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毛悦话说到这里,安常已猜想到了大半。毛悦继续讲剧情:“大概就是一只古代的瓷瓶,流落到一个水乡穷小子的手里,穷小子一门心思想把它卖掉,可是瓷瓶已凝练出了精魄,当时正逢乱世,怕自己被卖到歹人手里,便不断勾引这穷小子。”“穷小子从对这精魄半信不信,到逐渐痴迷,两人在乱世之中相依为命。后来战争爆发,更有侵略者要抢夺文物,穷小子拼着性命保下了瓷瓶,而那缕精魄为了救他把灵力注入他体内,香消玉殒,从此瓷瓶变回了一只普通的瓷瓶,被穷小子无偿捐给了国家博物馆,他终身未婚,只是终日在博物馆橱窗前流连,直至耄耋时过世。”毛悦长叹一声:“你听听,这是不是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我单看这剧情都被吸引了,而且跟南仙搭戏的‘穷小子’,还是由最近风头正盛的柯蘅反串。”“不过我们粉丝还是有担心啦,毕竟南仙看上去没什么情欲感在身上嘛,要她演这样一只主动勾人的精魅真能演好吗?不过我们也相信南仙,既然她接了,肯定就会把最好的角色带给我们,这不她悄悄提前来准备了?”安常心想,南潇雪的提前准备可不止这两天。估计她自己也觉得,这样走剧情的角色,对她一个不通七情六欲的人挑战不小,又不想演不好在粉丝面前跌落神坛,先前才在微博上营造自己留在邶城的假象,却悄悄来了宁乡。那些雨夜的独舞,那些身着瓷青色旗袍的徘徊,都是她为了“入戏”。估计连她自己都没料到,还真在宁乡遇到安常这么个愣“书生”,半信半疑的把她当宋代瓷瓶凝出的精魄。她将计就计,来与安常夜会,来对安常索吻。她有没有想过安常看着内向怯懦,却当真敢吻下去?毛悦轻搡一下安常:“发什么愣呢?也被这剧情打动了?”安常摇摇头。“你有没有想过,南潇雪说不定个性十分讨人厌?比如,傲慢又冷酷。”毛悦一怔:“怎么可能?南仙在舞台上是最谦逊和努力的,这样的人怎么会傲慢又冷酷?”粉丝滤镜果然是没那么容易打破的。安常庆幸自己不是南潇雪的粉丝,发现南潇雪的“真面目”并不会让她心碎,只会让她反省自己先前的荒唐并快速抽离。安常不再谈南潇雪这话题,跟毛悦商量:“先带你回我家放行李,再带你去乡里逛逛?”“好啊。”安常把毛悦带回家:“外婆。”文秀英女士闻声抬头,今天她没跟老姐妹喝酒,坐在灰瓦屋檐下择菜。“我朋友来找我玩,要在咱们家住一夜。”“奶奶好。”安常本还担心文秀英被毛悦的一头吉普赛卷发和大花臂吓到,没想到文秀英很淡定的扫视了一下:“你这不够带劲啊,还没花过唐三彩呢。”安常和毛悦相视而笑。两人放了行李出门,毛悦拿出相机不停的拍:“真美,真像是在时光之外。”灰白的旧砖墙被苔痕写下诗文。层层叠叠的屋檐吞吐年年岁岁的故事。如镜湖面上,一条乌篷船似能带人荡到记忆深处,不愿再提及的故事边漾开一圈圈年轮般的纹。细密的雨一直飘着,不用打伞,但毛悦时不时得擦一擦镜头。安常看着她动作:“也有不好的地方,每年梅雨季实在恼人,衣服都晾不干,筷子上都生霉,连带着人的身体都不清爽。”“我从邶城回来时不适应,腰上立刻长一圈湿疹,今年都第二年了,居然又长了。”“真惨。”毛悦问:“擦药了么?”安常点头。可这好像不是擦药的事。南潇雪消失,她这湿疹就好上一点。南潇雪出现,她这湿疹就再次显形,勾出心底的痕痒。毛悦问:“没有星巴克喝,我又不爱喝茶,还有没有别的可喝?”“有啊,酒。”“一大早就喝酒?你们宁乡人这么野的吗!”安常弯唇:“不是那种很烈的白酒,口感很柔和的,更像米酒,是那种最老式的烧酒坊里自家酿出来的。”“那好,尝尝去。”毛悦问:“这酒叫什么?这还是我头次一大早就喝酒,怎么着不得发个朋友圈。”「朋友圈」。安常心想,这又是一个久违的现代化名词了。从邶城离开时,她就彻底把朋友圈关闭了。“叫桃花酿。”“就连酒的名字也美。”
