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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页)

何威读高一的时候,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别人都忙着物色自己的意中人,不是这个班花,就是那个班花,而他暗恋上了班里的英文老师,一个极有教养而成熟的上海女人。她从流光溢彩的大都市来到这么一座冷清的小城教书,不但没有任何的抱怨和不满,而且还表现出了无上的热情和敬业,这一点令何威崇拜到不行。确定了对她的喜欢后,何威的英文成绩开始一日千里的进步和提高。用意很明显,就是为了博取女教师的芳心与青睐。英文版的求爱信一封接一封,内容极尽仰慕赞美之能事,可谓满纸缠绵言,一把辛酸泪。那位英文教师可也真坐得住,对何威的疯狂举止视若无睹,无动于衷。何威很沮丧,慢慢地,对读书灰心了,三天两头逃课泡网吧,眼看着学习成绩每况愈下,他痛下决心,及时中止了对老师的执著苦恋,免得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他怕自己会“死”得很难看。有了上次的经验和教训,何威这回是小心翼翼,谨慎落笔。当然在张小辫看来,发生在很多年前的那场“少年何威恋师事件”,纯属年幼无知的愚蠢之举,不值一提。 闲来无事,余贞跑到学校的琴房里练钢琴,小菜过来了,神秘兮兮地告诉她:“姐你交桃花运了,晚上可得请客噢!”“什么跟什么啊,如实招来。”余贞听得一头雾水。“看这是啥?”小菜说着,从背后缓缓伸出一只手来,食指和中指之间赫然夹着一个浅白色的信封,“收件人栏上可是一清二楚地写着你的大名啊,想抵赖都不成。”余贞一把夺过,定睛一看,果不其然,“余贞”二字,映入眼帘。当时她没有急着拆开来看,主要是担心小菜起哄,当然请客她不怕,她又不是吝啬鬼,只是不想这种事情太过渲染。余贞回到家,顾不上吃饭,就躲在自己房间里,把何威的信展开来看。她以前也曾收到过不少情书之类的信件,但大都不屑一顾。不是因为自己清高,而是这些情书千篇一律,满口溢美之辞、思恋之苦,实在没有什么看头,只会教人犯恶心。不过这次迥然不同,余贞觉得何威坦诚率真,没有城府,而这或许就是何威同学留给她的第一印象吧。字体潇洒,文采斐然—— 余贞你好!很冒昧的提起笔来给你写信,我的心里疑虑重重,不能确定你在看了这封信之后会有何等样的反应,是惊奇、唏嘘、感同身受,还是不屑、厌恶、嗤之以鼻?反正今天我在凡高楼里第一眼看到你,就心生好感,就觉得可能遇见了这辈子最想要寻找的那个人。我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自从记事的那天起,总是能看到父母亲忙碌的身影以及客人们你来我往、吆五喝六的情形,我们家开的是餐馆。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能够了解,年少的我是多么的孤独与惆怅。我的小伙伴很少,几近于无,因为父亲不允许有人找我玩耍,他可能认为这样会影响我的学业和他的生意。很不幸的,我的童年在苦闷和寂寞中悄悄流逝。我不喜欢被父母约束的生活。余贞,不是骗你,自从十四岁那年读了《少年维特之烦恼》之后,我才算发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还是个人,并没有沦为父母庇护下毫无思想、麻木不仁的命运奴隶。从出生到现在,他们所给的爱都是畸形的,打我孩堤时代就给我灌输生意经,在他们的意识里,似乎钱可以主宰万物,改变一切,仿佛钱是人的神经中枢,没了它,身体机能无法正常运行。这让我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沉迷于赚钱的思想旋涡里无法自拔,就是那个时候,我渐渐学会了赌博,虽然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道理我也懂,可就是管不住自己。钱是吸尘器,我便是尘埃或是凌乱的碎纸屑,我挡不住它的魔法与功力,不由自主恍恍惚惚,被它吸收,最终灰飞烟灭,是不是可怜可悲复可叹?幸运的是,我并没有因此而沉沦,当我读懂了奥斯特洛夫斯基关于生命意义的论述后,立即迅速而果断地结束掉了那段行尸走肉般的堕落生活,谢天谢地,我又活过来了。进入高中后,包并没有放弃对自己理想的追求,我选择了美术,选择了披荆斩棘,勇往直前。我把中山孙先生的一句名言刻在书桌上,当作自己的座右铭:愿乘风破万里浪,甘面壁读十年书。我一次一次告诫自己,要做强者、智者,不要做懦夫、庸人,我鄙视那些消极愚昧的同龄人就像鄙视曾经的自己,“你无法改变世界,你只有改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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