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锅之前,站在船头,搂一网出去,不出半个小时,一锅海鲜烩便能摆上桌。
回到江城,对于海鲜,秦楚歌依旧钟情。
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戒不掉!
“兄弟一看就是从海边城市来的,我这都是中午刚上的货,特别新鲜!”摊位前站着一个瘦高个,踩着皮靴翻带着棒球帽。
说话的时候露出满口白牙,顶着一张黢黑的脸颊,憨厚而朴实。
秦楚歌回以微笑,把挑好的东西递过去,青年摊主伸手去接,目光中却是有些闪动。
他歪着脑袋仔细打量着秦楚歌,嘴里嘀咕道:“怎么感觉这么眼熟呢!”
听到这话,秦楚歌再次审视了一番眼前青年,神情一僵,一个名字脱口而出:“八戒!”
八戒,原名朱韬。
初中时候跟秦楚歌同班三年,等秦楚歌上了高中,这货就退学跑去东北闯荡了,渐渐也就跟秦楚歌失去了联系。
这货上初中的时候两百多斤,但是性格软弱,时常被同学和社会上的小混子欺负。
秦楚歌那时从老魏那能偷学来一些功夫,身手在同龄人中是翘楚,他帮过朱韬打过一次架。
自那以后,他就成了秦楚歌的跟班。
当时朱韬是个大胖子,秦楚歌很瘦。
加上他姓朱,同学们都叫他八戒。
秦楚歌喊他八戒,朱韬喊他猴哥,两人的友谊便是从这里来的。
秦楚歌记得,朱韬退学坐火车去东北的时候,还是他赞助的。
两人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菜馆喝的送别酒,那时的朱韬意气风发,曾放言要赚他一个亿回来娶班花……
如今,他在这里卖海鲜,且瘦成了猴子。
真的是让秦楚歌感叹物是人非。
“哎呦我去,真的是我猴哥!这特么也太巧了吧!”
朱韬乐疯了,绕过摊位来到秦楚歌面前,直接来了个大大的熊抱。
“哥,我想死你了……”
朱韬哭了。
“我以为你死了,跑去烟雨苑找你,那里却换了主人。”
“后来我打听到,你们一家的情况,晴天霹雳,江城居然传你们家是畏罪自杀!”
“这怎么可能?你家生意做得那么大,秦叔和阿姨又是咱们江城的慈善家。”
朱韬松开秦楚歌,一脸愤怒的表情。
“我感觉一定是那陈家做得,这狗曰的陈家接手了你家的生意,摇身一变成了一尊豪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