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平常的一天,任时阑拖着尸体一样的社畜身体,走在下班回出租屋的路上。
“真没素质。”
“遛狗不牵绳,真【哔——】没素质。”
被骂了两句之后,任时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对方是冲自己来的。
“您是骂我?”
任时阑茫然地回头,看见身后一只得有他大腿那么高的阿拉斯加,黑白相间,毛乎乎的。
阿拉斯加正咧个大嘴,笑呵呵地望着他。
任时阑说:“您可能误会了,这只狗它不是——”
“去你【哔——】!遛狗不牵绳,社会风气败坏就是因为有你这种没素质的人,垃圾,去死吧!”
路人掏出一把雪亮的水果刀。
“噗嗤——”
任时阑就这样进入轮回,被迫结束了他忙忙碌碌又一事无成的人生。
再醒来,看到床顶的蚊帐,任时阑第一反应是跳了起来,指着蚊帐破口大骂。
“去你【哔——】的,有病吧?有病吧!他【哔——】的我那三十平的出租屋我还养得起狗?我去【哔——】,我【鸟语花香】,报复社会的神经病!老子倒了八辈子血霉碰到你!”
骂痛快了,他才发现情况不对。
这怎么是个木屋啊?还有房梁,至于眼前的蚊帐……
任时阑仔细看了看,这蚊帐绣的花样还挺精致。小样儿。
任时阑扭过头,就看见一屋子的男男女女,或愕然、或惊惧地看着他。
中间复杂的流程不再赘述,具体可以参考其他穿越小说。
总之就是在任时阑拒绝了一屋子人“喝点安神药”、“禀报家主”之类的建议后,他终于打消了别人觉得他“失心疯、”或者“鬼上身”、“被夺舍”的想法。
三天后。
任时阑靠着门框,脚踩在门槛上,迎风对着院子里的花草树木,在……嗑瓜子。
没想到,继下班路上被路人捅死之后,他居然穿越到了看过的一本修真耽美小说里。
在这本小说里,主角攻和主角受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
三十年前,两人因为一场悲剧性误会而分道扬镳,彼此都带着难言之隐。
三十年后,两人再重逢,明明还带着对彼此的不理解和埋怨,但仍然不自觉地被对方吸引。
从最开始彼此针对、互相嘲讽,到后来并肩作战、慢慢沉溺,最后误会解除、破镜重圆。
这叫什么?
天降竹马!双向奔赴!相爱相杀!
这真是把任时阑喜欢的狗血剧情齐活儿了呀!
没错,虽然任时阑在外面的时候,是一个身高一米八有余、容貌小帅气、冷酷无情(?)的社畜大男孩儿。
但关起门来,任时阑最喜欢的,就是蹲在他那小破出租屋里,就着新鲜的外卖,看宫斗剧、爱情剧、家庭伦理剧。
尤其他最爱《甄嬛传》。眉姐姐死掉那一段,任时阑看了得有十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