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巴毛软软的,爱不释手。
难怪人们都喜欢养猫啊和狗什么的,敢情是毛摸着舒服啊。
除去这一点外,也是真心喜欢小动物才会养。
陆锦书不由得想起在现代时,他也很喜欢毛茸茸的动物。
但可惜的是,他妈妈对毛茸茸过敏,一直没有机会养来着。
陆锦书翻了个身,在心里计划着。
等云楼回来时,跟他提议一下,养只漂亮的猫。
也不知道云楼会不会同意?
摸到另外一条尾巴,被云楼烧光秃的那条,如今正长着细腻的绒毛。
陆锦书忍不住多摸了几下,躺正晒着太阳。
思来想去,想法太多,也不知道云楼会不会说他?
养只猫,应该不会吧?
陆锦书坐起身,眉头轻蹙。
也不知道猫和狐狸,会不会打架?
他那么喜欢猫,应该不会打架吧?
哎呀。
陆锦书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重新躺下,想那么多做什么?
与其在这里担忧,还不如试试,试试就知道结果了。
一个人有些无聊?
陆锦书心里想,等明天云楼出去时。他也要跟上,这样的话。
既能看热闹,也能知道云楼具体在做些什么。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陆锦书满足地闭上眼睛。
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撒下来,连身上都是光影。
正准备浅浅睡一觉,却在空气里嗅到了丝丝缕缕的血腥味。
陆锦书猛然睁开眼睛,面色疑惑闪过,应该不是云楼吧?
要不然,出去看看?
陆锦书收起妖的形态,从躺椅上下来,慢慢往大门外走去。
正巧在这时,敲门声有节奏地响起。
不多不少,正好三声。
陆锦书应了一声,“来了,稍等片刻。”
打开大门,门外站着一个熟悉的人,是天涯。
“你醒了?”天涯有些意外,随后笑眯眯道:“我还以为你还会多沉睡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