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您这边走……”
身穿锦缎的矮胖中年男子点头哈腰地为身后的女人让开路,粗圆的腰竭力地弯下去,连眼角的皱纹也满溢着笑。
他长得很富态,一张红光满面的小圆脸,圆鼻子也红红的,只是太胖了一些,腰间的玉带几乎束不住圆滚滚的肚子,沉甸甸地要往下坠,又打扮得过于珠光宝气,十个手指上个个戴满了硕大的宝石,明明穿着中州式样的长袍想附庸风雅,但又学不到中州的精髓,只好竭力尽能地将自己心中以为有中州风味的东西一气都堆到身上,脖颈上还戴着一弯璀璨的金项圈——那却是中州的孩童才戴的饰品,让他更加显得滑稽而又不伦不类。
他身后的女人迈步进来,露出一张素净而又寡淡的一张脸,如同晦暗的深夜里忽然升起了一汪皎白的月亮似的,整个屋室和见到她面容的人心里都亮了亮。
她淡淡地发了话,“不必叫我殿下——这里又不是中州的朝堂,称我牧首大人即可。”
“是、是!”
男人脸上的笑几乎快能用手掬起来了,“牧首大人!”
姜既望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是不能叫他改变这过于恭敬谄媚的态度了,并不多言,只是继续往前走。
“近来定西城的防守可都还好么?英才大比即将开始,雍部四方来人,要是有灵兽趁机混进来,那就不好了。——你也知道时局如此,近百年来,人族跟灵兽的冲突越来越频繁了。”
她腿长,走得相当快,钱进荣得紧赶慢赶才能追上女人的步子。
他拿手绢擦着额头上的汗,努力叫自己的嗓音听起来又热忱又亲切:
“噢……都好!都好!您不用担心!我跟您打一百个包票!咱们的护城阵法,那不用提,是星罗十六部里数一数二的;蛟马卫首领也日夜不休地在城外盯着呐!城内也有祭灵大人守护着……最稳妥不过了!”
“嗯,那很好。”女人朝他点了点头,很客气,“有劳钱城主。”
“不劳……不劳!”钱进荣呆了呆,而后将腰弯得更加低,几乎同地面平行,“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应该做的!您言重了!”
“对了——”
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姜既望停住脚步,回转过身子。
“什么?——您只管说!”
“英才大比马上就要开始,我们的比武台都调试好了么?”
“都好了!都好了!这几天有性急的孩子甚至都已经上去对战过了,没什么问题!跟往年一样好!”
悄悄地觑了一眼姜既望的神色,仍旧看不出来什么深浅,钱进荣心里七上八下的,将声调扬起来,试探着问:“要不,我带您去看看?”
“也好。”姜既望点头表示了认可。
她的话,向来是很简短的,钱进荣心里有时候私下揣摩,觉得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就该这样。
他是定西城本地人,若干年前在大荒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天才,在英才大比里拿了前三甲,被选往天衍宗做了三百年的内门弟子,修到了髓树境,从此再也不能寸进。
在修行上既走到了尽头,他转而开始攀登起另外一条同样使他兴奋的山峰,为自己谋取起世俗的荣光,在五十年前终于荣归故里,回到了故乡雍部,做起定西城的城主来。
按中州羁縻大荒的习惯,通常是人皇亲自选派中州的强大王侯来做一部的牧首,至于中心城市的城主,则选修为逊之的本地人作为牧首的副贰;在实际情况中,其实城主很像是一个小王国的宰相。
但钱进荣非常尊敬雍部的新牧首——渊止王姜既望,这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尊贵身份和赫赫战功,也是因为钦佩喜欢她的为人——
在姜既望刚来雍部的时候,她其实并不大受雍部人的欢迎,众人对她尊敬有余而亲近不足。
大荒人粗直爽朗的性情叫他们本能地喜欢同样粗犷的人,可是他们这位新牧首却看起来纤柔而又文雅,说话柔声细气,遣词排句也讲究,显示出她良好的学识和教养,发簪上雕着孤瘦的鹤——时人论起来,觉得这位牧首其实也很像是这么一只孤伶清雅的鹤,因此跟她说话的声气都比对常人柔和,仿佛怕把她惊走了似的。
她的衣服还是中州式的宽袍大袖,没有入乡随俗改换门庭,换上大荒的服饰,手指伸出来像光洁的玉葱,乌黑的发髻挽得很高,看起来像尊表面上流转着柔和珠光的陶瓷仕女,于是雍部的人们便私下议论起来,觉得恐怕这位新牧首——尊贵的人皇的姑母是有些看不起西荒人,不屑与他们为伍的;他们也知道中州人惯常轻蔑的称呼将他们唤做“西荒蛮子”或者“鬼奴”。
同时他们开始悄悄地怀念自己的上一位牧首:那是一个七百岁的强壮女人,常常穿着很厚的刀痕斑驳的铁甲,头发花白,皮肤是深深的橄榄色,但是非常有精神,眼神像鹰隼一般锐利而又精明,嗓门尤其洪亮,腰间挂着一柄神兽脊椎锻造的骨刀,会将兽皮靴子踩在桌子上大声地跟人划拳,一口气喝下一斤的大荒烈酒——她是极少有的大荒本土人封拜牧首,称号叫“烈山候”,但由于避嫌的缘故,也不能做自己本部的长官,这才领命来雍部的。
但是后来很快地大家又都听说,原来新牧首大人是死了妻子,自请离开歧大都,远远地来到西荒最偏僻的雍部来任职,于是便又对她多了几分同情与敬佩:大荒人重感情,都知道心爱的伴侣是多么重要;
同时众人才明白为什么她衣襟上总是佩着白花,服最朴素的深衣,并且在狂欢的宴会上温和地拒绝一切人的敬酒与献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