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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使命(第1页)

星期天下午五点。皇恩楼三楼。秦梦县保安团团部。副团长秦时月从办公桌前立起身来。从早上七点半到现在,他已经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坐了九个小时。中途除了到楼下小吃店吃了碗水饺,哪里都没去过。即使是在午休的时候,他也只是将自己放松在藤椅里,并没有回宿舍睡觉。他一直都在看书,看的是比砖头还要厚的《秦梦县志》。今天是9月7日,休息天。明天是“白露”,是他到单位报到的日子,很有纪念意义。可他还是提前一天来了单位。他是个做事有准备的人。他相信《礼记·中庸》当中的一句话:“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故报到前一天,他就在了解秦梦的有关情况,主要是官方记载的一些史料。办公室明显是新近整修过的,但他还是端了一盆水,用新毛巾将桌椅案几门窗,全擦了一遍。卫生搞完,让门窗开着通风,他才开始安心地看案头放着的秦梦县志。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只要条件许可,他都会第一时间阅读当地的县志和地图。县志看累了,他就踱到墙壁前看地图。特别是对壶溪流域和甑山一带的情况,作了仔细的研究。地图也看累了,他就开始活动肢体。先是正反方向转动双臂,再是顺时针、逆时针旋转腰胯,再是俯身,以双手带动上体作顺逆旋转,进行刷腰。再将上身前俯,两手臂撑在办公桌桌沿,由轻到重进行压肩。然后,他用两个拳头将身体支撑在办公桌上,让身体慢慢移动。如此几个来回,才让身体回到地面,然后伏地做了100个俯卧撑。之后一边放松手臂,拍打全身,一边踱到窗口看风景。办公室朝南。玉浦河呈弧形淌过楼下,穿过皇恩桥,注入云龙江。碧蓝的云龙江和上面来往的船帆,甚至江上泛起的涟漪,还有视线尽处的远山和白云,均可一览无余。江天一碧,让人心旷神怡。这幢楼的三层楼房,通体都用灰砖砌成。墙体东西绵延达六七十米,显得坚固而气派。来前,他了解过,保安团属于民间武装,系从北洋军阀时期的“保卫团”发展而来。其经费先是由乡绅和商人们出资,后来经县政府同意,又进行民间集资,每年挨保挨甲从农户收取保护费。兵员原则上一户出一人,出不了人的以钱粮代替。经费上有保障,独立性又比较强,让保安团的自由度比较大。警察局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遇有重要行动,常需保安团协助。更要紧的是,保安团在行政上并不隶属警察局节制,而是由县长直接指挥,这在无形中抬高了其地位。后来,省里成立保安司令部,进一步使各级保安团的存在合法化、政府化,保安团从此摇身一变成为政府豢养的正式武装力量,维持着地方上的安全,必要时可以实施军事行动。这样一来,保安团几乎兼具军队和警察的职责,地位和威信可想而知。也许,这也是上级派他到保安团而不是其他单位挂职的主要原因吧,秦时月想。这楼是小城西半部的地标。东半城的主建筑是国民党县政府、县党部、警察局等党政重要部门所在的秦望轩。一轩一楼,一东一西,镇住了这个小县城。稍有古典诗词修养的人,一听秦时月这名字,便会想到初唐着名边塞诗人王昌龄的名篇《出塞》,想到里面“秦时明月汉时关”的名句。当初父母亲为秦时月取名,正是受这首诗的影响,希望他能为国尽忠,而不是相反。相反的是什么?祸国殃民吧。父母之所以要强调这个对比,原因并不复杂,因为秦家的历史上,有个秦桧。从族谱上看,秦桧并非秦时月的先祖,但一笔写不出两个“秦”字,同姓总是事实。听父亲说,自从南宋出了个秦桧,很多秦姓子孙都以自己的姓为耻,有些就悄悄地改了姓。秦时月的曾祖父也曾议论过这件事,但最后的结论是:祖姓不改,引以为鉴。先祖们还举了一个例子,来证明姓氏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为人。谁的例子?乾隆时的状元秦大士。秦大士在杭州游岳王庙时吟过一副对联: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结果一吟成名。名就名在有自知之明,不遮家丑。是啊,有愧不等于就是有过,有愧方会知耻而后勇,发愤砥砺前行,努力报效祖国。秦时月由此对这位秦大士刮目相看,结果发现他的文才甚是了得。这位状元郎出身的官员,曾在南京燕子矶有题壁:渔火只疑星倒出,钟声欲共水争流。又在游秦淮河之后,写过一首诗:金粉飘零野草新,女嫱日日枕寒津。,!伤心曼莫悲前事,淮水而今尚姓秦。秦时月诵读之下,一时惊为天人——这文才,足以压倒古今才子一大片了。至于秦桧,秦时月从小就把他当作反面典型来激励自己。激励的结果是:每次考试,各门功课的总成绩总是名列前茅。18岁考入黄埔军校,21岁毕业,至今已在第三战区司令部工作两年多。来秦梦挂职锻炼前,省委组织部官员找他谈话,说:“你此去是挂职锻炼,虽是闲职,但完全能够有所作为。譬如,可以调查一下日军失踪事件的来龙去脉,即使没有答案,提出几种可能性来,也是好的。再譬如,新四军游击队在壶溪一带很是活跃,你如果能够摸清他们的活动情况,也会有助于国军的军事行动。”对于日军失踪一事,他确实是深怀好奇,很想作一探索。而对于侦查新四军的活动,他内心是排斥的,打算消极应付了事。战区长官更是重视他的这次挂职。