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的,另外,谢谢你。”
“不客气……对了,你知道吗?”
“什么?”
“我活了这么久,想后悔想埋怨的事情说来还真不少,最令我介怀的三件,一件是结婚伤害了我以前的爱人,一件是恨生不逢时让我失去了给你幸福的机会,最后一件就是即使不能跟你成为恋人,也应该想办法跟你来一次才对,你的身材真好啊!”最后一句话犹如感叹世界美好一样的语气,成熟不显老态的脸庞上情欲一点也不曾隐藏地清楚,叫人想忽略都难,尤其是一双带色的眼睛还故意瞧着棉被底下起伏有致的身体曲线。
想到自己刚刚换衣服时已经被他看个精光,就算不像女人那样为自己身体的清白而感到在意,但是被那样说,羞耻心还是会不停冒出来,让本来就为发烧而红的脸庞像滴血一样绯红。
蓦地,一记飞枕用力扑上那张色狼脸,刚才还气吁吁的声音变得雄赳赳,气昂昂,重重地吼了一声……
“给我滚出去!”
可恶!怎么他遇见的人,一个个都是色字当头照,义字找不着的混蛋家伙。
在台北一条繁忙的路段,一个不起眼的小小角落,有间漂亮干净的酒吧。
不大也不算小的面积里,会在夜晚开始的时候满满涌进形形色色的男人,这些男人里,有的只爱男人,有的男女兼收,一样是早上上班,晚上睡觉没什么特别不同,而且,也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
“通常故事到了最后,作者老是会再提起一次这个酒吧的名字。”
一杯威士忌匡啷一声放在吧台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这个角落实在是很容易让人忽略,因此目的是来酒吧找伴上床,找朋友聊天的人,都不会看上这么一个位置,偏偏有个神经病,每次来都坐这一个位置,然后神经质地一根烟接着一根点,一杯威士忌从酒精浓度百分之四十喝到百分之十,冰全融到酒里去。
现在这个人冷冷地瞪了说话的人一眼,然后拿起立可白把稿子里对酒吧介绍的那一段给涂抹掉,一边瞪,一边涂,涂着涂着涂到了一半……
“谁叫你偷看我写什么的!”火大的吼声终于引起人注意那个不起眼的角落,可惜没什么灯光又背对着人,还是看不清楚那个人长得什么样子。
“我没偷看,我一直光明正大地从第一个字看到最后一个字,是有人写字写得太专心,忘记他的调酒师正在旁边工作……不过,老板,不是我爱说,你的字真的不是普通的丑,真搞不懂出版社那些编辑怎么能看完故事在讲什么,校对的人一定很可怜,说不定眼镜度数每接你的一次稿就加深一百度。”闲闲地一边擦酒杯,一边嘲笑那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通常男人的字不是很丑,就是很漂亮,而他的老板大人就是属于前者。
忍!他忍!他再忍!
“啪!”一只脆弱的中性原子笔在暴力下年纪轻轻就夭折。
“你管我的字好不好看,嫌丑还一直看!不是你有病的话难道是我嘴贱?”
“我只是在维护我的隐私权。”
“什么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