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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第1页)

沈南柯快速吃完了面,不打算继续纠缠同学聚会了,不管他挖到什么,只要她死不承认,他能怎么样?收起碗筷往厨房走,“我要去上班了,我今天有很多工作,不陪孟总聊了。”

“我送你。”孟庭深非常自然地起身,接触到沈南柯的目光,他习惯性解释,“顺路,我去你们公司拿份文件。”

“不顺路你就不送我了?”沈南柯停住脚步,抬起眼,清凌干净的眼看着他,“我的车昨天助理开走了,工作日早高峰很难打车。”

“送。”孟庭深望着她笑了起来,他稠密的睫毛覆在眼下拓出一片阴影,冷淡的唇角飞扬着,嗓音因为浸了笑微沙哑,“我不去你们公司拿文件。”

只送她上班。

沈南柯的耳朵滚烫,快速移开眼走进厨房把锅碗都放进洗碗机。按下启动,洗手出来见穿戴整齐的孟庭深拎着一件她没见过的金棕色大衣站在门口,她往他手上看,“谁的衣服?”

“你的。”孟庭深沉静眸子紧盯着她,嗓音紧绷,“要——试试吗?”

“我的?”沈南柯想到早上换衣服时看到衣帽间地上放着的几个爱马仕袋子,她以为是孟庭深买给两个妈的礼物。

“嗯,上次我说过回来给你带衣服。”孟庭深展开搭在手臂上的山羊绒大衣,“还有一个包,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你好像不怎么拎这个牌子的包,但我的秘书说女人都喜欢——”

沈南柯旋风一样冲进了主卧,推开衣帽间门绕过饰品柜去翻地上的黄色手提袋。其中一个袋子装着中号的拼色Birkin,他给她买了包和衣服。

沈南柯拍了拍脸,冷静下来,不要太激动。她从袋子里取出包,拎在手上照了照镜子,很适合,仰着下巴走出了门。

换新包,旧包该退休了。

孟庭深的手臂上仍然整齐地搭着她的大衣,笔直地站在客厅与玄关的连接处,见到沈南柯拎着包出来,他长腿挪开半步,姿态松弛下来。

沈南柯拎着包到门口把旧包里的东西转移过来,解释道,“我这个旧包磨损严重,原本也想买个换上,正好。”

一本正经地说完,抬头对上孟庭深的视线骤然笑了起来,她漂亮的杏眸弯成了月牙,红唇上扬,“谢谢。”

“喜欢?”孟庭深喉结很轻地一动,他几乎要沉溺进她的笑中,她笑起来真好看。如果她能天天这么笑,他可以把全世界的好都搬来给她。

赚钱的意义在这一刻具象化。

“喜欢,哪个女人不喜欢爱马仕?这款还是限量版。”沈南柯放下包踱步过来张开手,一副要他伺候穿衣服的样子。

“那我下次出差再给你带,还喜欢哪款?”孟庭深抬手给沈南柯穿大衣,沈南柯矮一些,头顶只到他的下巴。乌黑秀发柔软,露出来的脖颈白净。

孟庭深轻柔地拿出她及腰长发,指尖在她脖子上停留。

“我找找看,有合适的包发给你,我没发之前你不要买。”沈南柯不买奢侈品,也不穿奢侈品,她至今买过最奢侈的东西是孟庭深手腕上那款手表。但是孟庭深送的,她愿意穿,系上了大衣腰带换上高跟鞋,“下午我要去临城,晚上赶不回来,你先陪两个妈吃饭,不用等我。”

“嗯。”孟庭深提着她的包,拿起车钥匙跟着她出门。沈南柯转身,挽住了他的手臂,靠在他身边,一副认真欣赏包的样子。

这个姿势维持到坐上车,她系上安全带,把包放到腿上,拿出手机开始拍摄。

孟庭深送完她,返回公司时打开朋友圈,看到沈南柯的最新朋友圈,发了包的照片,配文:“某人的冬至礼物,喜欢。”

这么喜欢吗?

女人果然都喜欢包。

孟庭深心情很好地给沈南柯点了个赞,握着手机踏入公司电梯,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是林韵,他收敛情绪,接通,“妈,有事?”

“南柯朋友圈晒的包是你送的?”林韵单刀直入。

孟庭深不喜欢这种窥视,他蹙眉,按下楼层,“嗯,怎么了?”

“你这不开窍的还会给女孩子送包?”林韵笑了起来,“南柯居然在朋友圈晒出来。”

孟庭深单手插兜站直看着电梯壁里自己的倒影,“她喜欢爱马仕。”

“她说她喜欢爱马仕?那她肯定是喜欢你。”林韵十分笃定,“看来不是你单相思,她对你还是有点感情。上次秀你送的玫瑰,连那个土里土气的黄金苹果都秀了,特意ps了照片,把她的脸修的又白又尖,女人一旦开始在意颜值,就是心里有人了。”

孟庭深嗓子一滚,“是吗?她的包坏了,恰好我买了新的包送她,自然就换上了。”

他对林韵的说辞一直是他单恋沈南柯,从高中到现在。他可太清楚林韵是个什么样的人了,他的位置放的足够低,林韵才能对沈南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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