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简初看着秦野的眼神都变了。
眼睛在发光,看着秦野的时候,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璀璨夺目,像是漫天星辰都被她收入眼底。
秦野第一次觉得会做饭,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
他是秦家的小儿子,他大哥要继承家业,自然不能去学做饭,二哥在特殊部门,也不是最佳人选。
倒是他,家里人对他没有太多要求,三爷爷也喜欢他,于是把他接了过去。
三爷爷主上是御厨,这做饭的手艺是最厉害的。
他小时候,只要有时间,就被三爷爷训练厨艺。
看对方一个老头子,可怜兮兮的份上,他就勉为其难的学了。
最后还打败了老头子,这才获得了自由。
这件事更像是一个任务,完成了,就算了。
他从来不会特意去展示厨艺。
不过,现在是例外。
在宋简初面前,他忍不住想要让她知道,他的厨艺有多厉害。
秦野觉得自己才表现出九牛一毛,实在是太少了。
改天他应该备点食材,让宋简初尝一尝牛排意面。
再尝一尝冬阴功汤。
甚至是泡菜烤肉。
秦家人经常做贸易,喜欢跟各个国家的人打交道,秦野也会跟着学习一些别的国家的菜色。
每一国都有自己的特色,只不过比起自己国家的料理来说,外国的饭菜,还没他们一个菜系多。
所以,秦野简简单单就掌握了别的国家的菜系。
一顿饭两个人吃的都很满足。
饭后,秦野洗了山上采摘的野葡萄,放在宋简初面前,他顺手把碗筷收拾了。
宋简初要起身收拾,被抢过秦野。
在争抢中,宋简初成功获得了十个积分。
她觉得,这种躺赢的日子太舒服了,靠近秦野积分就能一直增加,她要是一直挨着秦野,岂不是很快就能达到五万积分?
宋简初拿起一个葡萄,丢进嘴里,入口清甜,真的是非常好吃。
吃完饭,秦野摆弄了一下菜园子,宋简初见了,也过去帮忙。
看着郁郁葱葱的菜园子,下过雨后,这才菜又长大了一截。
一个男人,农活干的好,做饭也厉害,还会种菜,简直是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