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刚才的孟浪而后悔,出门的时候,阿威几个人迅速赶到,阻止了警察的行为。
洪五赤上前问道:“警察同志,为什么抓人?”
“你谁啊?”来的警察挺横。
“我是学校保卫处的队长,请您出示有效证件和逮捕令。”洪五赤没有理由不急眼,我才是他的老板。
警察低头交换了一下意见,然后把洪五赤拉到一边商量。
不到一分钟,洪五赤就大声叫道:“不行,你们没有证据,不能来学校抓我们的学生,这是知法犯法的行为。”
他绝对是故意的,这句话喊出来,阿威立刻把我拉到身后保护起来,然后厉声喊道:“警察就了不起吗?没有证据谁也不能带走我们的学生,大家说对不对?”
正是下课的时间,四周都是同学,既然本校的保安都说话了,同学们更是同仇敌忾,痛斥警察的违法行为。
凯军没有按照我说的那样跑路,而是站在人群中偷偷踹了胖子一脚,他的力量大,又直指要害部位,一脚就让胖子趴在地上起不来了,随后被送到了医院急救。
警察最终妥协了,让我和洪五赤几个人一起来到保安室,经过交流我才知道,果然是那个倒霉的胖子惹的事,那一晚被打之后,胖子就报案了,但是没有找到人,胖子就在学校里转悠,恰好找到了我,随即打电话给派出所。
我并不知道这些内情,这中间就有了误会,幸好洪五赤几个是我的人,要不然会把我带到派出所询问一番。
胖子进了医院,警察还要接着调查打人伤人的事,不过这一次没我啥事,当时有警察证明不是我伤害了胖子。
洪五赤要求放我离开,因为接周媚雪的那一晚,胖子独自一人,没有人证物证,我踹他的三脚力气太小,没有形成严重伤害,一向高高在上的胖子在女生面前被打觉得憋屈,而且以为我是普通的学生。
毫无根据的指控对普通人也许好使,在我面前就是无理取闹了,洪五赤当即就说那天晚上跟我在一起吃饭,没有打人,这一点阿威和燕岭路都可以作证。
他们当然会为我作证,哪怕是假证据也能提供,加上打人的现场没有监控录像,仅凭胖子的一面之词显然不好使。
警察骑虎难下,就说我在被抓前对着电话喊出“快跑,事发了”的那句话。
洪五赤立刻说道:“那是他对我说的,我们在一起玩游戏,天天组队在网上杀人,那句话是网络语言。”
警察摸不清洪五赤为什么包庇我,但是他们又拿不出我违法犯罪的证据,现在的法律是无罪质控,意思是没有证据,哪怕有人投案自首,也不能当成犯罪嫌疑人,除非投案的人交代出犯罪事实,找到其他的证据,否则不会被当成法庭证词。
我还不太懂这些专业的法律程序,洪五赤几个天天跟法律法制法规打交道,熟悉内情,也知道我就是打了人也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判刑,连拘留都够不上,这才大胆包庇我。
凯军教训了胖子一顿,现场乱哄哄的,没人扯淡指认凯军,警察狠下力气调查了三天,却没有人配合,最后还是因为没有证据不了了之。
抓人事件让我清醒认识到,只要有人,就不怕任何事,关键是为自己留条后路,不怕做下坏事,就怕事后找麻烦,斩草要除根,永绝后患最好,要么不做,做了就干到底,利利索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