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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刚刚为国争光顺便升官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包炯现在的心情用一句话形容非常合适——分开八片顶阳骨,倾下半桶冰雪水。

展·昭。

心里默默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包炯死死的捏紧了拳头。

“我和你势不两立!”

于是,在某位南侠大人还完全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把本文主角得罪得无比彻底,已经达到不共戴天的地步。

让我们为他的未来默哀,阿门。

一失足成千古恨。

包炯现在非常明确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那天脱口而出的一句“开封府座下走狗”现在已经传遍京城。

当天不幸中的万幸,由于这件事情可能发展成国耻,旁观的都是大宋的官员。

万幸中的不幸,大宋的官员,尤其是文官,有着非常明显的……八卦爱好。

于是,包炯“开封府座下走狗”之名,伴随着数位朝廷大员,传播到了开封府的每个角落,其传播速度甚至快过了当年的御猫展昭(包炯不愿意去想理由是不是因为这个名字实在是有够乌龙)。不过问题就在于,这两个称呼念起来效果完全不一样……

举个例子,别人提到那位展大侠,说法向来是:“这位就是南侠展昭,皇帝御口亲封的御猫。”

那么提到包炯呢?

“这位就是包炯,皇帝御口亲封的走狗”?

包炯每次想起自己可能被这么称呼,都有强烈的撞墙冲动。同时,对另外某人的憎恨也随之水涨船高……

不过虽然说有一点后遗症,但是包炯还是顺利当上了那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虽然那身衣服的确料子不错,穿起来相当舒服,但是效果太过奇怪。包炯本来就长得脸嫩,那一身衣服又是大红,穿上去简直就是个早婚的新郎官。不过比以前他穿警服的时候略微好上那么一点点——以前包炯都是被那些大爷大妈当成穿了爹妈衣服出来晃荡的小孩,甚至一度被人举报有人冒充警察……

包炯很不解——他明明都有一米八多了那些大爷大妈是怎么把他当成孩子的?难道他的脸真的能做到屏蔽了自己的身高?

但是这些都是小事,重点是,在包炯正式升官的第二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素未谋面但是已经被他当成头号仇人的家伙——开封府前(在包炯强烈要求下添加)第一侍卫展昭终于回到了京城。

包炯和展昭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在开封府大街上。当时包炯正闲着没事换了身便装四处乱逛兼查找扰乱治安人士,然后,他突然注意到人流朝着某个方向涌了过去,那架势让他想起过年时超市的大减价。

包炯转过身去,望着那边“超市大减价”的方向,然后……

看见一个穿着一身自己很眼熟衣服的人。

包炯看了一眼那边那位,罕见的呆愣了三秒,脑子里不由自主地蹦出当初还在刑警队时办的一个案子。

那案子发生的地点在某所大学,是一起硫酸毁容案,这种案子在民众的化学知识普遍上升后已经不罕见,罕见的事这次的凶手和被害人都是男性。

要知道,这种明显和长相有关的案件,要么是男人泼自己负心的女友,要么是女人泼勾引自己男人的狐狸精,女人泼男人虽然少但也不是没听说过,但男人泼男人,还真没哪个警察听说过。

案子很快告破(硫酸这种要管制的化学药品绝对不适合用来犯案,切记切记),凶手交代出的犯罪动机平庸又新奇——从小因为长得不好看没有女人缘,偏偏同宿舍的因为一张脸长得好看不停的换女朋友,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

刑警队里的一群大老爷们坐在一起唏嘘感叹,果然是时代不同了连男色都成了犯罪动机,包炯一边啧啧啧一边说男人最重要的还是内在美,例如头脑和事业,话还没说完就被义愤填膺的同事们人肉活埋——整个刑警队就数这小子从脸到事业到头脑都是上上之选,好几个警花都对他有点意思,居然还敢这么说?

包炯压在好几百斤肌肉下面哎哟哎哟,说同志们呀真对不起这样吧明儿起我就培养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再也不浪费一点女性资源……然后立刻被埋得更深了。

彼时的包炯是有外貌有头脑有前途有背景的四有新人,从不觉得自己会对某个男人产生泼其硫酸的欲望,但是面对眼前这位,即便是自信如他,亦有一瞬间爆发出了强烈的将其掐死之后丢进水里(公认:最难看的尸体就是水里泡过的,简称水漂,其他的不过是血肉模糊恶心点,只有水漂才是难看的极致)的冲动。

至于具体的形容,包炯的文学造诣惨不忍睹到只能被称之为“造旨”的地步,只能用自己的专业领域来评价——如果眼前这位向情感骗子这条犯罪道路上前进,那么受害人至少上两位数,能不能上三位数,全看当地公安干警的侦破力度……

而眼前的人流也毫无疑问的证实了那位展昭展大侠在开封府内当之无愧的偶像地位,包炯默默回忆起了当初某个颇有名气的明星来他的城市开演唱会而倒霉的他被抽调过去维持秩序的情形——明星太热情,而粉丝更热情,后果就是夹在里面的包炯差点被挤成饼。

啧了声,包炯转身回开封府。至于那位展大侠……嗯,既然开封民众如此热情,他也不好泼冷水不是?

回府之后换了官服,包炯从自个儿的房间出来,转去自家祖宗的房间。

还没等进房间,包炯就听见里面的声音——

“大人,属下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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