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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方圆见对方本来话说得好好的,看了一眼自己和身旁的林飞歌,忽然就言语含糊起来,估计是发现的部位比较特殊,让这名男士当着两个年轻姑娘的面有些不好开口直截了当的说出来,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索性也就什么都不多问,反正一会儿就能看到发现的到底是什么,也不急于眼前的一时半刻。

可是林飞歌却好像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方刚说完,她就已经迫不及待的用充满疑惑和好奇的口气,在戴煦和汤力谁都还没有开口之前,便抢着问对方:“师兄,到底是发现了什么特殊的部位啊?什么叫‘上头还有个玩意儿’?”

她这么一问,反倒让那个年纪本来也不大的巡警更尴尬了,赶忙朝警戒线内指了指,说:“你们是实习的吧?一会儿自己看吧,别问我了。”

林飞歌还想说什么,方圆在旁边悄悄的扯了扯她的衣袖,她扭头看看方圆,眨巴眨巴眼睛,好像忽然有些明白了似的,脸色流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随即便又撇撇嘴,对那名巡警说:“师兄你可真逗,大家都是做这一行的,你居然还那么扭扭捏捏的放不开,那有什么不能说的,还不都是人身上长得么!”

“进去看看吧。”汤力似乎觉得林飞歌的话有些太多了,从兜里拿出了几副鞋套,递给身边的其他人,并且自己最先换好,弯腰钻过警戒线,朝疑似人体部位的“生肉”方向走了过去。

方圆钻过警戒线的那一刻,心跳有些加速,很多事情都是理论归理论,实践归实践,不管之前在学校里头参加过多少次模拟实战,面对的尸块或者尸体,都不过是硅胶人偶模型罢了,而这一回,她将要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真正的人体部位,这让方圆感到头顶发热,手心却发凉,心里面偷偷的给自己打气,希望第一次出现场自己不要表现的太过丢脸。

林飞歌虽说平时表现的大大咧咧,总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汉子模样,现在却也一步挨着一步的紧紧走在方圆身旁,估计也是一样的紧张不安吧。

“刘法医,你怎么来出现场了?”戴煦走到跟前,见到了熟人,开口和对方打起招呼来,“钟翰他们那边的案子好像还没了结呢吧?”

“没有,”回答他的是一个穿着大衣,带着橡胶手套,正蹲在地上检查的法医,他对戴煦笑笑,说,“我是替我们科老赵来的,本来应该是他,临时接了个电话,家里边有点急事,所以我就过来了。”

戴煦点点头,一扭脸看到三个站在自己身后的实习生,意识到他的身高和体格挡在前面,估计后面的人想要看到地上的东西也不太容易,连忙朝一旁闪开一点。

这下子,地上面的那块“生肉”就毫无遮挡的全部暴露在了方圆他们的面前,而方圆也一瞬间明白了刚才为什么遛狗的人会觉得不对劲儿,立刻打电话报警,而那个巡警又为什么看到她和林飞歌在场,会把话说的含含糊糊的。

在那雪地上面的“生肉”,分明是人的一侧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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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块冻肉而已,和冰箱里面的没什么区别,不要去想那是一块人肉,这样就好多了。方圆的眼睛盯着地上的那块疑似人肉的东西,心跳还是本能的有些加速,嗓子眼儿有些发干,她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在心里面偷偷安慰自己。

地上的那块东西,确实和平时家里面冰箱冷冻柜里的冻肉没有太明显的区别,只不过肌肉的部分颜色略深一点,皮层更薄一些,脂肪层不算很薄,但是也比平时超市肉摊上寻常可见的带皮猪肉要薄上许多,颜色不知道是因为冻得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看起来更苍白一些,边缘似乎被小动物啃食过,有些参差不齐的齿痕,而那块大约两巴掌大的皮肉上面的某个特殊部位,确实一眼就能让人辨认出这块皮肉应该来自于胸前,并且十有八九是人类的胸前。

还好周围没有明显的血迹,因为冬天的缘故,气温很低,现场也没有任何的异味或者蛆虫,这让方圆的自我催眠更容易生效,在反复告诉自己就把拿东西当做是冰箱里的冻肉来看待之后,方圆的心跳终于找回了正常的频率。

“师傅,这真的是人身上的吗?是男的还是女的啊?”林飞歌问戴煦。

马凯在旁边插嘴说:“我觉得是女的,你看那个胸……男的肯定不会是那种形状,而且……男的也没有那么厚的肉啊,师傅,我说的对不对?”

戴煦起初没有吭声,好像是正在走神,根本没有听清楚马凯他们的议论似的,过来几秒钟才猛地回过神来,意识到他们在和自己说话,便耸耸肩:“法医科的专家们都在这儿呢,听听专业人士怎么说,别急着班门弄斧。”

马凯嘿嘿的讪笑了两声,把目光投向了刘法医。

刘法医此时已经仔仔细细的查看过了现场的那块皮肉,听了他们的对话,对三个年轻的实习生友善的笑了笑,说:“依我看,这个案子还真有必要查一查,而且,从乳腺组织的情况来看,死者应该是一名体型偏胖的男性。”

“能根据这个判断死亡时间么?”戴煦问刘法医。

刘法医想了想:“只能有个大概的判断。从这一块的形状来看,我认为是有人在把被害人杀死之后,对尸体进行了肢解,并且在处理尸体的时候,把死者身上的肉剔下来了,失血量并不是特别大,很显然在杀死被害人之后,尸体是被静置了一段时间然后才动手肢解的,这样一来即便死者体内的血还没有完全凝固,场面也不会太狼狈。很有可能死者遇害的时候是以仰卧的姿势,并且尸体没有在温度比较高的室内停留太久的时间,就被肢解和丢弃处理了,现在室外的温度这么低,尸体会产生的所有变化,速度都跟着降低了很多,所以从这个面积的一块人体组织来看,表面未见明显尸斑。目前我能大概说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戴煦听完点点头,没有再问什么,走开几步给其他同事腾出空间,目光朝四周漫无目的似的打量起来,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方圆看戴煦不说话,也不好意思开口,心里面有很多疑问,又不敢贸然开口,一方面担心万一问了傻问题会给人留下不太好的印象,另外也怕马凯又逮着机会说自己出风头。

按照教科书上讲的内容,根据犯罪的地域。性。规律,一般犯罪人在作案的时候,如果是初犯,往往会选择对不熟悉的受害者下手,到远离自己生活环境的地方实施,这样比较有利于克服他们初次作案时内心里的恐惧感,而随着犯罪经验越来越丰富,有经验或者说有前科的犯罪人,往往会反其道而行之,并不畏惧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下作案。假如是杀人分尸的这种情况,把肢解后的尸体运出来丢弃的过程也具有很高的风险,一个不小心就会留下踪迹,让警方能够找到录像线索甚至目击者。现在法医已经初步认定了那块惨遭小动物啃食过的皮肉应该是属于人类的,那凶手把一块人肉就这么大大咧咧的丢弃在一个单位和家属住宅小区外围的荒地上,从某种意义上看,会不会说明了凶手是一个有经验的犯罪人呢?或者会不会根本就是这附近的居民,故意反其道而行之,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下,大胆作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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