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安城可是远。再说他是进组拍戏,几个月我都见不到陈言了。我得在他走之前,把合同给他看一看。娱乐圈里头的狂蜂浪蝶可不少,我如果不抓紧时间,他跟别人跑了怎么办?我一想到陈言成了别人家的小白菜,心中一阵狂酸,像是啃了七八个柠檬。不行,说什么我都不能让他跑了!我恶从胆边生,伸手摸向座位旁边的公文包,拿出那份羞耻合同。说实话,当我看到标题里面黑体标粗的【苞养】两字,我怂了。要不过十分钟我再给他看?这时候,陈言问:“徐总是要给我看什么东西吗?”陈言怎么知道我要给他看?算了不管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我挺直腰板,拗了个自认正经的造型,郑重地把合同递给陈言:“我想和你谈一单大生意,长期合作的那种。条件我都详细地写在合同里了,还请你看一看。若有疑问,可以提出。”虽说合同里过分的条款都被我删掉了,留下的都是什么陪我打电话、陪我聊聊天、陪我出去玩的要求。但我心里打鼓,低头不敢瞅陈言的脸,默默抽了几张卫生纸,省得他狂怒之下泼我一脸酸梅汤。也不知过了多久,锅里的牛百叶都煮成了小钢板,随着沸水上下起伏。我听到陈言说:“徐总,两份我都签好了,你看看吗?”什么?他就这样简单地屈服在我的银威之下了?我抬起头来看他,因为有水汽的缘故,他的脸前似隔了层轻纱,像是梦一样。“不过我有个疑惑。”陈言皱了皱眉。“什么疑惑?”我问。他把合同递给我:“我就是想知道,第七条的具体意思?”第七条?第七条是什么?我接过合同,仔细一看,恨不能跳入锅中滚烫的番茄底料里将自己溺死。【第七条:乙方有义务舒解总裁的x欲,】我一见文字最后那个独秀的逗号,就明白过来这条是我眼瘸漏删了半句,不慎留下这污人心灵的虎狼之词。我忽然记起,自己小时候和爸爸去公园玩。因为人多,我稀里糊涂,隔着老远一直叫别人爸爸,直到那路人甲转过身来这次的尴尬,不亚于我光天化日之下认错了爹。我真切地体会到了坐如针毡是个什么感觉,不知道该怎样狡辩才能挽回形象,总不能说合同是复制来的吧?我思来想去,思出一脑门子汗,干脆破罐子破摔,勉强镇定地看向他:“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苍天大地见证,我明天就去看眼科!“哦。”陈言倒没什么表示,甚至还给我夹了一筷子羊肉,“徐总,按照合同里面说的,我今天晚上是不是要住到你家里去?”什么?进展这么快的吗宝贝?我不动声色地扫了眼手中的合同,没找到有关的条例。但陈言的态度又不像是在逗我玩,我又认真找了几遍,只见合同最不起眼的底部赫然写着行芝麻小字:“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乙方需与甲方同床共枕,履行口口口口的职责。”绝了。尤其是最后的那四个口字,就算被屏蔽,也难掩浓郁的淫邪之气。我这色魔脊背一阵发麻,尴尬得快要原地去世。我想,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大概快要类似于西门大官人、尹志平、江南皮革厂黄鹤他们哥仨的结合体了。我低下头避开陈言那灼灼的目光,飞速将两份合同塞回包里,扔下句“我去趟洗手间”,落荒而逃。我来到厕所,大步进入隔间,锁好门,拿出手机打开了我的阅读软件。里面霸总金主小说浩如烟海,挤满了我的书架。我定睛细看,它们竟然全部是一个名叫“我吃大黄瓜”的作者写的。不对。我下载的不是“我吃大甜瓜”太太的文包吗?这大黄瓜是何许人也?“我吃大甜瓜”和“我吃大黄瓜”两者的区别相当于《黄冈密卷》和《黄岗秘卷》。我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选错了教材,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一句著名影视台词:“大黄瓜,那年黑灯瞎火,我看你是大甜瓜,也许从一开始便都是错的。”该死。我无能狂怒。今晚我就请私人医生上门看眼睛!我关掉手机屏幕,眼不见为净,心里一遍遍开导自己,陈言都和我签合同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合同上面这些不可描述的内容他都是认可的啊。如此反复安慰自己好几遍,我这心态才稳了点。整理了下衣服,重新坐到陈言对面。陈言端起杯喝了口酸梅汤,询问我意见:“徐总,我等下回公寓收拾东西,然后去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