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花,小石头,阿九,是同一时期的人。
他们都来自这个肃朝。
她似笑非笑的说:“我觉得,你家的生意一定做的很不好。”
元俊不晓得仙姑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他本就是胡诌,只能露出一抹尴尬笑容。
甄明珠:“这里都干旱困苦成这样,竟然还有人来做生意呢,卖给谁呢。”
元俊:“……”
她看了元俊一眼,觉得这人白瞎了一张单纯的脸,说话其实不怎么老实呢。
好在,一天,就一天。
明天就让他走人。
反正,沈处说过,如果真的有人穿越,他们也不倾向将成年人留下,这样风险太大。
“明天就走人哦。”她起身,碎碎念:“开个客栈,也没个正八经的客人……”
甄明珠为自己深深的惆怅,一万零一次感慨自己三百万装修就是脑子灌水了。早知道没有客人,她还装修什么?
什么!
你说这个阿九?
不给房钱的,算什么客人?
不仅不给钱,还要花她的,她的猪肝!
甄明珠幽幽叹息,打算去看看猪肝好没好,就在这时,就听到伤患九开口:“我有钱。”
甄明珠:“哎?”
她回头。
元俊真诚的开口:“我有钱,能让我多住几天吗?我、我要住店。”
既然已经是客栈,那么,他可以住的吧?
他立刻翻出自己的荷包,说:“我有金瓜子儿。”
甄明珠:“啥?”
元俊不想被撵走,他赶紧说:“我有钱住客栈,我有金瓜子儿,可以用的吧?”
不知道仙姑喜不喜欢阿堵物。
如果不喜欢,他还有头上的玉簪,他……
“可以!”甄明珠立刻答应。
元俊:“……”哦,仙姑喜欢阿堵物。
元俊从没想到,自己放在荷包里随时打赏用的金瓜子儿,在这个时候竟然能够派上用场。他深深感慨,自己出门带钱的习惯真是太好了,果然家训就是家训。
先祖的话,总归是没有错的。
出门不带钱,坑死没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