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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半个月(第1页)

通过两天时间,给所有来村大队办公室的人端茶倒水,给村长读报纸念文件,让苏云这个打杂工作彻底站稳脚跟。

眼看着在两人不省着吃的情况下,家里能吃的东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他只能快速启动了自己的写作计划。

接下来的一周,只要办公室没人,苏云就坐着靠背木椅,趴在宽大的办公桌上,用村大队办公室里的空白信纸奋笔疾书。

可用惯了后世电脑打字的苏云,一开始用钢笔一笔一划的在空白信纸上写字还有些不适应。

等适应后才知道我自己想的有些简单了,即便他写的文章在心中已有腹稿,但用钢笔落实到信纸上时还得结合当下的情况做些修改,这大大拖慢了他写字的速度。

一个小时,也就能写六百字左右,两张格子信纸。

一张格子信纸是四百字,除去标点符号和段落前后的空格,一张信纸也就能写三百余字。

第一天,因为不怎么适应用钢笔写字,只写了六七张。

之后的三四天稳定后,每天都能写十到十五张之间。

很快,一篇上万字的文章就写完了。

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因为直接在信纸上修修改改的原因,第一版写出来的不但字体不工整,还有很多涂改的地方,想要投稿还得再工工整整的抄写一遍。

好在抄写不同于创作,只需要照搬即可,再加上使用钢笔写字熟能生巧的缘故,让他的写作速度有了大幅度提升。

每个小时从两张信纸的六百字,直接上升到三四张信纸的上千字。

写作用了四五天的时间,抄写却仅仅只用了两天多。

之后。

他就和村长请了小半天假,怀揣着一个星期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厚厚信纸,去镇上的邮局,在稿子信封的收件人写上“SX省XA市延河杂志社编辑部”的字样,邮寄了出去。

延河杂志社是本省最出名的杂志,发表过不少脍炙人口的文章和小说。

如魏钢焰《党的女儿赵梦桃》,路遥的《优胜红旗》、《惊心动魄的一幕》和《人生》。

在1978年这个时候,路遥后面两个好像还都没有发表。

之所以选择这家杂志社,是因为这个杂志社距离他最近,邮寄花在路上的时间也最少,可以让他最快的收到杂志社的反馈。

怕稿子不过,苏云还特意在信封上写上“如果不过稿,请原地址退回”的字样。

将稿子寄出去后,他就顿时清闲下来。

村大队办公室的活不多,就是打扫卫生和端茶倒水,然后村长来的时候给他读读报纸。

再加上村长比较负责,在白天村民上工时,都会出去视察,只有早中晚会让他读上一两篇文章或报道,所以之前他才能每天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写作。

现在将写完的稿子邮寄走后,他顿时就变得无所事事。

关键是每天眼睁睁看着家里的粮食坐吃山空。

就算他偶尔去河里抓鱼,改善自己和大哥家的伙食,但也得吃主食啊!

他原本估计的一个月口粮,在两人没有节制之下,现在只能撑半个月。

所以苏云才有些着急上火。

又怕自己写的稿子不过,万一要是再被退回来后再邮寄别的杂志,又得等上一段时间。

现在他最缺的就是时间,因为家里所剩不多的口粮不允许啊!

将稿子邮寄走后,就在这种煎熬和等待中过了一个星期。

“差不多也该有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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