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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第1页)

的心情一直很平稳,才能稳定人类的形态。简单来说,半妖要时刻学会像一个机器一样思考,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合格的人类,才是最安全的。刀疤脸之所以敢如此对秦朗,正是因为他知道秦朗是半妖,他认识秦朗,秦朗也认识他,两个人小时候就有点矛盾。小时候,他总带人去欺负秦朗,有一天秦朗急急忙忙地从火车站往家里赶,他带人把秦朗揍了一顿后,在没人的机械厂把秦朗关了半天。结果就这半天的功夫,秦朗那个妹妹发烧成了哑巴,秦朗后来半夜来偷袭他,将他揍得半死不活。秦朗失血过多晕了过去,醒过来时正在医院里。小地方的医院,房间小得很,十几平米的病房里放了三张病床,床单皱巴巴的,消毒水的味道混杂着霉味。半妖因为混杂着妖族的血统,恢复能力比人类要强得多。秦朗现在心里着急找阮可可,妖的发请期会持续1-2周,兔子的情况比较特殊,一般它们的发请期比平均的发请期只多不少。他挣扎着站起来,穿上鞋,麻药的劲儿还没过,他走路一瘸一拐的。周照然带着医生进来,两个人要来扶他,秦朗推开他们,从装着药物和手术用具的推车上抢了一把手术刀,握着往外走。他走路姿势并不平稳,步伐却非常快速,周照然没跟上,医生大喊着让保安过来。周照然刚追到医院门口,就不见了秦朗的踪影。妈的,这么大个人,能躲哪儿去?他本来就不怎么待见那个兔儿爷,只是看着秦朗喜欢,就没发表什么意见。要他说,云冉冉哪点比不上那只兔儿爷了?人家学历高,人又长得好看,还对秦朗死心塌地,那只兔儿爷看着就傻呆呆的,一受点惊吓就只会躲。刀疤脸正嘚瑟呢,他把阮可可给带到自己家里,打算自己先爽爽再把兔子送给上头的老板。听说兔妖都很搔,身段好,会撒娇,比女人还软乎。他让其他人在外面守着,自己进了卧室。卧室不大点地方,就铺了一张双人床,一张简单的黑色柜子,靠着窗户的地方摆着一张塑料折叠餐桌,地板上横七竖八躺着十几个空了的啤酒瓶。啤酒瓶底下是黏糊糊的酒渍,要干不干的样子,有点恶心。这样小的一个卧室,照理说里面有人的话,根本藏不住。可是他抓回来的兔妖不见了。刀疤脸掀开被子,被子里是一堆脱下来的衣服,一只白兔子从衣服堆里跳到他肩膀上,用牙齿咬他耳朵。“草!死兔子!”刀疤脸揪着兔耳朵,将兔子摔到墙角。阮可可咬着牙没吭声,兔子的忍痛能力很强,但是兔子很容易感到疼痛。刀疤脸拿了把刀,逼着兔子变回人形,阮可可摇了摇脑袋,刀疤脸一步步逼近。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阮可可扭头看着窗户,刺目的阳光让他睁不开眼睛,他叽了一声,跳到窗台上,用后腿站立,前腿立起来,脊背挺直,想要跳下去。刀疤脸怒极反笑,讥讽地看他:“想跳下去?这可是七层楼的高度,七层楼你知道有多高吗?二十多米,跳下去不死也是残废。乖兔子,来叔叔怀里,叔叔给你吃胡萝卜。”阮可可用前爪抹了抹眼泪,爪子上的白毛毛都湿了,他后腿颤抖,毛毛被风吹得乱晃。他后腿一蹬,朝外跳出去。兔子把眼睛闭得很紧,想象着自己是在扑向一大堆胡萝卜,而不是从七层楼上跳下去,也不会摔得稀巴烂。他的两只爪子抓着两只耳朵用力地蒙住眼睛。结果——哎?地是软趴趴的?不确定,阮可可用后腿试着去踩,“地”踩上去有点硬,身体像是被抓娃娃机夹着一样,呼吸不过来了。

他小心翼翼睁开眼,见秦朗正抓着下水管道,他被狼大人用手抓着,正好好地趴在狼大人的怀里。低头一看,下面是二十多米的高空。“叽~”阮可可脑袋蹭了蹭秦朗,表示亲近喜欢,害怕地钻进秦朗的怀里。刀疤脸以为兔子必死无疑,结果又出现一个秦朗,他拿了地板上的啤酒瓶毫不犹豫地朝着秦朗掷出去。秦朗向下退,刀疤脸让他的小弟五楼底堵人,他则开始拆下水管道。刀疤脸住的是老小区,小区年龄比他自己年龄都大,小区里的灯泡都没几个好的,下水管道更是不会被维修,旁边的墙皮更是跟干面团子一样,一碰就掉。如果一直顺着下水管道下去,秦朗会被刀疤脸的下属逮住。如果一直抓着下水管道,一旦刀疤脸拆完下水管道,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于是秦朗就近踢开一闪老旧的窗户,抱着兔子跳进去。他在窗边躲了会儿,听见外面传来脚步声,直接抱起兔子从窗户走,跳到旁边一家的阳台上。这些房子都挨得很近,秦朗躲进去后就打电话让周照然来接他。“狼大人?”“嗯。”房间内静悄悄,落针可闻。外面的脚步声却急促如雨点,在各个楼梯口聚集,刀疤脸带人在楼上楼下搜索,有门被踹开得声音。“狼大人?”“嗯。”秦朗的伤口在流血,兔子变回人形,从这间房子主人的衣柜里翻找出了一件裙子,套在身上。这家房子的主人是个女人。兔子穿好衣服后,低头去舔秦朗的伤口——兔子的唾液具有治疗作用。秦朗靠着窗户下的露台,准备一旦刀疤脸破门而入就带着兔子跳窗逃走。“别舔了,”秦朗揉了揉兔耳朵,这柔软的触感让他感到安心,“你身体怎么样?还发烧吗?”阮可可摇摇头,自己就是喝多了酒过敏,妖族很伤都带着很强的新陈代谢机制和排毒功能,就算是毒药都奈何不了他。他不该让狼大人担心的。秦朗吻了吻阮可可的唇角,让他靠着自己休息。阮可可歇了会儿又凑过去吻秦朗,像是小孩子得了趣味,又亲又抱,秦朗憋得脸红耳赤。突然一双黑色的毛茸茸的狼耳从秦朗的脑袋上钻了出来。阮可可舔了舔秦朗的狼耳朵,惊讶道:“狼大人,你的耳朵跟我一样是毛茸茸的哎!”【作者有话说】兔兔:狼大人,我们都有耳朵啦~兔子的生活习惯来源于百度百科,会用香腺去蹭是想要标记地盘,舔人是因为喜欢和开心,兔子的很多习惯都挺萌的~生生求收藏和小海星~感谢(≧≦)《不准吃兔兔》1515周照然在这一爿地界得很熟,他跟谁都能搭上关系,就连刀疤脸的顶头上司都能聊上两句。他带着刀疤脸的上级过来时,刀疤脸还在对着秦朗他们耍横。刚抬起枪,刀疤脸就被人给一枪爆了头。三界司中规矩森严,何况刀疤脸牵扯到上头的人,要是没人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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