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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1页)

我看了,非常鼻酸。

十四岁到十五岁,他终于每天都可以见到那个人了,于是今天写他的眉,明天写他的眼,后天写他嘴角的笑,大后天写他衣服上的织纹——整整两年,每天不重样。

十六岁,他终于发觉那人早已心有所属。前面五个月用来自感身世——这批诗就是现在最广为流传的那几十首,每首都是凄凉哀婉,读之断肠。后来又交了许多朋友,每天游山玩水逛街喝酒,终于想通了些,于是又多了许多豪放的交游诗。

——但是那些诗统统都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我现在如众星捧月,可是周围越热闹,我就越难过。

酗酒滥赌疯玩到十七岁,生病。病榻上写:我这辈子太伤心了,死了才算解脱。

十七岁的冬天,临终。让他妹妹怀碧公主扶着手默写了一首唐朝王维的诗。

《青溪》。

“言入黄花川,每逐青溪水。随山将万转,趣途无百里。声喧乱石中,色静深松里。漾漾泛菱荇,澄澄映葭苇。我心素已闲,清川澹如此。请留盘石上,垂钓将已矣。”

素已闲,素已闲,原来出自这里。

我很想追到黄泉去把怀瑾追回来,跟他喝酒喝个痛快。

看看外面,居然已经天黑了。

我这才想起来一件事:“来人啊——去看看崔翰林回来了没?”

今天我直接从宫里回来了,没去翰林院找他,结果到现在都没听到他那边的动静。不久有人回来报告:“抬轿的人说是崔翰林叫他们先回来了。”

很好。住到我家的第二天,就开始不守规矩了。

怀瑾,虽然大家是兄弟,我却不想步你的后尘。

如果连手都不愿意伸,又怎么可能抓得住想要的东西?

我大喊一声:“何昭!备马!本王要出门!”

花街逮捕行动

大概世界上所有的红灯区都是差不多的。云嘉的花街看上去和离京那条别无二致——两边莺莺燕燕红红翠翠一团锦绣。我在街口下马步行,一个一个看着那些灯笼,不费什么事就找到了传说中的飞仙楼。

据我所知,崔叔闻平日里会去的地方也就那几个,我直接杀过去,绝对一找一个准。

本王带着一个统领四个护卫雄赳赳气昂昂进了飞仙楼,那迎出来的妈妈脸上的笑瞬间没了半边。我说:“爷今天不找姑娘,你只管说,翰林院的崔大人在不在你这里?”

她剩下的那半边的笑容也没了,然后很坚定地摇摇头。

我左看看又看看,有点不相信。我凑到她耳边,左手拿着一锭银子在她眼前晃晃,右手比划了个手势:咔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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