人相处太久,只好开店打发他们了。”

是的,他这人容易厌烦。通常将员工教会了一切事务后,立即代为安排出路,留自己守在这十坪大的花店拈花惹草。地方不大,正好够他一个人消磨时间。大抵上来说,阿怪是孤僻的。

这时,楼上传来饭菜香,我与阿怪不约而同的深嗅了好久,我感动道:“闻起来似乎很好吃的样子——”

“嗯,芋头排骨汤、粉蒸猪肉、青椒炒牛肉——”阿怪已魂不守舍的飘了上去。

“喂!不顾店啦!”我叫他。

他酷酷的往下看殿后的我:“你以为你是来做什么的?工友!”

吓!太过分了!这家伙真的学坏了。我闷着气去关上门,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才飞奔上楼。

谁会料到锺昂有好手艺呢?

虽然我不是美食至上的人,但不可否认偶尔吃到好吃的食物,足以令人痛哭而泪下。呜——我开始后悔没带锺昂回去住我那里了啦。比起失心的恐慌,有好料可以吃才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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