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喜欢。活了三十五年,我发现自己正在喜欢的,都是作为人所拥有的特权。我喜欢我的职业,因为我可以救死扶伤,它给予了我太多的成就感和崇高感,我不得不承认,这些也是促使我坚持喜爱的原由,我喜欢吃饭,特别是炒菜,热腾腾的炒菜,但似乎也只有人类可以这样选择,我喜欢旅游,喜欢拍照,我喜欢我的妈妈爸爸,喜欢你,喜欢郑知微”她低头浅笑,“‘喜欢’或者‘爱’,这种情绪本身,也只有人类理解得更加深刻。所以如果能够让我自己选择,我会继续投胎做人。”
覃欢拍了拍她的肩,“你看过《重启人生》吗?”
宋澜摇头,她没有时间。
“你这辈子是医生,救了很多人的性命,功德积累够了,下辈子就有可能当人,放心吧。”覃欢咧牙笑,“如果你也选择当人的话,那我也委屈求全,舍命陪君子吧。再勇敢做回人!”
宋澜笑。
“没开玩笑,说真的,我这一生爱情求不得,友情确是上上好,我很幸运,能和你成为朋友啊,宋澜。”
宋澜侧头,看着覃欢那双真诚的眸子,清晰地回道,“我也是,覃欢,很高兴和你是朋友。”
覃欢瘪瘪嘴,感性得就要哭了,她将脸对向太阳,企图用阳光蒸发掉自己将落未落的泪水。
“老覃,下周科室要派我去南京开个专题研讨会。”
“去啊,多好的机会,学习学习,明年还是要努力评一下职称。”
宋澜点头,“下周三出发。”
“去多久?”
“大概一周。”
“行,这几天把东西收拾好,出去待得也挺久。”
宋澜轻轻嗯了一声,然后才说,“那天,我说下周三,郑知微说她要回来。”
老龟又爬上来晒太阳了,不知道是不是刚才的那一只,覃欢分辨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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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趟,郑知微走了小一个月。
周三,九月二十五日,天气晴,有风。
仍是世纪广场。
覃欢站在中心雕塑,看到一辆辆越野车扬着灰尘而来,以此停放在广场停车处,然后一个个橙红色的人齐刷刷滚动过来。
涌向广场中心。
人群渐而骚动。
此刻,覃欢才意识到来世纪广场接人的不止她一个。
可即使是人多,覃欢还是很快就找到了郑知微,每每这个时候,覃欢总要洋洋自得一番,感叹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是高。
郑知微像一株劲草,兀自散发着美好又向上的生命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