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北宋距离他所在的那个年代足有千年,千载而下武功自然要好好改良去芜存菁,待到包炯学这套擒敌拳的时候早已变了样,但是千变万变基础不变,照样是“擒拿”动作。
第一只爪子留了包炯半个多月,第二只爪子甚至不能留包炯半天——黑衣人黯然神伤,蹲一边画圈圈去了。
“那个……”包炯皱了皱眉,他虽然不明白黑衣人为什么要让他留下,但是不管怎么说人家救了他的命还教了他不少东西,尽尽礼仪也是应该,“我打算去开封府。”
“你去那儿干嘛?”黑衣人转过头看他,“你既然已经艺成,当去江湖中闯荡一番,不要辜负了师名……”
不知道为什么,包炯觉得眼前人简直像是被负心汉抛弃了的痴情女子,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没兴趣去什么江湖闯荡,只想去见一个人。”想到这儿包炯心情舒畅,嘴角也不由得翘了起来,“若是能在他手下做事,也算圆了我平生夙愿。”
“你说的可是那开封府尹包拯?”黑衣人歪了歪头,问道,“他官声清明号称铁面无私,你帮他做事也不辱了名节——呃,不过……”
“怎么?”
“你师父我既然如此天资绝顶——别那种表情,别的不说,冰丝锐刃爪可是我的独门绝招——总要有那么几人嫉妒的,若是有旁人问起你手上东西来自何方,你只管说是捡来偷来便是。”
一边说是要让自己不坏了他名声,一边又叮嘱自己别说出师承……
相处这么久,包炯也看出眼前人来历恐怕不一般——什么人需要始终遮挡着自己的脸?再加上那么一身武功和轻功,若说他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底细……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感谢此人的救命之恩。
“多谢。”包炯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加上了后面两字,“……师父。”
“不用不用,教你只是举手之劳~”黑衣人顿时精神起来,“当然,如果你将来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我是不介意你报我的名号的,哈哈哈~”
“……”包炯后悔了,这人果然得寸进尺!
说是要出,实际上出谷前还是得好好准备准备。别的不说,那一身现代化装备要是让人发现了其中奥妙……
包炯可不想被自己偶像审问,更不想因为来历不明而被人xoxo掉。
包炯坐在地上,此刻他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对宋朝人来说比较正常的衣服(黑衣人友情提供),除了头发之外已经是个标准的宋朝人了。至于头发,那实在是没办法,警察不能留长发,包炯的头发刚刚过耳,本来还打算下个星期再把头发剪成板寸,好在没剪。
他之前穿的那些都被他铺在了地上,一样一样的检视着。
“扔了可惜,还是留下来吧……”别的不说,光一身棉大衣就是在这儿根本买不着的了,还有在现代都难买的防弹衣,要扔包炯真是不舍得。不过,保留下来之前,还得做点准备工作。
帽子上的警徽,还有领花、肩章、警号、胸徽、臂章……包炯一向习惯只要在班上就全副武装,现在拆起来既多又麻烦,有些缝在上面的还得拿刀轻轻削下来。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警官证和身份证。
把代表自己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和公民的所有东西归拢到一起,找了个黑衣人拿给他的锦囊装着,包炯叹了口气。
这些东西,都是不能给别人看见的——别的还好,警官证和身份证上可是有他的照片。
钱包里的东西还剩下钱和卡,包炯也懒得再多保留,把两样东西都埋了起来,唯独留下一张当作护身符用的塑封包拯坐像——这张卡片跟了他大概有十年,要扔真是不舍的,只能一块儿归拢进了锦囊。
剩下的,手机和录音笔将来可能有用,都放在了褡裢里面稳妥的地方,手枪被下了保险拿油布包好,电警棍外表看起来就是一根黑色短棒,插在腰上权作防身,手铐掖在腰里。
钥匙链上的钥匙都被包炯解了下来,和钱包埋在一块儿,剩下一把瑞士军刀,一套解锁工具,包炯随身带着——天知道将来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呢?
手表太显眼,又已经坏了,上面的温度计也摘不下来,只能遗憾的和钱包一起长眠。
打火机里面的气还颇满,考虑一下这个年代的打火工具“火折子”自己没用过,包炯决定把打火机也留下来——更何况这还是自己老妈希望自己一直带着的,为了那个“zippo救人命”的传说……
包炯叹了口气,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更不知道在那个世界的自己怎么样了——是失踪,还是……死了?
在那个世界,他的亲人们又都怎么样了?那个老奸巨猾已经快成精了的爸爸还好点,妈妈和爷爷……
“徒弟,你脖子上挂的这是什么?”耳边一句话让包炯回过神来,扭头一看,黑衣人指间正捏着一块晶莹剔透的东西。
“怎么在你那儿?”包炯飞快地把东西抢了回来,黑衣人也不阻拦他,让他轻松拿了过去。
“当初捡到你的时候看你带在身上,我好奇嘛。”黑衣人笑嘻嘻道,“挺漂亮的小玩意儿,是什么?”
“琉璃。”把手中琉璃坠戴回脖子上,包炯说。
“哪儿来的?”黑衣人追问道。
“怎么了?”包炯反问——黑衣人这几天旁观了他拆警徽试电棒擦枪,可是没有一次这么认真的追问来历。
“如果这真是琉璃,我也不管你是哪儿来的——别让人看见。”黑衣人说,“琉璃是宫里用的东西,不是皇帝赏赐,一般人不能拿——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