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下一秒骆可却主动接过了酒杯一口喝了个干净,简直让刚刚义正言辞数落刘明义他们的我变成了小丑,而刘明义他们也拿我刚刚说的话反过来取笑我。
那是我第一次对骆可这个人产生了点印象。
我觉得他——挺贱的。
但之后我还是制止了刘明义他们几次,直到后来我发现骆可明知道会被欺负还是会来,还会在自己制止刘明义他们后听他们的话。
我便停止了对他的帮助。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善良是有限的,我也不是圣人。
所以此时我也只是淡漠的收回了视线,在越来越响的起哄中给小叔发了条消息:【换个人吧,之前那个人我瞧不上了。】
我突然发现那个人长得有点像骆可。
看着就烦。
小叔:【好,听你的。】
小叔:【别在外面玩儿太晚,早点回家休息,熬夜该长不高了。】
我笑了下,手指轻快地在手机上点着:【小叔,我都23了,而且我189的身高真得还有必要再长吗?】
小叔:【所以重点其实是前面半句。】
前面半句是:早点回家休息。
我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到1点了,是该回家睡觉了而且这聚会也越来越没意思了,我刚起身骆可突然转身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起哄声戛然而止,众人茫然的大眼瞪小眼,最后全部看向了已经站起来的我。
我从他们的视线中大概感受到的就是,他们好像觉得我要去追骆可,其中有几个甚至是一副你果然还是在乎他的模样。
我看到他们的反应就更加坚定了立即回家睡觉的想法。
熬夜果然使人弱智。
代驾的车开得很平稳,我坐在后排把车窗放下了些感受着带着初秋凉意的晚风。
我并不知道我其实是活在一本叫《踹掉渣攻被大佬狠狠爱》的狗血小说里,而我就是那个被踹掉的渣攻。
书中关于今晚的这段剧情是这么写的:
骆可知道刘明义叫自己去肯定没有好事,可是他已经整整7天没有见过闻时京了,7天就是168个小时,168个小时就是10080分钟。
他实在想闻时京想得不行,也不放心,这几天没见他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而且除了这种场合他哪里还有见到闻时京的机会,所以即使知道是鸿门宴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
当他推开门一眼就瞧见了闻时京,男人交叠着长腿姿态随意的坐在沙发上,最中间的位置,如同年轻的王,五颜六色的灯光从他身上扫过,把他黑色的高定西装变成蓝色、绿色、黄色、红色……每一种颜色都赏心悦目,而那张五官偏凌厉的英俊脸庞也被染上了些不同以往的颜色,如同神秘的宝物,让自己的目光不受控的追寻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