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的老板到底是谁,传闻有很多,但没一个确切的。“你看这楼梯扶手,烫金的啊!”“还有这个花盆,绝对是上好的玉,他也不怕被偷?”rose怎么可能放一些鸡鸣狗盗之人进来。薄矜初瞟他一眼,“你好歹算半个富家公子,能不能擦擦你的口水?”“你都说了,半个而已。何况我爸那点钱也就呆在南城狂了,到了北城,还不是淹死在泱泱人潮中。”能这么蔑视自家老子的,祁封排第二,难有人敢抢第一。酒吧里乍一看和普通的没什么区别,一楼,dj把氛围搞的火热,这里没有气氛组,全是真实嗨。台子上跳舞的男男女女尽情释放,墙上的射灯打在人脚边,男人的皮鞋蹭亮,女人的高跟闪眼,尖叫声,欢呼声,不绝如缕。小二层是卡座,上面与下面截然不同,幽暗的灯光下人和人低语呢喃,每个人都穿的高贵矜持。几乎看不见痛饮失态的人,一杯酒足矣。舞池里有人出来,回到二层落座,刚才的甩头狂魔瞬间变回高傲自持的姿态。来这个酒吧的人懂得释放,纵情,皆张弛有度。祁封喜欢湮于热闹,成为活跃因子。薄矜初喜欢热闹中寻觅一丝寂静,她享受独处的安宁,却需要排解孤独。祁封在舞池里扭动,薄矜初顺手拍了几张他群魔乱舞的照片。二楼今天来了位公子哥,专门搅局的那种,听说rose的二楼素以清净著名——灌醉,捡尸是不存在的。他偏爱打破传统。从他上来起,目光就开始游走于各桌间,落座的同时也锁定了目标。很巧,目标圈定为薄矜初。公子哥端着酒杯朝她走来,薄矜初猝然起身,往反方向走。公子哥见状,吹了声听起来很得意的口哨,吸引了一众目光。薄矜初没回头,往右迈了一步,坐进别人的卡座里。公子哥步来到桌前,一双眼钉子似的镶在女人脸上,对其他人说:“都是兄弟,不介意一起玩吧?”他特意挨着她坐下,薄矜初目不斜视往里挪了挪。一群人饶有兴致,沈修看了眼最里面埋头看手机的某人,心里疑惑,什么时候rose也兴这种土味玩法了。今天的局是沈修组的,在座的六位是本科时的舍友,六个人关系很好。毕业后戴眼镜的瘦高个去了英国,硕士毕业后娶了一个女博士,现定居在牛津。当年的篮球队队长回上海开了个篮球俱乐部,刚和谈了三年的女友订婚,年底举办婚礼。宿舍长硕士跨考了c大的量子力学,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剩下三个,除了沈修一直没离开过北城,梁远朝和傅钦兜兜转转也还是回了这里。他们六人好多年没聚齐过了,每次见面都会缺几个。这次正好六人都在北城,沈修赶紧招呼大家出来嗨。几个人聊得正欢,沙发上突然多了位美女。卡座深处的男人在黑暗中抬眸,被酒润过的嗓音分外迷人,“看来我们这桌挺招人喜欢的,既然都想玩,谁喝赢了谁留下来,怎么样?”听到声音,薄矜初猝然抬头,对上一双幽深宁静的眼。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梁远朝,更没想到自己一屁股坐下去的会是他的地盘。喝这个字正中公子哥下怀,他盯着薄矜初,问她意见。薄矜初对上那抹意味不明的笑,说:“可以。”周围人惊讶,梁远朝竟然会撺掇人喝酒?靠外侧的男人喊了酒保。“沈先生您好,请问需要什么?”男人看了眼薄矜初,又看向梁远朝,“哥,扎啤?”梁远朝把手上的酒杯放到桌上,启唇:“伏特加。”众人:“”沈修让酒保上了十瓶伏特加,40度的。梁远朝淡道:“喝吧,先一人一瓶。”公子哥常年混迹各大夜店,区区几瓶伏特加还真难不倒他。开了两瓶,一瓶递给薄矜初,一瓶自己留着。就连递酒,他都想揩油。薄矜初刚握住瓶身,公子哥的手便盖上来,“要是不能喝了,可以随时喊停。”薄矜初抽出手,一言不发,对着瓶口直灌。40度的酒称不上特别烈,但这伏特加纯喝,不兑任何东西,入口像‘火熨’一般,不甜不苦不涩,只有烈焰般的刺激。她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公子哥明显好酒量,也有技巧,不像薄矜初这样猛灌。今天的局是沈修组的,一共六个人,都是大学时候私交甚好的几位。这女的实在太过平静了,愣是害沈修起了一手鸡皮疙瘩,“那个”梁远朝:“下一瓶。”沈修:“哥”傅钦:“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