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后悔!”
赵燕翎也不是一时冲动做出的决定。
自己就算能跑掉,能跑到天涯海角,且不说跑了之后自己能做什么,单单是熟悉新环境就要花上比现在更多的时间。
而且,她一个女人上路,即便有足够的盘缠,也不可能一帆风顺。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即使一路一帆风顺,她自己的心态也早就崩了。
这还要多亏了今天的几个伙计。
让赵燕翎认识到,穿越,不是那么好穿的,古人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之前在校期间,赵燕翎用功读书之余同样也是那些女频小说的死忠粉丝。也不是没梦想过投身到穿越大军之中,来到古代,谈一场说走就走的恋爱。
文可安邦定国,武可横扫千军。
最不济也是一个快意恩仇的女侠。
但是现实就是,古代这般没有健全的法律意识与社会治安保障,就连最根本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别说是安邦定国富甲天下了,就连最基本的快意恩仇都成问题。
自己穿越的这个妹妹是个弱鸡,根本不是女侠。
还是老老实实地呆着吧……
虽然听上去感觉像是赵燕翎已经破罐子破摔,认命了。
其实做出这样的决定,迟天枢也是功不可没。
迟天枢那种紧张、埋怨,其实就跟犯了错误的孩子被父母批评的时候一样。
因为在乎,所以才会如此。
如此想来,赵燕翎突然觉得这家伙也不是那么讨厌了。
嗯……自己是不是有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赵燕翎心里盘算了一下,但是显然现在自己一走了之并不是什么好选择。
偏居一隅,即使是赵燕翎现在觉得自己似乎是在这个世界有些立足根本,但稍微一些尝试便觉得实在不够。
古代社会,比现代社会危险多了……
现在既然有这么个人依靠。
虽然迟大少爷这个思路广的精神病人不知道会不会像疯人院里的那帮家伙一样,冷不丁地抽冷伤人,但总的来说至少自己呆了这么久还是安全的。
大不了之后的日子里更小心一些就是了。
再者说,就算以后自己翅膀硬了,不是还可以随时说走就走?
反正看迟天枢那态度,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也不少。
“嗯。”迟天枢没有多说什么,点了点头,随后便转身离开了。
赵燕翎赶忙快走两步,跟了上去。
……
说起来,赵燕翎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
这个世界和自己所熟知的世界最大的不同。
那就是这个世界似乎没有蔡伦大大……
看迟天枢他们的穿着打扮,比较像唐宋时期。平民身穿麻布,而富贵多着丝绢。
但是他们的书卷,却还是竹简。稍微珍贵一些的书籍,一般使用绢布或者兽皮书写。
虽然就是孩子们要用的几部书,但是,几卷竹简,加起来也得有个十来斤。
当两人一起从店铺中走出之时,迟天枢身上已经多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
而且他还颇为怜香惜玉地将赵燕翎手上的包袱一起背在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