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认真听课做笔记的林年听见这话,手指微顿,眼皮垂了垂认真道:“说不定人家就是喜欢这个专业。”“快拉倒吧。”宋浩洲往后仰了仰头自信道:“不是我说,就这专业估计也就我们年儿是真心热爱了,你说朝哥能喜欢?你看他上专业课那样能有多喜欢。”上次打架那事之后,没听见网工那几个孙子再敢嚣张贬低,宋浩洲心里直对着覃朝竖大拇指,多少有点膜拜和佩服的意思,连称呼都变了。林年倒还真望覃朝那看了一眼,男生侧颜凌厉,耳朵上挂着只蓝牙耳机,拿着手机丝毫不顾忌前面的老师就那么明目张胆地翻着。看起来确实不大像是喜欢上这个课的样子,可他明明记得刚开学那会儿几个人在宿舍打招呼的时候,覃朝和自己一样云泥蛊惑人心的嗓音勾的她思绪都发迷……覃朝喜欢极了随歌那口嗓音,平日里说起话来温柔舒缓,颇具江南小调的平和,可他也承认,他更偏爱某些时刻随歌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娇腻,而那份娇腻也只是属于他一人的。独念的想法一旦萌生,便像野草一样疯长,覃朝纵使它们蔓延,毕竟笃定了随歌总归是他一个人的。,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藏在心里的那些阴暗的念头要被重新袒露见了光明是有多漫长和难耐。随歌说起来是个含蓄的人,在发过去那条语音过后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不好意思,好在覃朝没回她,她倒是松了一口气。坐在店里缓了一会,脸上的燥意刚下去,便听见咋咋呼呼的声音传了进来。凌岚化着浓艳的妆,穿了个短款上衣和热裤,打扮得格外潮辣,风风火火地进了店里。“鸽子,快给我来杯水,干死老娘了!”随歌见她这副样子连忙倒了杯水递给她,嘴里关心道:“你这是又通宵了?”凌岚不客气地一口气灌了一杯水,摆了摆手,喘着气道:“别提了,刚下班,这活真他妈不是人干的。”随歌一边嘱咐着她慢点喝又忍不住道:“老熬夜不怕秃头啊,实在扛不住要不再找找别的工作。”“可算了,秃着头数钱我也乐意。”凌岚张口打断道:“这活儿来钱快,再说了就我破文凭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凌岚是个极其现实主义的人,没什么浪漫幻想,就觉得这社会钱比天大,好好赚钱那才是正经事。刚从职业技校毕业那会儿还想着找个专业对口的好工作,可后来硬生生被这学历现实的社会把那股心气儿给磨灭了,干脆也不想了,现在也就晚上去酒吧卖卖酒,虽说听起来不是什么正经工作,可业绩好的时候来钱也不少,她倒还算满意。不知道是不是那句破文凭,随歌脸上的表情一时有些微怔,下一秒便又掩盖了下去,可就那还是被凌岚给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