“冈村宁次走了,还有一个人来了,并且更难对付。”长官看着窗外的栾树,忧心忡忡地说。那栾树的叶子金黄,树底下还落满了金黄的花籽。秦时月诚恳地望着自己的长官。“他就是毛泽东,字润之。”长官神色凝重地看着他,然后无奈而沉重地摇了几下头。秦时月当时想,长官也是,怎么能将冈村宁次与毛泽东相比啊!前者是侵略者,后者是爱国者。前者是冷酷无情的屠夫,后者是多情善感的诗人。前者是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厚颜无耻的嗜血战将,后者是高瞻远瞩、目光如炬、才气横溢的政治家、战略家、军事家……哦,对了,长官的担忧,那是站在蒋氏政权的角度讲的。食君之禄,忧君之事。以他的身份,也是可以理解的。“是的,以蒋委员长来看,以前是内忧外患,现在只剩下一个国内老对手了。”秦时月说。“所以,你这次到秦梦挂职锻炼,时间长短不定,要看当地的工作需要,还有你发挥的作用大小。你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去实习,学习怎么统筹安排,协调各方,为以后从事军政工作打下基础。同时也可以帮我们军方了解一些基层的情况,掌握敌我动态,为国军开展对敌斗争积累情报。”长官建议他多去各地暗访,熟悉掌握秦梦情况。平时要尽量常驻秦梦,无特别重要的事不必去战区汇报,并会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设备。长官的看重与厚爱,让秦时月感动。他想,此行哪怕肝脑涂地,也要努力做出一番成绩来。熟悉和了解基层的社会情况,那是必须要做的。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方方面面,都要搞清楚。但要他去摸排中共及新四军的情况,他还是不乐意,内心还是四个字的对策——消极应付。这不仅由于他反对国共之争、同胞相残,还出于对毛泽东个人魅力的叹服。秦时月了解毛泽东,还要感谢一个人,就是自己的母亲。时月上中学时,上海“八一三”事变爆发。在上海一带行医的父亲,从此音讯全无。母亲的眼不知红过多少次,每次落泪,总跟时月讲,上海发生中日大战,你父亲怕是凶多吉少。后来,秦时月了解到,淞沪会战是中日首次大规模交战。双方投入了百万兵力,历时三个月,日军伤亡9万多,国军伤亡25万多。那种尸横遍地、血流成河的情景,让人不忍想象。战争的残酷,让人义愤填膺。它除了让无数将士曝尸疆场,还让无数无辜的百姓成为殉葬品。他诅咒战争,古往今来、古今中外所有非正义的战争。他爱好和平,祈祷和平。因为只有和平,才能保证人的生存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一个人连生存权都没有了,那其他种种权益,又何从谈起?因此,对于恶意挑起战争的一方,秦时月从来都是切齿痛恨的。对于数次发动侵略战争的日寇,他更是恨之入骨。觉得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实在不配与人类为伍,甚至比禽兽还要不如。禽兽的一切活动是出于本能,而坏人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越本能的需求,属于道德败坏和人性丧失的层面,因此,他们是比禽兽还要坏的两脚怪物,是看得见的恶鬼。是的,凡是坏人,诸如发动鸦片战争的英国人,闯进圆明园的英国人、法国人,在历次侵略战争中攻打中国的日本人,他们一律都是坏人。不是强盗,就是小偷;不是杀人犯,就是强奸犯。是连“动物”之称都不配的,只能称之为“恶鬼”。在恶鬼横行的地方,文弱的父亲,哪会有生还的可能?秦时月虽然觉得沉重和揪心,但也只能面对现实。中学毕业后,为了投身抗日救亡运动,秦时月决定投笔从戎,一举考上了黄埔军校。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由于他一直谨遵“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又特别心疼中年守寡的母亲,所以觉得军校远在广州,离家太远,一度曾想放弃,但母亲坚持要他前往。母亲说,绕膝儿孙无出息,好男儿志在四方。她铺开宣纸,用小楷毛笔写下一首诗:七绝改西乡隆盛诗赠父亲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母亲的书法,学的是王羲之《兰亭序》的路子,勾连引带,娟秀妩媚。秦时月问是谁的诗,母亲说,毛润之。那是他第一次读到润之先生的大作。正是在这首诗的激励下,秦时月踏上了南下求学的路途。因成绩优异,时月毕业后被直接分配到江西铅山的国军第三战区当参谋,从事文秘工作。秦时月的母亲出身于中医世家。她父亲是很有名的疖毒郎中,但因有两个老婆,生了一大堆孩子,经济压力巨大,所以把前面几个女儿都送给人家当童养媳。母亲作为大女儿,自然无法幸免,还在襁褓中就被送给了江南庙下的秦家。多亏当木匠作头的公公爱惜母亲,把她当女儿一样抚养,供她念完了小学。母亲聪慧勤奋,成绩很好,一手毛笔字让私塾先生见了都直伸舌头。后来,回迁至娘家的母亲,虽然从事裁缝、绣花、剪纸等手艺,但会想方设法找书和买书看。在母亲的熏陶下,秦时月从小就:()古邑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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