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立刻明白馆驿一事,与张供奉毫无关联,反而是莫千澜张开了血盆大口,开始吞天噬地。
血盆大口上嘴唇碰天,下嘴唇碰地,吃掉了整个宽州的秋粮,又吞噬了无数的血肉,而且胃口绝不止于此,还会侵吞的更多,多到足以让莫家重新焕发一线生机。
可这张嘴实在不应该把邬瑾的胳膊给咬断了——邬瑾很好很好。
莫千澜愣了愣神,并且这时候才匀出精神来打量莫聆风。
小个子再如何恭敬,牛脊岭上也好的有限,她一身衣裳还是脏,面孔同样不干不净,头发是殷南扎的,角髻一个大一个小,仰着头,显露出一双红彤彤的丹凤眼。
脸上、手上,还长满了细小的红疹,让她挠破了皮,流出水来,水流到哪里,疹子就长到哪里。
他心虚气短,又担惊受怕,一路上只怕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此时莫聆风完好无损,面对指责,他点点头认了:“是,哥哥不好,赵伯伯已经找大夫把他的手接上了,养三个月就会好,不影响他写字。”
莫聆风这才抬起手,把枣子放回桌上:“阿婆呢?”
“她倒是没死,我已经派人送她回宽州了。”莫千澜咽下了半截话——奶嬷嬷半死不活,能不能活,就看李一贴了。
“我还要和张供奉去京都吗?”
“不去了。”
莫聆风哭的筋疲力尽,腹中饥饿,伸手拿了一块枣糕:“以后呢?”
莫千澜扫过枣糕,见还算干净,就任由她吃去:“以后你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在腥风血雨中,莫聆风吃下一整块枣糕,因为枣糕滋味非常好,所以又拿了一块:“什么时候回去?”
莫千澜脸上有了一点笑意:“你在这里等一等。”
他心中失而复得的狂喜压抑不住,用力搂抱住她,又把下巴搁在她头顶,深吸一口气——暖烘烘的毛孩子气。
莫聆风因为日后可以不再离开莫千澜,反倒很平静,忍痛让莫千澜抱着——隔着一层衣裳,她感觉自己的骨头和莫千澜的骨头都很硌人。
抱了一会儿,莫千澜恋恋不舍地从莫聆风所呆的屋子里出来,走进四面漏风的草厅中去,跨过一具尸体坐到虎皮交椅上,伸直双腿,背靠椅背,用力往后仰了仰头,呼出一口浊气。
“世恒,”他抬头看赵世恒,“阿尨只惦记着那个臭小子。”
赵世恒从山下爬到山上,历经波折,脚跛的越发明显,越是跛,他越是不要人扶,宁愿走的慢一点,走的累一点。
他让人搬来椅子坐下,随后抬起脚,低头看了下鞋底,对鞋上沾的血十分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