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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第1页)

不行,要想个笔名,不然妈妈看见她的作文会生气的。天才小作家在苹果味牙膏泡泡里冥思苦想,在橘子味沐浴泡泡里苦思冥想,深夜十点,她把新华字典放在床头柜上,按下台灯拉上被子,长长的叹了口气。笔名真的好难想,没有一个比牧知意好听的。好气,她的文化水平竟然还不如爸爸。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断了好几天,其实这几天一直有在写啦,因为写的是兄妹俩长大恋爱的番外,是一个比较整体的单元故事,所以憋着一气写完了再发。从下章开始以兄妹俩为主视角,大家酌情购买,今晚十二点更,番外之钟斯年男生或多或少都有一点保护欲,钟斯年也不例外。他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幻想能像美国队长一样保护地球,像黑猫警长一样对付坏人,像杨利伟一样探索宇宙,可是他在相当和平优越的环境里长到十八岁,考入2金融系,直到现在大学快毕业了也没遇到过外星人,打架只能去正规营业地武馆,那帮人打得烂不说,关键是没有黑帮巷战里暗无天日杀出一条血路的悲情豪壮感。在钟斯年连豪壮的豪字都还总是写错的时候,他就已经深刻理解了这个词的内核,并将之作为自己人生的信条,航海的风帆。当时在看一部电影,大英雄拯救世界,朋友和反派都死了,满地横尸焦土,战场只余他一人。脱下溅血的战袍叠放在一边,长剑垂挂,他坐在一座小山丘上,低头安静地整理手上的伤口,从怀里摸出一支长笛,在低迷冷涩的夕阳里吹奏一曲亡灵序曲。钟斯年坐在影院里,在那一瞬间生出无限豪情,童年的纸飞机扶摇直上,开往刀光剑影的异世大陆。他正义感满满,崇尚昆汀式暴力美学,坚信真理要靠血肉模糊的打磨,可惜生不逢时,长到这么大,遇到的唯一反派只有牧知意。偏偏牧知意是他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妹妹,十二岁开始在杂志发表文章,十八岁那年立志做律师,跟着张明走南闯北,如今已经在律圈混得风生水起,或者说,闻风丧胆。钟斯年曾经去旁听过她打一场离婚官司,出轨家暴的丈夫趾高气扬进场屁滚尿流离场。牧知意长开以后越来越像爸爸,不作表情时自带一股女王的气场,逻辑清晰口条极顺,总是能在最短时间内咬住对方七寸软肋。他觉得说牧知意是当代诸葛亮有些不太合适。诸葛亮都没她这么能嘴人。从那以后每次想揍妹妹之前他都要深思熟虑一番,觉得世界还是和平一点比较好。当然,牧知意嘴人也有自己的原则——她不和长得比她好看的人吵架。因此全世界能让她乖乖闭嘴的只有她妈。妈妈毋庸置疑是美丽的,端庄大气,眼神明亮,年龄于她而言仿佛是一件用来炫耀的不足为奇的装饰品。钟意看似温柔实则强势,连时光都害怕她。她穿一件红裙子,小时候的钟斯年刚学会走,跌跌撞撞撞进妈妈怀里,如今那条裙子在她身上依然柔软合衬,腰身勾得极细,上面搭着一只修长精干的手臂。以前钟斯年立下豪言壮语,要保护妈妈,但是事实证明他的妈妈强大到根本不需要人保护,甚至在多年前,爸爸还籍籍无名身陷囹圄,是钟意将他带出沼泽,她救人,也爱人。英隽沉稳的父亲在讲起从前的往事时总是忍不住笑意,眼中漫起岁月积淀的柔情。爱情是钟意的保鲜剂,钟意让牧鸿舟永远停留在朝气蓬勃的少年时代。牧鸿舟和钟斯年结束一场不相伯仲的游泳比赛,父子俩并肩从游泳馆出来,高大精壮,看起来像是一对相处默契的兄弟。“过两天知意回s市,那时候我和你妈刚好在国外,你记得去机场接她。”钟斯年擦头发的手一顿,“她不是刚开学么?”“学有余力,四处多走走是好事。”提到女儿,牧鸿舟笑容宠溺,为人父的威严与慈爱同时凸显出来,孩子们的学业从没让他操心过。钟斯年总觉得牧知意突然回家事有蹊跷,他还想说什么,牧鸿舟已经开门上车,赶不及要去和外地出差回来的妻子烛光晚餐,留下一句“不要打架”就扬长而去。钟斯年愣在原地,郁卒又好笑地心想,他们都多少年没打过架了啊。钟斯年和牧知意的童年时光还算和平,谈不上兄友妹恭——牧知意欠打的地方太多了,但是大多数时候钟斯年选择不和她计较,毕竟她是妹妹,偶尔乖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两人相安无事到了七八岁的年纪,上小学了,牧知意变得愈发猫嫌狗厌,家里有妈妈管着作不成妖,天天在学校作威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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