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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张明铛挣扎着爬到卫生间,把头伸在自来水龙头下一通好淋。冰冷的,接近零度的水浇在她的头发上,刺骨地冷。这冷让她抖得更厉害了,可那退潮一般渐行渐远的神智却慢慢回来。一点一点地,张明铛伏下身子开始狂吐,她很小心地不让呕吐物溅到外面,吐一气再把脸伸到水龙头下洗一洗。真冷啊,可是,真痛快啊,冰一样的水流过近乎麻木的面庞,让她生出一种清洁感,这种清洁感令她渐渐觉得安全——再也不会死成廖爰那个样子了。这种想法给了她希望,她竟然有了力气,用毛巾将脖子和手擦干净,再脱下旗袍,再脱下内衣,团成一团,用力扔在垃圾桶里。

接下来,她□地穿过房间,在刺骨的冷里,牙关相击的声音连自己都清清楚楚地听到——然后,她扑到床上,拉过被子,盖住了自己。

自此,张明铛戒断了杯中物。

第二日,张明铛起了个绝早,确切地说,是一夜未眠。预想中的万丈阳光并没有从窗口射进,那还是一个阴雨天。她平静地拉开窗帘,重施脂粉,看定镜子中的自己。虽然脸色依旧不好,眼睛下有掩也掩不住的黑色阴影,但和数小时之前的那个丑陋的人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心脏还是跳得不太舒服,但可以忍受。她清楚地知道,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将会有很长一段不那么舒服,必须默默忍受的难捱时光。是,默默忍受,一个人。

一个人。十年前,十八岁生日的那个早上,她对成年的生活曾经满怀憧憬和期待,虽然没有具体在心里勾勒未来的瑰丽蓝图,但也从来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人。28岁了,母亲那一辈,身前已有女儿绕膝,大多已经半退休。可现如今,明铛的身边,连丫头都没有一个。这座房子里剩下的,只是再也无法精简的,一个管打扫的老妈子和一个厨子。这二人之所以一直没有离去,无非是此地还算乱世中一个略为安全的栖身之地。1940年的上海租界,已成孤岛,房屋租金贵到离谱。值得庆幸的是,这幢房子还是当初分家时置下的。明铛还记得,当她拿到那笔大钱的时候,叫了廖爰,要他去弄一地窖好酒来的万千豪气。结果数日后,廖爰把这所房子的地契放到了她的手上,笑:“都说现在不是置业的好时机,可对你来说,反正都是白白得来的,无非是胡花的方式不同而已。”这所房子不算大也不算太好,只有上下两层楼,并不是那种花园洋房,所以,在最初的几年,张明铛甚至连问也没问,地契丢在抽屉里,任廖爰放出去收租,“租金折成好酒给我就行了。”她开玩笑地说。然后,就此忘得干干净净。

明铛并不是一个笨人,也没有想过要红到永远。她是从来都没有为未来打算过。也是,在那样的年纪,在来钱容易到根本感觉不到是钱的年纪,又怎么会想到柴米油盐和房租都是要真金白银去换的呢。她的钱,左手进来,右手就换了美酒华服和首饰。早年间当然挥霍之后还有盈余。慢慢地生意日差,这简直是肯定的,张明铛的酗酒又不是什么秘密,早就传扬开去。且,上海滩上才人辈出,明铛离了张家造势,自己又不在老客人身上用心,自然一日一日黯淡下去。廖爰在世的时候,所有财务都是他一手打点,明铛只管将钱流水价地花出去即可。可惜,这样的金融天才并没有陪她到永远——廖爰过世以后,明铛才意识到他不但是酒中妙人而且是金融天才。在她生意日差到几乎没有生意的几年里,她的所有开销都来自于廖爰在各种投机生意里的斩获。当然,那笔最初的资金是她早年的积蓄。最初接手自己财务的几个月里,她天真地以为这样的斩获容易得如同吃饭——因为廖爰就象吃饭甚至是呼吸一样自然。那个时候,她的手上还是相当相当宽裕的。当然,她很快就意识到那需要非凡天赋,并且,这样清醒的意识是用惨重的代价换来的。

于是,最后,明铛住在了这幢本来该是一窖酒的房子里,她望着四壁,常常有睡在酒缸里的荒诞感。这三年几乎都是在这种荒诞的感觉中度过的。说真的,不在醉乡的时间很少,从手上最后一笔闲钱也在投机或者说是投资中蚀了个干净开始,明铛天性里的那一丝聪明总算复苏,她并没有象个赌徒一样输进全副身家,而是认命收手,靠着变卖首饰维持生计。幸好早年间置下的首饰还很值几个钱,也幸好她一向里为人慷慨豪爽,人缘不算太坏——买她首饰的姐妹并不曾狠狠压价。当然,卖出去的可就不是买回来时的老价钱了。纵是这般,按照她现在的开销,不贪杯的话,只靠首饰,要苟延残喘到五十岁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苟延残喘,苟延残喘那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这个早上,这个早上和过去十年间的三千多个早上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张明铛平静地摊开自己的账本,如果那些零碎记下的东西算是账本的话,开始认认真真地考虑生计问题。“从此,我便算是老了。”在一切开始的时候,她居然如是想。的的确确,做她们这一行,二十八岁已经算是高龄,走出去,大抵要被同行称一声“前辈”,不只是姿色上的美人迟暮,而且是举手投足间的倦意——从心底透出来的,浓浓的倦意。张明铛以手支颐,对着镜子自嘲地牵动嘴角,这副皮相,还能给多少男人以幻觉?一年前,她的双胞胎妹妹云铛和雪铛,正式脱离母亲的掌控,第一件事就是来看她,那一对曾经以仰慕的目光望着她的小小女孩儿也已经长成风情万种,可就算是二十出头的她们,眼角眉梢也有倦意浮现了。做这一行,永远比别人老得快。啊,云铛和雪铛,她们还好吗?还有碧铛,还有至今也没有消息的叮当?

张明铛想起了张家的大花园,想起了那些和妹妹们追逐嬉戏的童年光阴。那园子里浓浓的草木香,那些个午后的阳光,那些一去永远不会再回来的无忧无虑的好时光啊,它们都去了什么地方?

想到这些,明铛拿出妆盒,认认真真地打理自己的门面,再换了一身好衣裳,也不摇电话,出门叫了一辆黄包车,她要去看妹妹们。

出得门去,早晨清新而又有几份冷冽的空气猛地撞了过来,纵是裹着大衣,仍有几分寒意。明铛坐在车上,微微眯了眼,吸一口气,觉得这空气是香的。从肺里一直舒服到毛孔,嗬,活着的感觉。哪怕就是贪恋这一个刹那的舒服,活着也是好的。从这一刻,明铛下定决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哈,上海,你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着呢!

“小凤仙就要回来了。”放下手里的一张纸,若莲说。虽然力求语气平淡,可熟悉的人感觉得出她嗓子里力压着的那股欢欣之气。

小凤仙。刘勇的眼前浮现的,是一个长手长脚,又瘦又黑的女孩子以及她中暑后苍白的脸,隐忍的神色。还有,大多数时候,她是一个沉默拘谨的影子,似乎努力把自己的存在感减到最低。算来,今年她应该已经二十四岁。和入画家的碧铛一样大。可是,她应该和碧铛很不一样吧。若莲和入画就是多么的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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