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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宋大宝赶紧咬了一口,酸酸甜甜的山楂,搭配着外面裹的糖浆,要多好吃有多好吃,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吃到糖葫芦,酸甜可口的味道让他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个叫“糖葫芦”的东西,觉得这简直就是人世间最美味的东西了,比桃酥还要好吃一万倍,当然,他也更爱给他买了糖葫芦的妈妈。

宋小宝也是吃得一脸满足,看着乔珍珍手里还剩一串,兴奋地说道:“妈,这一串就留给我明天再吃,我今天吃这一串就够了!”

咋地,你还觉得自己这么说话显得很体贴很懂事不成!

乔珍珍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假装生气地说道:“你想得美!我还没吃呢。你妈我大老远地跑一趟,辛辛苦苦给你们买好吃的,怎么,我自己就不能吃了?”

宋大宝立刻说道:“当然能吃,妈,你吃,我这个也给你吃。”说着,就把自己的糖葫芦递了过来。

乔珍珍这才心里舒服了一些,真是妈的好儿子。

宋小宝一下子懵了,他也没想那么多啊,之前买的桃酥妈不是也没吃,还说不爱吃这些零食什么的。

不管怎么样,妈现在似乎有点不高兴了,赶紧一顿彩虹屁先吹起来,然后宋小宝哀怨地瞪了大哥一眼,说不上为什么,对于大哥刚刚的行为,宋小宝心里就是觉得有点不高兴。

四岁的宋小宝还不知道有个词叫“争宠”,等他学会了这个词语之后,就明白为什么心里有点不高兴了。

乔珍珍回家收拾东西,休息一下就准备做饭,宋大宝两兄弟则拿着糖葫芦又出门显摆去了。

黑娃和二柱子分别得到了一颗糖葫芦,从此彻底成为宋大宝的忠实跟班。

宋小宝还是一毛不拔,淡定地站在一群孩子中间美滋滋地舔着糖葫芦,还时不时地发出一些夸张的点评,引得周围的小屁孩们一个劲地咽口水。

等回家吃晚饭的时候,又有好几户人家的孩子因为哭着闹着要吃糖葫芦挨了一顿好打。

“这个乔珍珍真是个害人精,祸害她自己家还不够,还想把咱家孩子给带坏,这都是什么人啊!”

“显摆什么啊,就跟谁没吃过糖葫芦似的,哼!”

“。。。。。。。娘,我。。。。我没吃过。。。。”

“我看你是打没挨够,还想再来一次!”

。。。。。。

关于这些,乔珍珍是完全不知情的,她正在家里喝着美味的八宝粥,吃着酥香软滑的红烧猪蹄,心里美滋滋的。两兄弟也是吃得满嘴流油,感觉人生又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这日子总算是能看到些阳光了,连续好几天都能吃上肉,让乔珍珍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几天后,远在京城的宋瑾收到了一个包裹,他从未想过,乔珍珍居然还会给他寄东西。

他将苹果拿去给了老师和同寝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吃,大家都赞不绝口。宋瑾也吃了,确实很好吃,可以说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苹果,跟他以前吃的那些苹果,完全没法比。还有那些核桃,也格外好吃。

宋瑾心想,这些怕是花了不少钱才弄到的吧,乔珍珍到底想干什么?讨好自己?很有可能,自从他考上大学,乔珍珍就一直很担心自己会抛弃她,所以,她会想方设法讨好自己是完全有可能的。

只不过,既然她要讨好自己,为什么写那样简短的信,就像发电报似的,生怕多写一个字,精简得不能再精简,实在有点想不通。

但不得不说,乔珍珍的字写的倒是出乎意料地好看,龙飞凤舞,铁画银钩,都说字如其人,要不是宋瑾跟乔珍珍熟识,是完全想不到那样一个刁蛮任性的人居然能写得出这样一手好字,真是可惜了,宋瑾心底莫名其妙生出一丝惜才的感慨。

第6章6、新衣裳

早上,乔珍珍特地冲了三碗麦乳精,这玩意儿她也从没喝过,所以,在给宋大宝他们泡的时候,也想尝一下。

说实话,并不是很好喝,还是奶粉或者纯牛奶更好喝一些,这个像是加了糖精,一股子工业化学品的味道,算了,还是都给宋大宝他们喝吧。

看哥俩喝得高兴,乔珍珍把自己碗里的又分给了他俩。

“你们多喝一点,喝了之后可以补钙,能长高一点。”

“谢谢妈,妈,等我长大了一定好好孝顺你。”

早上又是吃的鸡蛋瘦肉粥,不是昨天剩下的,在这个家里,什么东西都能吃得干干净净,从来没有剩下一说,这是早上乔珍珍从新煮的,她也爱喝这个。

吃完饭,乔珍珍让宋大宝去喊乔妈过来,宋小宝见状,立刻积极主动地把活揽了过来:“妈,我去喊!”说完,一溜烟就跑出去了。

他可得多帮妈主动干活,要不然,妈更喜欢大哥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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