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来说,一个标的额为10万元的案件,如果宿主胜诉,按照100:1的比例,宿主可以获得1000的奖励。
如果宿主败诉,按照1:1的比例,宿主可以获得10万元的奖励。
注意事项:
1、禁止宿主通过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方式导致案件败诉结果的发生;
2、宿主不得收取委托人的案件委托费用。如果宿主收取委托费的,则宿主收到的委托费将会被系统强行处理,并且无需征得宿主的同意。
案件结果评判标准:
系统将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价。
万一宿主出现难以判断的情况,可以及时向系统进行咨询,系统将在第一时间给予解答。
结果评判时间:
案件结束当日,系统即时评判,评判结束,即时给予奖励。】
规则很简单,内容也不多,张远只留意到其中的两点,一是奖励标准,居然是败诉才能获得高额奖励,胜诉只有百分之一?
然后是评判标准,系统进行评判,却不告诉自己标准有哪些,这简直就是“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现实表现,让自己体验了一把遥远历史上的战战兢兢。
好在这些问题都能够有效解决。
比如说败诉才能获得高额奖励,很简单,张远本就是律师道路上的小菜鸟,三流法学院校里的法律基础教育也不扎实,所以即缺少经验,又不够透彻的菜鸟,想让一个案件败诉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至于胜诉获得百分之一的奖励,张远早就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分成也有所了解。
一般律师和事务所之间会按照五五或者六四的比例分成。
但在这之前还得先扣除各种税费,以及到手时候的个税,实际上拿到的税后收入也差不多相当于案件标的额的百分之一二左右,系统的百分之一其实已经相当于普通的税后收入了。
大概这就是为什么不允许自己获得代理费的原因了。
系统已经给过一笔,宿主你可不能贪多哦……
当然,从长远考虑,倒不能因为诉讼一败再败影响自己的案源,或者被委托人找上门来追着打。
而且,这也不是一个正常的律师所为。
所以,大不了专门接受那些一看就没有胜诉希望的案件呗。
而且那些明显没有胜诉希望的案件,以免费的形式进行代理也更易于说服当事人,这么一想,好像这些规则也并非真的那么严苛。
至于另外的评判标准的问题,那就更简单了。
每次做决定之前问问系统的意见不就解决了!
想通这些之后,张远这才反应过来,与胜诉获得奖励相比,现在这种奖励标准才是对自己最有利,最有希望的。
张远仿佛已经看到了一叠叠的金钱正在迫不及待地向自己飘来,眼冒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