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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很美,是不是?”一声叹息从莫闻霜嘴里划出,“那年他七岁,是他与闻雨的生辰,八月二十。爹,姨娘还有我娘,给他们两个准备了一份大礼。”“等等?同一天生辰?”洛之羽打断。“与我和大哥一样,闻霜闻雨是双生子。”这么厉害!两房妻子都生了双生子!洛之羽惊讶!“我爹,姨娘和我娘耗费了许多灵力,用非常难得的神铁锻造了两把寸长的空心小剑,取了闻雨闻霜眉间灵血注入剑身,取名长义和长情。意为做人要有情有义!”说着他掌心向上,化出一把赤色小剑。洛之羽瞪大了眼,差点喊出来,这与自己佩戴身上十五年的剑一模一样!这里面竟然是霜公子的血?这么贵重的东西,莫闻霜当年为何要扔了?还要自杀?“很早之前,爹也送过我和大哥一人一把。我的叫重情,他的叫重义,亦是有情有义。”那我身上的这把,是长情咯。洛之羽摸了摸别进腰带里的小剑。昨天莫闻霜一鞭子把挂绳抽断了。“这小剑有我们的灵血,会认主,护主。虽然我们莫氏仙宗不以剑修为主,但这四把剑的灵修非常高。平常不会轻易示人,他的杀伤力太强,爹,是觉得天下之事不能预测,若是以后动荡,他护我们不及时,我们能自保。”“收到长义长情的时候,他们兄弟两个眉眼弯弯,嘴角就没放下来过,笑的灿烂,开心。闻霜还一直在我们面前比划,说再也不用羡慕我们有重情重义了。他当时的模样,像是得到了天上的太阳,夜晚的星辰,蹦跳个没完。”莫闻雪一边说一边失神的笑了下,却透着说不清的落寞。洛之羽想象着,霜公子七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一定是穿的干干净净,姿态仙凌,惹人喜爱。不像自己那么淘气,七八岁时玩泥巴下池塘,偷鸡蛋踹人家放的牛!“可是,后来闻雨…”莫闻雪眼里的光越来越暗,蒙了一层雾,“还有爹,姨娘,都走了。闻霜就垮了下来,站在他们离去的地方足足三天没有动过一步,没有说话一句话,连眼睛都不曾眨过一下。也是从那一天起,他性情大变,再也不肯轻易开口,不愿意与人接触。”“是十五年前的除魔大战,孟掌尊的爹造成的那场混乱?”洛之羽问道。莫闻雪点头,“闻霜身体里有闻雨所有的灵修,闻雨天生体质非常,无需修炼就是仙体资质。他临走之前,全渡给了闻霜。”洛之羽摸了摸自己的身体,“那我体内,现在也有闻雨公子的灵力了…”“老天呀,是公平的。给闻雨一个天下人羡慕的仙资,也夺走了他的右手和说话的权利。”“什么?”洛之羽讶异!“他是天生残疾,是哑着。所以他很自卑,觉得自己有缺陷,他很羡慕闻霜。而闻霜曾经年少不懂事,常常拿他开玩笑,会故意欺负闻雨。但同时,他这个弟弟非常像哥哥,很多地方照顾的细心周到。”洛之羽体会过莫闻霜的细心,就是你哪怕只是透出一句不经意的话,他都会默默地去做让你暖心的事。比如与蛟大战时,听到沈无岚说怕马被伤,他即刻拉走那庞然大物。比如洛之羽说他饿了,他叫人备了饭菜,看到洛之羽被雨淋,拿来了新的衣服,化出来暖炉。还有那匹马,也默默地牵了回来。他似乎知道,洛之羽嘴上怕累不愿意丢了马其实是担心荒郊野外这马会死。他的心,太细腻了些。莫闻雪温和低落的声音徐徐传进耳朵,把洛之羽从失神中拉回。“闻雨不喜欢用剑,我爹也是,他觉得爹是全天下最厉害的人,爹不用他也不用。爹和姨娘每天都很忙,没什么时间陪他们,而我和大哥比他们年纪大了五岁,学业比较繁重,也是偶尔与他们玩耍。他们兄弟两个相伴相依,感情深厚。闻雨喜欢杏花,一尘不染,不带瑕疵的白色杏花。他觉得,带了粉丝丝缕缕的杏花就好像他残缺的身体,一点都不美好。啼血原本是闻雨的,不过,以前,它叫做无暇。”他看了看眼前缓缓飘落的杏花,接了一朵在掌心,眼里的泪水荧光点点。洛之羽不用去细问,都知道,啼血是霜公子改的,可为什么会是这样令人一听就悚然的名字?用着亲哥哥的鞭子,睹物思人岂不是日日夜夜都会伤心?洛之羽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被扎了一下,为什么这样折磨自己。“他把这里原来只有三棵杏树的荒山,一夜之间让它花开无尽,远香醉人。”“他灵力这么强大?”洛之羽有点难以置信。“不止,对他来说,这不算什么。”莫闻雪很是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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