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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小说 第285章 较劲(第1页)

作者:吾爷

玩成书这样说话,肯定有绑架的成分。可当时的情况又的确是这样,一个企业要想得到地方势力的保护,自然企业就得做到纳贡。

并且,在陵江中区这个地方保护势力,这个相对突出的地方,在大时代背景裹挟下搞酒店,又属于不捞偏门就是放弃机会,自然首当其冲的是同公安搞好关系。

要不然,都已经习惯了办案方式是以抓【犯罪嫌疑人】为名,把抓捕目标先拘押、再搜集证据。

甚至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对可抓可不抓的人,按领导的意思,预先由办案单位设定一个罪名,把当事人先拘押起来,然后再向社会公开征集被拘押人的犯罪证据。

对此,还公开张榜悬赏,【凡提供线索者,都能领到一笔可观的奖金】。

就这样的时代背景,如果不是双方关系特别友好,甚至本就是利益共同体,怎么可能保护你,还为了保护你而帮助你对付竞争对手呢?

在改革开放以前,华夏政权为了要做到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一样地要惩恶扬善。一样的是随时调动基层司法机关出面,动用专政工具。但无须动用现在这么多警力,只需街头和厂矿企业,要来一场发动群众的人民战争,就可以让所有的邪恶都无从遁形。

就这一点来讲,恐怕不但是中国特色,根本就是全世界唯一。

是绝对的创造发明。

开了世界上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政治任务,甚至是责任到班组,【制造罪犯】生产线的先河!

与此同时,也就让太多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逐渐地滋生了不信任甚至远离的情况。

加上华夏传统习惯性秋后算账,举一反三,随意罗织罪名,也成了某些司法机构办案的一大特色,或者直接说成了司法习惯。

这就让一些有一定【特殊身份】的人,对公安机关敬而远之,甚至会望而生畏。

除非万不得已或避免不了,一般都不会主动与公安机关合作。

那些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求助的人,多半都是沾亲带故的“关系户”。

这也就是在改革开放前以及改革开放早期的华夏,一度黑恶势力猖狂的主要原因。

因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既无背景、又无大钱,遇上了麻烦,如果不是事情大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让那些收点小钱,就可以把事情摆平,避免无休止麻烦的社会势力解决了也就算了。

就因为很多摊贩和中小商人都是这样思考问题,黑恶势力也就有了存在的环境和土壤。

是嘛,任何一种行为,只要有人愿意买单,即便是很可能有法律法规的风险,也就会有人去铤而走险,甚至是有人跟风效仿并形成行业。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资本家为了300%的利润愿意上断头台,不就是想说明暴利的诱惑,大于人们对生命的眷恋吗?

好比玩成书经营景阳酒店,之所以搞得风生水起,也就是与地方保护势力的方方面面,达成了利益共同体的分配原则。

入夜的景阳酒店凤凰台夜总会,可以说,绝对是提供黄赌毒的最大集中窝点!

这个连陵江市的普通市民都知道的情况,也绝对不可能说长期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维护社会治安的中区警察,压根就不了解情况?

就算中区公安局离景阳酒店还相对有距离,那景阳岗派出所呢?那不是就只有几分钟的距离吗?他们什么时候来出过警呢?

据洪海侠所知,陵江的某些公安干警,下至基层的片警、所长,上至局里面的处长、局长,不敢说个个都是景阳酒店凤凰台夜总会的常客,但起码可以轮流光顾的说数量不小。

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说并不知道凤凰台夜总会存在黄赌毒。

只是因为他们本就是其中获得利益分配的一部分。

因此,他们必须要选择性不知道。

与此同时,直接掌控着黄赌毒的黑恶势力,自然也就在这样条件的保护下,合法地存在了。

至少,留给老百姓或者说商人们的印象是如此。

可以肯定地说,在当时陵江的历史背景下,黄赌毒在景阳酒店凤凰台夜总会,基本上是合法的存在。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哪一个受胁迫的良家女子,敢把自己在凤凰台夜总会受到黑恶势力威胁的情况,去向这样的公安机关举报呢?

难道还有谁可以期盼到就这样的群体内,会有人敢于站出来,替你主持公道吗?

洪海侠当时之所以只被强迫得委曲求全地接受黑恶势力开出的条件,也就是被陵江当时普遍存在实际情况,逼得必须要顺应形势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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