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宛在可馨家长大,十八岁那年,她没有考上大学,便在东方红商场鞋帽柜当
了一名售货员。那时的国营商场还有集体宿舍,爱宛就搬走了,不过她常常会回去
探望可馨的母亲。
可馨顺利地考上了大学。
想当初,爱宛最大的能耐也就是能够一眼看出顾客穿多少码的鞋,加上百拿不
厌百问不烦,当了模范什么的,可馨却已经留着披肩的秀发,戴着校徽,去湖畔诗
社参加朗诵会了。暑假期间,同学相约去名山大川旅游,所到之处总能看到人们羡
慕的神色。大学毕业以后,可馨分配在出版局工作,环境也是一流的。
曾几何时,可馨就是去东方红商场鞋帽柜看一看爱宛,遵母命给她带去一瓶辣
椒肉酱什么的,也会令爱宛兴奋莫名,因为在柜台姐妹眼中,她竟有这么体面的密
友。
然而这几年,社会突然开始急剧地震荡,金钱成为唯一的主宰,支配着变幻无
常的生活。机关再不是年轻人想往的地方了,谁在清水衙门上班就是没本事的代名
词。而爱宛,先是承包了供销社水平的东方红商场,狠赚一笔之后,找到投资方,
又率先走精品路线,在第一时间从观念上全面废弃旧商场,以曼妹莎丽的崭新面目,
迎接物质欲畸形高涨的各界人士。
莫爱宛显然是难得的经商人才,她很快成为一颗商界瞩目的新星。她的照片被
放大登在报纸上,同时还要回答一切影视明星必须回答的问题,比如喜欢什么颜色?
人生的座右铭?爱好?穿什么牌子的衣服?最爱和最恨等等,可馨记得信奉的格言
那一条里写着:给我多大的舞台,我就做多么精彩的表演。
晚娘一定后悔,她当初急不可待地怒沉的,果然是一只百宝箱。
可馨来到经理室时,爱宛正在打电话,她打手势叫可馨在对面坐下来,继续对
着话筒说:“……没问题,不就是几百箱快过期的啤酒吗,还好不是敌敌畏,我会
用我的关系给你批下去,不过等到了夏天,你可不要让我们曼妹的货车也在啤酒厂
门外排长龙啊…”
爱宛的办公室相当简洁,一点也不豪华。加之是夹层,仿佛伸手就能摸到天花
板似的。这很符合她的经商作风,一寸地方都不肯浪费。比如商厦前厅和大堂的衔
接处是狭长的一条,本派不上用场,她设置了顾客服务部以及收费的礼品包扎。她
常说自己当初缺乏远见,没有把夹层与三楼打通,变成钟表和珠宝专柜。可馨说那
你总得有办公的地方吧,她说仓库附近有闲置的房间。可馨追问,赚钱很上瘾吧。
爱宛道,过瘾,空手套白狼最难,到了钱生钱的阶段就简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