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就不可避免地看到了……
两个街口外的那根电线杆上贴着的“旺铺招租”上被小孩拿笔划花的电话号码。
以及一头横看竖看都不应该出现在市区里的大型兽类,正鲜血淋淋,奄奄一息地躺在路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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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是狼吗?万一是狗呢。报警不是浪费警力吗。”
“废话,你见过这么大的狗啊?它爪子都比你头大了!受这么重的伤,也不知道活不活得了。”
几个饭后散步的人围在一起,又好奇又害怕地站在路边,观察着倒在地上的那头难说是狼还是别的东西的野兽。
原泊逐敛着下巴,想若无其事经过他们,走向回家的路。
只要他不靠近,这街上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在与这些看热闹的人群擦身而过瞬间,原泊逐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
余光瞥见受伤的狼尾挣扎着挥了起来,奄奄一息的呼吸中发出野兽的嘶鸣。
原泊逐垂下眼眸,内心告诫自己:不要理会。
这时,忽然有个路人建议道:
“我看还是先报警吧,这要万一是个珍稀物种,得马上隔离保护起来。”
很多碎片似的想法七零八落地散在眼前——
原泊逐很清楚,他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在大街上乐于助人的。
每多管一次闲事,就有被人围观的风险。
但原泊逐最终还是停下脚步。
在热心路人们拨打报警电话以前,他忽然原地向后转。面无表情地走到了受伤的野兽跟前。
他看见兽耳上戴着一枚银色的耳钉。
在昏暗的天色下,隐隐发着亮光。
这是原栖风二十五岁的那年,原泊逐送给他哥的生日礼物。
看到这个,他并不意外。
众人见一个穿着校服的少年走近了鲜血淋漓的野兽身旁,都感到惊慌:
“诶诶诶,同学你干什么?!别靠近——”
“小心这狼爪子挠你!”
原泊逐充耳不闻,蹲下身子,摸了摸野兽脑袋,拿出并不精湛的演技,抬头告诉大家说:
“这是狗。”
“……哈?”
“小伙子你别乱说啊,这东西站起来得有两米高,你说它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