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不是黄毛,我哪里比他差吗?
所以,喜欢黄色是吗?
他痛定思痛,用绯宁给他的打工费,买了一套黄色小鸭子睡衣。
他看那个手机里的男的也是这么穿的,绯宁还说他好可爱。
然后在衣服到了的那一天,他这么穿着,站到了绯宁的面前。
少女张嘴,差点没把他气死。
绯宁:“你搞什么,装可爱?”
猪:“噗。”
笑岔气了家人们。
龙马:“……”
猪都比你聪明!
他气的返回房间,连粥都不做了,他本来以为这样绯宁就能觉得没有他不行,等到中午,人都饿的肚子咕噜咕噜,一打开门,这家伙吃外卖呢。
他更生气了!
他气的……下了绯宁爱玩的那个游戏,找到她最喜欢的黄毛,反复研究。
历时一晚,他黑化
()
了。
而此时的绯宁也很委屈:那混蛋小子为什么不给她做饭了?
该不会是由别的女孩子献殷勤了吧。
他连穿搭风格都变了,以前的他是个多么简单的人啊,可是你看他现在,连睡衣都变成了可爱风格,这还不是受到了女孩子的影响,正经男人谁会穿成那样啊!
孩子大了,想恋爱了,那就不能是她吗?
可是她也不能和人家只说啊,万一人家以为她用救命之恩要挟他呢。
很苦恼,很困惑。
没有任何一个人教过她怎么喜欢别人。
她笨拙极了。
然后那天晚上——
她被少年摁在墙角,亲了个昏天黑地。
龙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的学习能力真的很强,一晚上足够他总结出来她喜欢什么样的了。
直白,主动,一言不合就亲上去。
他是后来才知道,绯宁喜欢的是偏执深情,且仅限于纸片人,就是单纯的爱看,但自己不行。
害得他吃了好久的醋。
而当时,没谈过恋爱的人学习到了浮于表面的知识,迫不及待的想要实践。
他的长相本来就不差,加上不打网球也没有放弃锻炼,他的身材仍然保持的极好,也让他能单手,就把人捞到怀里。
反正,亲就对了。
一个亲吻不行,那就两个,两个不行,那就只能继续。
他不许绯宁说话,用实际行动证明他的喜欢。
一开始绯宁还在挣扎,毕竟谁知道这混蛋小子想要干什么。
后来她也感觉到一丝丝不对劲。
她趁着他稍微离开她唇角一点,捏住他的下巴。
“为什么亲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