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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想到这里,我从床上爬起来,看床头整齐地叠着一套衣服。我凑近一看,那真真切切是丝棉袍,浅绯色的衣裙还有妍红的夹袄,衣襟上缀着金线织的梅花盘扣,夹袄里用丝丝金线浅浅绣着些许小花,我把这衣裳抱在怀里好生摸了摸,心中顿时开朗了不少。我精神抖擞地穿上这身衣裳,蹦到雕花镜子前去,在腰上系了根金线缠着的红腰带,再摸了根红绳把头发束起来。从镜子里,我看到一个红衣少女,眸子明亮,唇红齿白,心里觉得很是舒心,有句老话说得真正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尹千织我也有这像模像样的一天。

我正在兴头上,蹦到桌边吃那碗莲子羹,味道香甜,心底窃以为和我的桂花圆子比起来还是欠了火侯,但这莲子红枣对我而言是稀罕东西,吃进去一勺等于赚了五文钱,相当于我的一碗圆子,想到这,我有滋有味的大口吃起来。

吃一碗莲子羹,相当于我卖一天圆子。我这一身衣裳,合起来可抵我大半年做小食生意的钱,心里这算盘一打,赚了一大把。

门吱呀一声开了,我看到画荷旁边立着一位公子。这是我第一次清清楚楚地看袁莫涵,身着暗绯色的长袍,细细绣着流云花样,若隐若现,袖口镶着浅色云彩,温文尔雅。这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赶紧放下碗去套个近乎。

“袁少爷,多谢你的救命之恩,是千织的再生父母,请受千织一拜。”说着,我“扑通”跪在地上,正打算行大礼。

他甚是诧异,怕是没想到我会有这么一出,立马迈了一步上前要扶我起来。却是力道大了一点,这一扶变成了一拉,我的头还没点地就被他拉到怀里去了。我闻到他怀里浅浅淡香,脸上一红,一推赶紧离开他怀抱里。这光天化日之下,我就和他演了一出拉拉扯扯的戏码。

旁边画荷看了,过来扶我,吃吃地笑着说“小姐,失火那日紧紧搂着袁少爷,怎么扯都扯不开。今日却是害了羞起来。”

“画荷!”那人轻喝了一声,我看他脸上似带桃花。我骤然觉得面上如火烧云,这才大彻大悟,原来失火那日那个冰窑,那个冰窑竟是这袁少爷。我心一抖,那我摸着的那冰柱,莫不是他的脖子?这个念头一上心头,我一个站不稳,又跪下去,尹千织,活了十三余载,这次居然丢人丢到王爷府了。

那个袁少爷看我又跪又站,略有点啼笑皆非,“我看你能下床,能下跪,看样子这病是好的差不多了。你这两日且在这府里把身子养结实了,有什么需要的,你可以让画荷给你送过来。”他顿了顿,接着说“之后我找人在你那屋子里着实找了找,可是还是没找着什么东西留下。你缺什么,看看我能不能帮你?”

我实在不明白这少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对我如此好。我心下一想,不如抓住这个主,若是明日里我出了孟府,身无分文也不知道如何谋生,眼下我可以在这少爷身边多蹭几套丝棉袍,等日后出去了拿去当了还能有点本钱。

想着,我扑通一下再跪了下去,“袁少爷,千织无父无母,此番承蒙少爷相救,千织愿意以身相许,为婢为妾,侍奉少爷一世。”说着,我把原来听到的沿街卖身葬父的小姑娘的说法如法炮制了一番。

我看到那少爷脸上一阵白一阵红,半晌,不说话。我心中纳闷,觉得自己许是诚意不够,应当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回想了想那卖身葬父的小姑娘,于是稍稍呜咽了一下,声泪俱下地说“千织身世清白,无病无疾,精通小食烹饪,略通女红;不求能解少爷忧愁,但求能相伴身边以报大恩大德。”

袁少爷抚了抚额头,好不尴尬地抬了抬手,“千织,你且起来。我收了你便是。”

我心中大喜,旁边画荷捺不住过来扶我起来,她在我耳旁小声嘀咕,“小姐,你这莫不是让少爷为难么?少爷和三小姐早是订了娃娃亲了。”听了画荷的话,我心下一顿,脸上再次绯云飘飘,我想他们定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只想跟着这袁少爷套点好处,决无非分之想,更不想和这个“三小姐”有所纠缠。当下我一定要撇清误会,我正色道:“袁少爷,此番少爷救我于水火之中,我定当感谢少爷,做牛做马。但千织对少爷没有半点非分之想,少爷在千织心中就好似桂花圆子,皎白无瑕。”我一字一顿地说“千织定会以身护着少爷,让少爷如圆子一般永远在清澈的酒酿之中。”这番话是我文学的最高造诣,我私下认为我这比喻用得好生恰当。

袁少爷听到我的话,晃了一晃,接着他干咳了一声,“千织,可以了。”

我站着,心里觉得很欣喜,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傍的主了。但心里仍是纠结失火当时,我勾他脖子的事情,古有言“男女授受不亲”,我这般行为真正是有失体统。我低低嘀咕了一声:“少爷在失火那天为何不叫醒我,这样没准那时候我能把我家耳环找出来。”

我声音虽小却被他听到了,他皱了皱眉,神色复杂地对我说:“失火那天,你被人下了迷药,我叫不醒你。”

两小无嫌猜(一)

堰城是大沂的都城,离清洲甚近,行人赶路半月即可抵。孟府,是当今十四王爷孟柏年在清洲的别院。据闻,王爷早年助当今皇上夺天下后,便辞去官衔不问世事,携妇幼老少隐居于这清洲小镇上。王爷有两位夫人,大夫人年轻时很早就殁了,二夫人袁妙婵乃当下富甲一方的巨贾袁家小姐。府上的大少爷孟杼然和三小姐孟杼玑是大夫人生前留下的,二少爷孟杼轩则是袁妙婵之子。袁莫涵是袁家的长孙,二夫人袁妙婵的兄长袁祚之子,因其自幼便丧母,又和二夫人甚是亲近,故而打小就经常来孟府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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