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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然而,集境剑葩香独秀却也不是好惹的,两人顷刻之间就拆了百余招,一时难分高下。那阿多霓心地善良,终究不忍看他们任何一方有失,苦苦哀求甚至以死相胁,双方才暂且罢手。然后呢?众人追问。然后嘛,那小乞儿晃着腿说,然后再给一个角子再继续。“我给你,你继续。”有人丢了一块碎银到她的破碗里,绕着碗沿打转,叮当作响,小乞儿抬头看了一眼这位出手阔绰的华衣公子,忽然挠起了头,不好意思地笑笑,把碗揣进怀里,撒腿就跑得没影了。众人正不明就里,说那小乞儿真是不地道,这样骗人钱,回头却看到那位那位公子倒是无意追究,有的人认出了他,说,这不就是当事人之一的香公子吗?连忙打听起来,那小乞儿见着正主就跑,肯定是信口雌黄无疑。“其实她说的也无大错,只不过,我与慕容馆主并无纷争,也是一见如故的。”香公子也就是随口这么一说,赶着去占位,也就飘飘然地走了,弄得大家更是云里雾里。但看他一脸春风得意,而阿多霓也素来只在心情愉悦时献艺,可见两人应是情投意合,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吧。当晚,薄情馆串串红灯高悬,照得高台如一团迟迟不散的晚霞。台下自又是堵得水泄不通。香公子这次来的早,且是花了银子的贵宾席,位置极好,手边还置了小案,有鲜果美酒。鼓乐一响,是阿多霓出场了,众人顿时被夺去了所有感官。香独秀亦是痴痴望着台上,他记得上回她唱歌时不用鼓乐,只是清唱,舞姿如仙祷一般圣洁无瑕;他还记得上回她的妆容亦没有今日这般浓艳,在眼尾勾了一笔鲜红,烟视媚行,举手投足都多了一丝丽色。她竟还有这样一番模样。他向来自诩温文尔雅,倾心便只是倾心,如遇见喜爱的幽兰,不动攀折之心,只是想移到自己的院中好生养着,一切发乎情止乎礼。然而此时,见阿多霓后仰时柔韧的腰肢,他忍不住屏息凝神地看着,往她舞动时飞旋的衣衫里看,虽然是没看见什么,心中却动了念。他想着,这是我的人,好吧,一个月……一个月后,便是我的,不,她还是已是我的,只是能看不能碰罢了。香独秀不是唯一被此情此境给迷住的人,他几乎能感觉到身边其他寻芳客呼吸的变化,他也是男人,他知道这也是极自然的事情。他从不计较得失,这种如同自己的爱物被他人染指的不悦感实在是非常陌生,他自我调整,一切都是浮云而已,当然有些情绪也是极自然的事情,不会太长久,一会儿便会过去了。谁知在他一时走神的时候,台下忽然炸了锅似的,待他再回神,只见阿多霓已翩然飞身台下,霓羽华衣掠过带起一阵香风,观众被诱得不管不顾了,纷纷向那人伸出手去,摸着一片衣角,甚至握到一根指尖,激动不已。香独秀坐在原处,倒是不动如山,他心想我万万不能跟他们一样了,这人是我的,我不急于一时。他喝了一口手边的酒,他知道阿多霓其实是厌恶被别人触碰的,他才不会被一激就招她讨厌。香独秀在一边看着那些,默默地想着,无所谓,摸一下也不会少块肉,唉……别摸脸呐……人也确实太多疯狂了,阿多霓旋身跃回高台,又跳了几段,终于谢幕。人潮意犹未尽,总也就慢慢散去了。香独秀喝完了手边的酒,站起身来,拍拍自己身上,他本就是有洁癖的人,虽然是有坐席,然而方才闹哄哄,搅得尘土喧嚣的。他正要离去,地上一点璀璨的东西,吸引他的视线。他略微端详,那是一小片雀尾的翎毛,应是方才被那些人在狂热之时从衣角袖边上拽下来,飘到地上,被人踏在土里。香独秀将它拾起来,拿手指轻轻拂了灰尘,又拿汗巾出来把手指细细擦净,将那片翎毛收进袖子里。