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祝佳音很聪明。
她也知道这世上人无完人,不可能会有男人既在这方面做到极致,在另一方面也能完美。
人都是要学会取舍的。
你不能要求一个男人既很会赚钱,又天生喜欢下厨做饭,当家庭煮夫吧?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
祝佳音从小就被家庭教育了这一点。
是以男人的财力绝对是她择偶重点指标,仅仅排在某指标之下,地位可见一般。
可是,拿得出一亿豪车。
便是真的有钱吗?
透过车窗玻璃,祝佳音有意无意,又打量了身旁端坐的男人一眼。
打从病床上醒来。
满打满算,祝佳音看了他三眼。
第一次看傅廷昀,是看陌生人。她不知道此人是她的老公,只是以评判陌生人的角度去评判他。
从陌生人的角度来看,虽然长相够帅。
可傅廷昀属实不太讨喜。
喜怒不形于色,气场冷酷,擅长伪装情绪。
这种人至少不是祝佳音喜欢的类型。
第二眼看傅廷昀,是看一个笨手笨脚的老公。她已经知道傅廷昀是她的丈夫了,可她觉得身为丈夫帮妻子穿鞋穿的这么生疏,完全算不上温柔体贴。
至于这第三回……祝佳音承认。
她的眼神里是有探究、揣测的意味在。
毕竟她失去了记忆,对现在的祝佳音来说,傅廷昀完完全全就是一个陌生人。
傅廷昀也许的确有钱。
可万一,他并不乐意给自己花呢?
祝佳音也的确是从小到大的挑剔,看男人的眼光可谓是千万里挑一,可又万一,27岁的祝佳音鬼迷了心窍,被傅廷昀灌下了名为“爱情”的迷魂汤呢?
身边也不是没有过例子。
从前分明是非米其林不吃,非爱马仕不背的姑姑。
忽然有一天遇到一个男人,只是她的保镖。
可过了一阵子,她便让保镖升级成为了她的男人,并且宣布,她深爱她的老公,哪怕和老公一起吃糠咽菜,坐电动车后座也乐意。
那一幕深深印刻在祝佳音的脑海深处。
至今还是惊扰祝佳音的噩梦之一。
也许是人在失忆后都会有一种对未知世界的莫名恐慌感,总之,祝佳音在医院的时候还没觉得失忆是一件多么坏的事情。
但随着车平稳前进。
陌生的城市街景一片又一片的从祝佳音眼前略过。
从小长大的城市忽然变得前所未有陌生起来,甚至找不出一栋记忆里熟悉的建筑物,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