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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彼时连重在军中,也有幸拜读过晋王的墨宝,又听说晋王不仅文采出众,更精通兵法与治国之道,皇上时常让他与自己一同批阅奏章。那个百官皆知,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连重也知道——皇上器重晋王远胜于太子,只是由于晋王多病,不是多寿之象,皇上才另立太子,但多年来却一直寻访各路名医为晋王调养医治,若是晋王治好了病,那朝中局面,必然大不相同。不少心思灵活的官员都想法设法与晋王拉近关系,但晋王深居简出,极少露面,除了几位重臣,大部分官员连他的面貌都不曾见过。于是传说中的晋王又多了一层神秘色彩。连重对此并不感冒,只觉得晋王爱出风头又恃才傲物,很可能是个自以为是的人。他所在的西北麒麟军,是当年□□亲自创建的,以骁勇善战为名,几十年来都是大雍军的中坚力量。麒麟军的精中之精便是铁鹰飞骑,铁鹰飞骑的首领,便是下一任麒麟军的统帅,这是军中多年惯例。连重在二十三那年,便成为了最年轻的铁鹰首领。此后在对抗北方异族乌骨令的战争中屡立大功,被封为铁鹰大将军。他在进京受封时,出乎意料地,皇上安排他与晋王见了一面。皇上亲自安排一位前途无量的年轻将军与晋王见面,其中用意不言而喻。连重自己也因为晋王是要拉拢他。谁知见了面,晋王却客客气气地将他几次奇袭中的问题一一指出,语气平静,神色淡漠,仿佛所说的事情本应是人人皆知的,若是不知道,那简直非呆即蠢。连重对他所指出的问题毫无疑义,但却被他的态度激得气血翻涌,毕竟年轻气盛,竟然冷笑着说了句:“晋王果然如我所想一样,自以为是,让人讨厌。”此言一出,旁边的内侍都替他捏了一把冷汗。晋王却看着他,一直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丝笑意,然后说了句:“承蒙夸奖,不胜感激。”那时,聪明如萧景佑,也没有想到,三年后,他们将会并肩而战;更加没有想到,十年后,他们会在距离京城百里之外,距离西北千里之遥的偏僻村落,在一盏昏黄的油灯下对坐夜谈。“你藏的那么好,为什么还要出来呢?”连重完好的右眼灼灼地盯着萧景佑,“难道你想报仇?”萧景佑笑了笑,“我若想报仇,七年前就不会藏起来。”连重也笑了笑,点点头,“大丈夫既放下,便该彻底放下。”萧景佑摇头:“我从未拿起,又何谈放下。倒是你,带着绣娘避世隐居,却将旧部之子带过来,这不是彻底放下之道吧?”连重咧开嘴笑了,过了一会儿才道,“铁鹰飞骑五千人,只活了我一个。我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那一刻,天上下着瀑布一样的大雨,地上到处都是血水,血水里泡着的,都是我朝夕相处的兄弟。”他深深吸了口气,右眼通红,左眼上狰狞的刀疤痉挛起来,仿佛那是活的。“我埋了那些兄弟,然后回了趟京城,夜入国库,取了些银两。”萧景佑道,“比起做将军,你果然更适合做盗匪。”铁鹰飞骑是以叛国罪被全军诛杀,朝廷不会给抚恤,连重就去偷了国库的银两,化成碎银,用了五年时间,一个一个找到那些兄弟的家,偷偷把银两送了去。做完这些事,他便带着绣娘,在这里隐居下来。“我不甘心啊。”连重伸手在石磨上重重拍了一下,摇曳的油灯经受不住猛烈的掌风,顷刻间灭了。黑暗中,他的声音哽咽了,“五千个兄弟,就这么死了,死在自己人手里,死得不明不白,死后还要背着污名……”七年前,皇上突然换上失心症,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时便和正常时一样,糊涂时便完全变了个人。眼见皇上的病日益严重,糊涂的时候越来越多,太医束手无策。皇后和太子趁机把持朝政,一道圣旨把晋王萧景佑派到西北麒麟军做主帅。那时乌骨令刚换了个强硬的首领,趁大雍皇帝生病之际发动进攻,三十万乌骨令骑兵压到西北边境。西北麒麟军本有二十万,作为大雍最精锐的队伍,对付三十万乌骨令骑兵绰绰有余。但皇后和太子硬是以平定内乱为由,抽走了十五万,只留给萧景佑五万人马。皇后和太子是铁了心让萧景佑有去无回,自然不会把能够以一当十的铁鹰飞骑留给他。眼见大军压境,五万西北军对三十万乌骨令骑兵已是兵力悬殊,若是撤走铁鹰飞骑,胜算便更少了。更何况,铁鹰飞骑原本就是为抵挡乌骨令而专门设立和训练的,若在敌人进犯时不战而走,岂非把自己的根本给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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