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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热潮来袭9(第2页)

程程之前没见过他们,但看周围人对他们的反应,他们的乐队应该不弱。

程程没说话,就慢吞吞地走到了他们旁边,‘刷’地打开包,拿出了吉他。嘴里抿着一枚拨片,手指调了两下弦,确认了吉他的状态和自己的状态,这就差不多了。

抿着的拨片被食指和中指夹住,取下。

拿好之后,程程依旧是一句话没有说,只是眼神里露出了一点点的挑衅,像是年轻人掩饰不住的锋芒。

没有一点点防备,就是华丽到绚烂的solo,绝对是有技术的人才敢这么玩儿的。

“这技术。。。”有人啧啧称奇。

“是挺强的,人美女这么傲不是没底气啊,真是赤。裸。裸的炫技了。”

“我们把那个美女挖过来吧?”

“等等,美女

第69章热潮来袭(9)()

来了,我怎么办?”乐队的吉他手忍不住叫了起来。

“一个乐队两个吉他手怎么了,不行吗——哎呀,人家是大美女啊!有这种技术的大美女,放在乐队里,大家的激情也会更澎湃吧?”

“有一说一,老彭说得对。。。而且有美女吉他手做招牌,演出也会更多吧?我们乐队都没有卖点的说。”

程程师承白浩,风格里面带有强烈的摇滚乐队黄金时代的气质,强烈而自信,勇于打破一切,连迷茫也透露出不顾一切味道——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成长环境,成长环境则造就风格。在当下的风格里,程程这种也少见了。

少见而迷人。

她在solo的时候,就是有吸引目光的特质,叫人忍不住看她,感受到从内而外发散的能量气场。看到她就不会怀疑,这确实是个真正的乐队er。

从这一场solo起,有一些乐队出于招人的心思,不断邀请她加入一起练习。程程挑剔着技术,傲气地只和够好的乐队合作,但却不让人讨厌。一方面是,玩乐队的技术为王,她的态度挑不出错来。另一方面就是程程本人的气质了,她其实是在扮演‘艾米’来着。

艾米作为一部偶像剧的女主角,其人设其实是比较讨喜的。别管她做了什么,她就是讨喜!就连傲气的样子,也只能让人想到一只猫咪。。。。。。

程程处理这种特质,表演出来,就让人觉得这就是一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天才少女,她傲慢一点儿,大家就多怜爱一点儿。这样的。

程程离开的时候,有个乐队的人还特意和她一起走。。。大约是觉得她需要保护?玩乐队的人其实也鱼龙混杂,其中有人人品不好是公认的,但其中也不少赤诚的好人。程程在不断的回档中,艺高人胆大,什么场合都敢闯,也算是见识过了。

纵情肆意的音乐,本身是既不好,也不坏的,它只是起到了一个放大镜的作用。让一些人更没下限,让另一些人更真诚纯洁。

之后的回档中,程程作为‘艾米’,继续在京源影视基地,以及周边游荡。她不去剧组拍戏,而是以一个玩音乐的人自居。除了每天做声台形表的练习时,她还能记起自己的‘本职’,其他时候她都全心全意当自己是一个十几岁的叛逆少女,是一个乐队的吉他手。

慢慢的,她的新‘日程’固定了下来,每天早上做了早课之后,她就去练形体,大约九点钟时,还可以去预约好的老师那里上一对一表演课。至于吃过午饭之后下午和晚上的时光,她全都贡献给了音乐。

这样其实也比较合理,好多玩乐队的都晚睡,甚至彻夜‘狂欢’,上午去找场子,都找不到什么好场子的。

程程一般是吃过午饭就‘买回’自己的老伙计,一把蓝色的芬达(fender)。然后直接上楼练三个小时的琴,这会儿就到了下午三四点钟了,正是乐队人们开始活跃起来的时间。

程程流窜于周边任何一块和乐队有关的场子。

既做过路边演唱,也参与过高手众多的专业场。既流落于商业气氛很浓,大家都不讲究乐队个性的酒吧,也去过从天黑欢度到天明的私人派对(程程从来没有等到过自己的天明,只能午夜十二点就退场)。。。。。。

她见识越来越多。

正如教过她的几位表演老师都说过的,演员是一个很需要经历的职业。角色经历的东西,你也经历了,自然就能将角色演的真实可信。

她现在也觉得自己的艾米越来越真实了。

艾米的母亲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语文老师,父亲则是十年前就离家出走的‘混账男人’。艾米曾经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对自己的管束那么严格,不允许自己做这个,不允许自己做那个,包括她最喜欢的音乐,母亲更是沾都不许她沾,她只能自己偷偷去学。

这就导致了艾米十三四岁青春期时的极端叛逆,她将攒零花钱买的吉他从寄放的朋友家取回,光明正大地在家里弹吉他、和母亲争吵,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深更半夜出门,然后彻夜不归。

她和自己认识的玩音乐的朋友到处赶场,也不谈钱不钱的,就是享受用音乐抓住‘自我’的过程。她在最青春、最有激情与力量的年纪里,拼命地发散自己的力量,要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去对抗世界!

艾米与母亲的和解,是在‘父亲’的消息传回来后——父亲死了。

艾米对父亲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也会想象父亲是什么样的。现在她知道了——在去领回父亲的骨灰的路上,母亲在火车上终于向女儿吐露了曾经。

她的父亲年轻时是学音乐的,他读大学时就像那个时候的时髦音乐青年一样,组了个乐队,在圈子里挺有名气。那个时候在同一个城市读师范大学的母亲,被同学拉着看了一场乐队的拼盘演唱会,然后就被那样的激情震撼了。

从小作为一个乖乖女,母亲从来没有叛逆的时候。但偶尔、偶尔,她也会想要‘出格’,可以说她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选择了父亲——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还是义无反顾。

父亲为了母亲和女儿,‘安分’地过了几年家庭生活,一边做音乐老师,一边玩乐队,乐队更像是一个副业。那个时候,母亲以为这样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岁时,父亲离家出走了。

一切的东西都留给妻子和女儿,他穿着一件结婚前买的旧棉衣,背着自己的琴就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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