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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两手交握在对方的腕上,形成个另类的握手。交易达成——一日情人,他预付,她先尝,无违约金。以及——“现在开始。”怕他反悔,连樱当即找出自己的手机,打开googleaps,“我找个午餐的地方,我们先走过去。”和剧本里的一样,开头,不期而遇的男女主角只是想简单地约个午餐。连樱对伦敦很熟悉,她经常会打土豪叶青的秋风,在伦敦尝些有特色的小馆子。她没选去过的,选了个小酒馆,离现在的位置不远,但也不近。过程中,他们谁也没松开手。所以,当连樱把手机屏幕朝向蒋其岸时,他们以奇特的姿势连结。连樱选择了把手抽回来,蒋其岸没反对。但他反对出门。“太吵。”他的眉头又蹩了起来,和在中餐厅一样,苍白的脸上浮现出烦躁和不耐。“那我找个安静点的。”蒋其岸坚持,“太吵。”“可剧本的开头就是街上啊。你是不是不喜欢出门?”他转过脸去,好像不愿意承认,但转身取了自己的大衣。窗外,雨过天晴,雨水滋润过的城市总有股淡淡的气味。连樱觉得,像雪松,冰凉但不彻骨,日光划破乌云,总能闻到暖意。不到二十小时,她又和他走在了一起。连樱偏头,喊了他一声:“蒋其岸?”蒋其岸抬眼看向她,依旧是没什么温度的眼睛,凉凉地扫过她,黑眸收缩了下,似是应答。她想问他为什么答应,但他连个“嗯”的应答也没有,激起了连樱的一点胜负欲。她又喊了一遍,“蒋其岸。”这回没看他。但紧跟而来的是一只冰凉的手,握住她的,放进了口袋。连樱差一点缩回手,可想起今天的命题,她没有。他入戏真够快的,连樱想着,抿嘴笑了笑,指指路口,“那里,我带路。”连樱对伦敦不陌生,她喜欢玩、喜欢闹,每次结束演出的夜晚,她都会出来庆祝。“我第一次在伦敦演出成功,和同事在街角唱歌,庆祝自己终于成了一名演员。后来我每次演出成功,都会唱这首,伦敦、纽约、阿姆斯特丹,我演出过的地方我都会唱。”她空出的手指指街角,“你猜我唱的是什么?”蒋其岸惜字如金,只摇头。连樱却不肯放过他,“你猜猜嘛。”“不猜。”“不猜我就不说了。”连樱撇过头,拉着他过马路。赌气一般得安静,直到到那家小酒馆。才开门,有窗边的位置,他们并肩坐下。蒋其岸在左,连樱在右,正对着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街道。蓝白相间的雨棚遮挡在窗前,还能看见几滴雨珠挂在那儿,扭扭捏捏不往下滴。连樱把菜单给蒋其岸,他没像昨天那样自顾自点菜,而是翻开菜单递给她。绅士风度。连樱选了几个,问他行不行?“都可以。”保持绅士风度。最后一页,是酒单,刚过11点,一般不点酒。可合上前,连樱余光扫过,突然抬手示意服务员回来。“我要加个酒。”蒋其岸按住她的手,不让。“不要,我要点,你要不要?”“不喝。”“饮料?”“水。”她对服务员说:“saltydog!”她故意的,咸狗配黑狗,就要气气他。他要懂了,就是她气人成功;他要不懂,她自己偷着乐。反正并肩坐,他看不见她捉弄人的坏笑。菜出的很快,北非蛋、无花果吐司和英式早餐盘。连樱本来想和他说自己最喜欢无花果吐司,曾祖母从小就带她去吃纽约最好吃的无花果吐司,但话到嘴边咽了回去。一日情人才开始,她已经学会了冷战。她恨恨地咬下吐司。蒋其岸吃过早餐,安静地在旁边看着她吃,直到saltydog被送来。酒放在了蒋其岸那边,他拿起杯子,苍白的脸和西柚色的酒,差别明显。连樱以为他要喝,可没有。他指尖扫过杯口的盐,带着几粒粗盐的指尖按在她的左手手背上。接着,拉起来,含住盐粒。他评价:“咸。”然后,用她的手指指自己,“狗。”连樱被他逗笑。他倒是没笑,松开她的手说:“别喝。”把酒杯搁到了远处。冷战结束,连樱的话匣解锁。“你知道兰姨给你起的外号?”“知道。”他并没有生气的情绪,“不是她起的。”“谁啊?骂的那么难听。”“输的人。”“输?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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