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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这些可都是宋璇可以负担得起的。她不能出门工作,不代表她不能赚钱。这个智能手机电脑普及的时代,只要有本事,想在网上赚钱那并不算很难。宋璇是个网文作家,或者说,网文大神。她大学期间为了缓解一些压力开始写文,没想到成功签约并且大受欢迎。如今写文六年,已经累积了百万书粉。到现在她已经出版了□□部书,分别卖了四五部书的漫画、影视版权,年收入千万以上。在这个小城市里,一年的收入已经可以让她下半辈子吃喝不愁了。洛沁也是她的粉丝,一见她开始写文,立即狗腿地奉上水果、牛奶、小饼干。她在宋璇这里工作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最早知道下一章的内容。洛沁从开始看她的书到如今已经四年了,每一本都让她着迷。这当个助理居然可以近距离接触她的大大让她很是高兴。宋璇大学毕业不久就回了家里开始做个全职作家,每天写出的字数至少上万。宋璇开始干活,洛沁就在一旁看着宋璇劈里啪啦地打字。宋璇唤她时就按着宋璇的指示给她找资料。写了将近一个小时时候她还得提醒宋璇注意休息,不然季礼和回来见宋璇久坐不得捶死她。宋璇一写作就会全身心投入忘记了时间,这一写,出了中途每隔一个小时被洛沁拉走动一动之外,心思全在情节上了。到了中午后,宋璇也被洛沁提醒该做饭了。本来在招聘助理时候季礼和想要个会做饭的,会做家务的。奈何宋璇指名要了洛沁这个家务没做过,厨房没进过的娇娇小公主。这让季礼和在一段时间里看洛沁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毕竟在他看来招个助理回来那就是在他们不在的时候照顾宋璇的,找了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大小姐回来是怎么回事,是她照顾宋璇还是宋璇来照顾她?但宋璇坚持,季礼和也没办法。而洛沁虽然被娇养但却不是个娇气的性子,一开始因为确实没有接触这些生活技能而手忙脚乱,但后来也慢慢学会了生活技能。不过进厨房做饭这个事她是一直不能胜任的。因为……她是个厨房杀手。宋璇教她做饭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是一样的步骤,在宋璇手里出锅的就是一个美味的菜肴,在洛沁手里那就是宋璇一个不注意,出门去上个厕所的功夫,洛沁就把锅底给烧焦了,好在宋璇回来挽救了这个锅没让它被烧穿。然后在宋璇的盯梢下,一样的步骤,洛沁还能把一道菜做得说是黑暗料理都抬举了它,那黑乎乎的,明明是青菜却戳起来脆脆的……没人敢吃。就连它的“创始人”洛沁都怀疑自己要是吃一口她就得过明年的清明节了。因此宋璇不敢让她来做饭了,只是打个下手,这也让季礼和对她有好大的意见。宋璇不能出门,自然采购食材的重任就交到了洛沁手上,刚开始时是黎俪带着洛沁来菜市场买,了解行情,后来洛沁熟悉了就都是她来买了。洛沁去买完菜回来,一个小时后,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午餐就好了,洛沁闻着那扑鼻而来令人垂涎的香气,再一次在心里诽腹季礼和。唉,这讨厌的家伙怎么能找得到弯弯姐这么好的女朋友呢~季礼和和黎俪他们在中午多数是回来的,但是今天是赶集日,黎俪的兽药店顾客量很多,来不及赶回来了。而季礼和若是回来那么多数会在一定时间里回来,眼下已经过了十二点半,季礼和今日肯定是忙碌得不回来了。虽然不会没有饭吃,毕竟政府里是有食堂的,但食堂的饭菜肯定没家里的好吃。宋璇做好饭后,就由洛沁把饭菜送过去。今天是赶集日,以往不会出来的小摊摊主们都出来了,卖气球的、卖糖花的、卖小葫芦的……实在是个适合出门玩的好日子。洛沁送完饭回来后频频往窗外看,有点想出去玩。虽然她来了两三年了,但是这个赶集日一直是她的最爱,这时候热热闹闹的,很多在大城市里面没有卖或者是橱窗里卖得很贵的东西都有,她很是爱逛。宋璇看见了,轻笑道:“小沁你想出去就出去吧,我等会就睡午觉了,你出门去也没什么。”“啊,这可以吗?”洛沁有点蠢蠢欲动,但一想到季礼和的冷脸就有点发憷。要是季礼和直到她不守在弯弯姐身边肯定要甩眼刀的,那目光要是能化为实质肯定可以把她千刀万剐。宋璇一眼就看出她在担心什么,摆摆手说:“没事的,盒盒那边我会和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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