一路的旧石板被雨染得透亮,远远望见酒坊的旧木门上也染了雨痕,毛悦忽然驻足:“宝贝你先进去把酒点着,我拍完路边这丛青苔就来。”“青苔有什么好拍?”“我觉得挺漂亮啊。”毛悦想了想:“像时光吞吞吐吐讲出的故事。”安常笑笑,毛悦果然还是以前那个看着狂野其实有些文艺的女青年。她先去点酒,刚走到酒坊门边却听毛悦一声叫:“宝贝!”安常扭头望过去,却感受到门槛里什么人的吐息已然飘来。她步子没完全收得住,怕撞上人,下意识往后一仰,却忘了自己正踩在一个台阶上,险些向后摔去。门里的人伸手一拉,扬起一阵冷香。安常已反应过来那人是谁,被那人拉住的惯性让她往那人肩上撞去,嘴唇堪堪擦过那人的下颌,隔着一毫距离。安常立刻站直身子,眼前露出南潇雪清逸的一张脸,她看清了,白日里完全无妆的南潇雪脸上,也是有那颗浅红小泪痣的。南潇雪似在想事,所以也没注意到门外突然闯入的她,只是看到有人要跌,本能的伸手拉了一把。这时反应过来是她,有些出神的眼眸冷淡了三分。只是她握着安常手臂的手一时没放,两人的眼光同时落过去。安常不算干瘦,穿着扎染的蓝粗布无袖衫,两条嫩生生的手臂露出来,南潇雪握着她上臂连接手肘的那一截,怕她摔倒用了些力气,勒出一圈浅浅的红痕,安常软软的肌肤抵着南潇雪手指微微溢出。南潇雪盯着那一圈柔嫩的红痕:“你们水乡姑娘,穿衣服都这么不保守的吗?”安常一怔,脑中因刚才擦过南潇雪唇边而产生的绮思荡涤殆尽。“哪里不保守了?我们从小就这么穿。”“你现在可不小了吧?两条小白胳膊就这么露着,真的好吗?”“有什么不好?你、你这是淫者见淫!”南潇雪挑了下眉。其实了解她本性后,骂她的人还真不少,骂她傲慢骂她冷酷,骂她是个没人情味的资本家。但……淫?这时毛悦端着相机跑过来:“宝贝!”抬眸一见南潇雪,脸色一变,一个急刹车外加往后退了半步。她刚才依稀听到安常在与人说话,还以为是遇到了哪位乡亲,怎么会是南潇雪?!而且两人隔着道门槛站着,贴得很近,以至于两人头顶所悬一只生了些锈痕的铜铃,轻晃着有些发哑的声响像细碎花瓣,一泼洒出来,能同时撒满两人的头顶。这是陌生人该有的距离?安常往旁撤开了一步,南潇雪的完整身形彻底暴露在毛悦面前,一袭瓷青色旗袍美得惨绝人寰。女神戏服都换上了,果然是提前找感觉来了?毛悦激动得根本说不出话,一脸殷切的望向安常。安常:???毛悦:!!!安常领悟了下帮她开口:“那个,我朋友是你粉丝,能帮她签个名么?”南潇雪瞟了眼安常。白嫩的胳膊上,一圈红痕犹在。冷着调子道:“不能。”然后拔腿就走。她其实不会碰到安常,但安常怕触电般又往旁退了半步。要不是为了毛悦,安常才不想跟她讲话。毛悦小声问:“你怎么会认识南仙?”安常摇头:“不认识,只是我刚才差点撞到她,说了两句话。”毛悦快哭了:“我刚才拍什么青苔!为什么没跟你一起过来!那样就能多看她两眼了!”安常实在忍不住:“她连名都不肯给你签,你真不觉得她很傲慢吗?”毛悦正色:“你不懂我们浪味仙,南仙越冷我们越喜欢,这就像什么呢?”毛悦想了想,双手合十露出星星眼:“姐姐大人!请用你冷酷的小皮鞭尽情抽打我吧!”安常:“……你好像一不注意暴露了什么癖好。”“开玩笑的啦。”毛悦恢复正色:“因为我们浪味仙都理解南仙,南仙从几岁开始,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是围绕着怎么跳好舞转的,她心无旁骛,有时候就显得不近人情。她团队经常开掉一些工作人员,有时候也会被一些路人拎出来说,其实她只是想一切细节做到完美,没考虑那么多人情世故。”“她看着一脸聪明相,其实就是个舞痴。你之前不是还被乡里人笑说修文物修‘痴’了么?这一点你俩还挺像。”安常心想,她跟南潇雪才不像。第一,她绝不会像南潇雪这么不顾人感受。第二……她垂了垂眼睫:她没能做到像南潇雪这么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