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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第1页)

她正想开口,邓领队却走了过来,看样子已经将何小九的事情都安顿好了。

“宁姑娘,多谢了!”邓浩真心实意地道谢。今日他已经损失了一个兄弟了,若是平白无故再损失一个,叫他如何承受?

“客气!其实我也没有把握,只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必须试一试。”说客气话她最拿手了,“这一路上邓大哥对我多加照拂,出点力也是应该的。”

浮屠是什么?邓浩一楞,但未细想,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可否借一步说话?”

第一笔进账

两人走到僻静处,他才问起:“这两味药不都是最基础的丹药么,怎么会有如此效果?”旋即想起她身后曾经有位神秘的修士,“可是那一位先生闲暇时的意趣之作?”他可不认为堂堂修士会吃饱了撑的,特地去炼什么凡人药。

看来邓大哥对修士们的德性还是很了解的嘛,不过“那一位先生”虽然不是人,却也不屑去练这种小药。宁小闲在心里偷笑,面上却要正色道:“不是。这是我跟随他学习炼丹术时的练手作品。老师说药效可以解多数常见之毒,我这才敢拿出来饴笑大方。这两味药丸看着平常,但都掺入了几味新药材,方才有此奇效。”

邓浩闻言楞住了,第一个反应是不信。修士为何要收一个凡人姑娘为炼丹弟子呢?她这辈子都焙不出本命真火,也炼不出仙家丹药,培养这个姑娘完全是浪费时间啊。可是他看宁小闲的脸色,也不像说谎的模样。

唉,或许那修士也还存有些许怜悯之心,看她一介弱女子竟然要西行数千里去寻亲,就传她一技以傍身吧?

他撇开心中思绪,问出了重点:“这药物你可还有?我想收购一些。”她既说是自己炼制的,那么必定可以源源不绝地造出来。这两味药都是基础药物,普通的药行就有材料出售的。

她等这一句等了好久啊:“自然是有的。您想要多少?我这儿还有极上好的金疮药喔,邓大哥要不要也来一点?”

邓浩不由得苦笑。宁小闲这一路上太老实了,他都差点忘了这丫头讨价还价的本事很高杆,极具奸商潜力!

此时天下凡人还是重农轻商,但宁小闲观念开放,她怎会避讳做生意赚钱?她作势从怀中掏取,其实是从储物袋里拿出一盒金疮药递给了邓浩。

他甫一见着装药的匣子就轻“噫”了一声,显得有些惊讶,待这姑娘演示一遍取药方式时,不禁暗自点头。这种外伤药是大路货,销路虽广但价格不贵,炼丹师炼出之后一般随手拿个容器盛了,何曾如此讲究?甚至还有丹师用瓶子来装,可是受了伤的人,要从瓶子里取出膏状药物是何等不便?

他还未试过这药效,只先见到这匣子,就晓得宁小闲做事认真,用心良苦。炼丹师只要有天赋和勤奋,艺业必能日日精深,但“心意”这种东西,却是怎么炼也炼不会的。

他接过匣子打开来看了看、闻了闻,随后招手唤来了哨子,说道:“去捕只动物来,要活的。”

哨子点了点头,隐入了林中很快不见。邓浩转向宁小闲告罪道:“莫见怪,药物的效果还是试了最好。”宁小闲还巴不得他在大庭广众下多给她做点宣传,当下笑着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

哨子的动作很快,不到两刻钟就返回了。他捕回来的乃是一只四个多大月的小野猪,这是纯正的野兽,却不是妖怪,并且活蹦乱跳,全身无伤,哨子只用绳子捆了它的嘴巴和四蹄。

这时营地的人群多半已经各干各的去了,现在见哨子又提了一只活物回来,显然有热闹可看,于是又聚拢了过来。就连言先生也悄无声息地占了一个好位置,准备看看下一场好戏是什么。

邓浩取出长剑,在野猪前腿上划了长长一道口子,这伤口入肉四分,鲜血顿时涌了上来。野猪疼得哼哼直叫唤,可惜嘴巴被捆住,嚎不出声来。他取出宁小闲的金疮药,均匀涂抹在伤口上,以观后效。

在场有许多人鼻子很灵,顿时闻出这药的香气与自己身上揣着的金疮药味道不同,不觉都微微好奇。

邓浩也是个实实在在想看药效的人,他若在野猪咽喉划上一剑,那鲜血可就喷涌而出了,神马金疮药都白使。宁小闲这药敷上伤口几息之后,人们就开始看出不同,首先是这药没有被鲜血冲开。

在场的汉子多半都曾指着身上的伤,对qg楼里的花姑娘说过类似于“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之类的豪言壮语,对金疮药的药性是很熟悉了,眼看这药牢牢裹住了伤口,就知道它止血的功能很不错。

其次,野猪自从被抹上药物之后,哼声小了许多,显然是觉得伤口没那么疼了。清凉止痛,原本就是这类药物的功效之一。

接下来的工作就要交给时间去检验。大家接着各忙各的去了,倒是常陵一脸愧色地找上门来,向宁小闲道歉:“宁姑娘,我居然指责你的药不好,当真对不住。”

宁大小姐此时心情极好,哪里会跟他计较这个:“无妨,你也是心忧朋友伤势而已。”关于赌注,只字不提。

常陵倒是个明白人,知道这世上什么债都好拖,惟有赌债欠不得,自己当时太过莽撞了,现在却得来还债。他低声道:“我欠你一整年的薪饷,一共是三百六十两纹银,我这就去找邓大哥先支来给你。”走商是高风险行业,赚的钱自然也比一般平民多些。邓浩对手下很不错,又知他俩打了赌,这钱肯定会先替他垫上的。

什么,你问常陵如果在走商途中扑街了怎办?那邓浩也要向他的家属赔付恤亡金,这笔钱无论如何总是跑不了的。

宁小闲摇头道:“不忙。常大哥,你胸前这个饰物可否借我一观?”这却是长天突然提出的要求,不然她一个黄花大姑娘,怎好意思盯着男人的胸口猛瞧?话说自家这个妖孽越发变态了,她匆匆一瞥都没看出人家佩了首饰。

“这个?”常陵从胸口拉出一条红线,上面系着一支小小的白色饰物,看起来像是某种动物的犬齿,只是打磨得很光滑。他解下来放在宁小闲手中,“这是前年在中州的一个货摊上买来的,我看中它小巧可爱。宁姑娘如果喜欢,送给你就是。”

又不是情侣,为何摘走男人的项链?她很想说“不用了”,但终于没说出口,因为长天斩钉截铁地说了两个字:“拿下!”

“多谢常大哥了。”她心中暗暗叹了口气,为插翅飞走的银子默哀,“至于那三百多两银子,只是我开的玩笑罢了,你不要当真,这事情就此揭过吧。”能让长天看中的肯定是好东西,身价远远不止这三百两了。她虽然自认不是善良之人,但若再收人家的钱,心底也是过意不去的。

常陵一楞,又坚持了两句,发现宁小闲居然真心不要银子,心中不由得大喜。他沉吟片刻道:“日后若有用得上常某人的地方,但说无妨,必将尽力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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