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到下一次月圆之夜了。他想要陆崇现在就变成小狗给他摸。
——闭上眼睛时,林雪河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
到酒店才刚十点。陆崇把车停稳,过来叫他也没有回应,再探一探鼻息,感觉都不怎么喘气了,赶紧连人带毯子揣怀里抱回房间。
到了这个年代,吸血鬼早就不再流行睡简陋的棺材,但还是与生俱来地喜欢黑暗的封闭环境。
他把林雪河放床上,用被子和枕头搭起半包围的舒适圈。怎么看都太简陋了。
幼小的身体蜷在里头,像颗莹莹发光的宝石,衬得酒店纯白的床单被子都像堆破烂。
但这些东西的确给了他基础的支撑,最大程度地隔绝光线,且没有让他的体温继续流失。
林雪河睡足十个小时,在饥饿中醒来。
卧室漆黑一片。他艰难地把身体周围的遮挡物移开,闻着味儿下了床,脚步虚浮地往外走。
这一次陆崇没再把所有血包都打开围着他放,因此外面单一的血液气味源头就格外明显。
他穿着码数过大的拖鞋,走起路来趿拉趿拉的,脚步声特别响。
陆崇一开始就听见了,但没动,听他费劲地趿着拖鞋往浴室去,然后洗漱的水声响起。
陆崇无声地弯了一下嘴角,伸手把阅读灯的亮度拧高。
天早就亮了,但所有窗户都被遮得严严实实,连窗帘的边缘也被他拿夹子固定,用大部头的书压住,没留一点缝隙。
今天的拍摄从下午开始,小助理还没来叫他起床。他难得自己醒着,在外面沙发上安静地看剧本。
林雪河在浴室里待了很久,即使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也要打理清爽了才肯出来。
银白长发没有固定,吹干后落在胸前,他前额的碎发长了些,落在颊边倒有些像公主切。
他也嫌拖鞋太吵,洗完澡踩在浴巾上光脚走出来。可陆崇继承了狼族的卓越听力,同在一个房间里,即便是极其轻微的摩擦声,也能听得到。
像只高傲又乖巧的贵族小猫,爪垫软软地落在地板上。
他半躺在沙发里,一只手握着剧本,听着脚步声,恰到好处地开口,“早。”
林雪河精神状态恢复如常,看到他难免又想起自己昨天的癫言癫语,语气还有点别扭,“我要喝。”
他应了一声,另一只手拿出早就抽好的血包,托在掌心里懒洋洋地举高,“公主请用。”
“……”
神经。
林雪河捏了捏血包,挑剔地说,“怎么只有两百?”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睡醒。抽太多放外面久了都不新鲜了。”陆崇这才坐起身,伸了个懒腰放下剧本,去拿一次性采血管,“你先喝着。”
林雪河顺势在沙发另一端坐下,找吸管插进血袋里,抿唇含住,看着他同时把采血的针头刺进手肘。
深红色的静脉血顺着管子缓慢流淌。
林雪河喝着手里的,看着管里的,双眼直发光。是种无法掩饰的本能渴望,馋意都从眼里溢出来了。
陆崇看得想笑。抽完了血,把那支蝴蝶骨簪也一并拿给他,“我在车上捡到的。”
身体变小时,骨簪也从他发间滑落,好在没有摔坏。
林雪河心情莫名好起来了,接过并表扬他,“你真体贴。”
“客气。”他大方地一挥手,甚至主动邀请,“下午跟我去片场?她们上次见过你之后,都喜欢你喜欢得不行,还问我什么时候再带小外甥去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