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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3页)

那不是自寻死路吗?

可别怪兄弟们啊!”

紧说着,几鞭子再次落下去。

清瘦的少年断了气,死不瞑目的扣紧了手中的一方丝帕。

司矜一穿过来,就顺着原主来不及闭上的眼睛,看见了这条帕子。

小幺迅速将原主的记忆传过来。

这条帕子,正是这几个保镖口中的周小少爷,沪城商会会长的小儿子,周兴邦送给原主的。

原主年少时就被烟鬼父亲卖到了桃花园。

桃花园是沪城有名的戏园子。

因为第一任班主以一曲《桃花扇》震惊全国。

故而,得名桃花园。

原主在这里,日日除了练气开嗓,还要擦桌扫地,端茶倒水。

万恶的资本家拼命压榨着他小小的身躯,想要榨干他的所有剩余价值。

但是,他熬了十几年,也算熬出了头。

十九岁时,原主扮成花旦,再演《桃花扇》中的女主角李香君。

因为身姿曼妙,嗓音柔美,一时红极大江南北。

许多人慕名而来,便是为了听他唱一嗓子,也包括风流公子,周兴邦。

周兴邦看上了昆曲扮相的原主,便日日留恋桃花园百般讨好,甚至送了他定情手帕作为信物。

但却在知道他是男人之后,吐了个昏天黑地,断然不信这是他看见的名角儿。

于是,周兴邦开始带着保镖日日围着戏园子,逼老板交出真正的“李香君”。

桃花园的老板迫于压力,便只好找了一个漂亮的女人,青眠柳,上台表演。

只张口,不开嗓,让原主在台后唱双簧。

这下,周兴邦满意了。

日日抱着青眠柳昏天黑地,对桃花园,更是一掷千金。

戏园老板见识到了做这事儿的好处,便越发压榨原主,恐吓他一定要捧着青眠柳。

不然就把他赶出桃花园。

原主天性懦弱,不敢反抗,又因为青眠柳宣传自己的被周兴邦拒绝的事迹,成了全园人的笑柄。

但是,周兴邦是原主生命中唯一的光。

他不想轻易放弃,竟不惜为了讨周兴邦的欢心开始穿女装。

就在刚才,周兴邦抱着青眠柳听戏时,原主穿着旗袍去给周兴邦倒茶,不小心溅出了一滴茶水,烫到了青眠柳的小拇指。

女人一哭,周兴邦心疼的不得了。

立刻让人将原主拖下去鞭打致死。

司矜很快将这段记忆浏览完,蹙眉总结出一个道理——

舔狗不得好死。

他撑着身子站起来,冷目扫过周边围着的五个保镖,似乎在琢磨什么有趣的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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