其实是没有用的东西,那件羽衣失了这一小片根本感觉不到,这是毫无意义的事情,香独秀自嘲地想着。而然,从那人身上掉下来的总是觉得珍贵,不可这么对待。方才那么多人为她狂热,向她伸出手去,香独秀却毫无道理地相信着,唯有自己对她的感情才是最为深刻,与那些人都不同。哪怕她一夕风华褪尽,沦落泥淖,如这片被弃于尘土的翎羽,他亦会觉得她珍贵。他有些怨念地想,慕容情又明白什么,这绝非一时冲动。然而他也明白令他尝到些许痛苦滋味的并非是来自于慕容情的阻扰,却是阿多霓从头至尾并未向他多投一分的在意之情。他悠悠叹了一口气,反正回了薄情馆也见不到心上人,他心下也确实有些烦闷,也就信马由缰向着别处逛开了。慕容情啜着一杯云上清露,有人敲他的门,他应了一声,是富长贵向他禀报大小事务,顺带提了一句香独秀似乎没有回来。慕容情说,不回来不就对了,也许,他便不会回来了。富长贵诺诺告退,到了门口,慕容情忽然又有吩咐。他说,到了明早,便打探香独秀的下落,把他留在房里的行李收拾了还给他,当然还有那个,到时候你来问我拿。他指的是殇地椽棺的玉玦,因为极为珍贵,卖了薄情馆都赔不起,所以是他亲自收着的。毫无意外,慕容情喝完了这杯,想着睡前实在不应喝这浓茶了。忽而听到叩门的声音,他以为又是富长贵,便不怎么客气地说,“我已睡了,有事明天再说吧。”这门却也毫不客气地就开了,慕容情刚要发火,却见是香独秀回来了,他皱眉道,“怎么是你?”香独秀说,“特来叨扰一杯云上清露。哦,馆主早已为我备好了吗,果真体人。”慕容情道,这不是给你备的。话是这么说,却也是徐徐地为他倾了满杯。薄情馆近来夜夜笙歌,最大的原因是一曲千金的倾城姬竟连日亲身登台,一演就是大半个月。于是人潮汹涌,往来的客人不仅把薄情馆包满了,周边的旅店馆舍也都沾了光,做什么生意都好得不得了,整座城张灯结彩,一片欢声笑语,仿佛是平白无故过着节。住客们昼夜颠倒,白日饮酒寻欢,入夜了见高台燃灯,便穿戴齐整,守在下面等着开场。其中有一位蓝衫华冠的公子自是前排雅座,从不缺席。总有传言,阿多霓是鸟非人,仙禽的心性。而世人也都知道,禽鸟鸣唱得最欢的时候乃是入了求偶佳季,孔雀展屏,莺歌燕舞。而此前薄情馆的说法也是阿多霓心情好便唱,不高兴便不唱,谁也勉强不得,恰与这种常识相互应证。这么一来,最合理的解释当然便是,倾城姬是真的与香公子坠入情网,只是碍着薄情馆主棒打鸳鸯。此事若是有一个美满结局,当真是一段佳话传奇。所以现如今,无人不识香独秀。他散步过斜桥,当真是满楼红袖招,变着法引着他的注意。那些女子一来为香独秀的风采所迷,二来也有着些现实的考量。香独秀是什么人,本身眼界就高,又是唯一与倾城姬有着些故事的男子,若是能被他多看上一眼,甚至能有些交往的话,那从此之后也是身价百倍。除此之外,上到珍玩店下到小地摊,都会向着他打招呼,香公子,来看看嘛,这支钗子手工很好,买去讨倾城姬的喜欢啊。可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香独秀倾心于阿多霓,对于那些女子自然是没有入眼的,对于那些珠宝首饰也兴趣缺乏,殇地椽棺遍地异宝,他眼都不眨就送了慕容情。他确实惹人讨厌,是个极难伺候的家伙。但是某一天走在路上,有个小老太太坐在路边,拐棍上停着一只花花绿绿的大鹦鹉手边笼子里关着一只小白文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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